小龍女的守宮砂靠譜嗎?不靠譜怎麼辦?
漢代,根據馬王堆出土的文獻資料記載,鑑別非處的辦法,主要靠的是守宮砂。用新甕盛守宮(又名壁虎或堰蜓),飼以丹砂,然後等守宮死後,將其研碎,以水染取其汁,用來塗染女子手臂。這就是守宮砂。
三國兩晉南北朝時代,守宮砂繼續沿用,例如晉代張華((博物志》雲:”蜥蜴或堰蜓,以器養之,食以硃砂,體盡赤,所食滿七斤,搗萬杵以點女人支(肢)體,終身不滅,故日守宮。”,到了隋唐時期,由於胡風浸淫,上至皇室,下至民間,世風敗壞,女皇,公主,女道士,一股女權主義的濁浪惡流,衝擊着整個社會。無良女子為了逃避檢查,詭計百出,介紹一種,當時最通行的毒計。
例一,《醫心方》:取石流黃末三指撮,內一升湯中,以洗陰,急如十二三女。再以鯉魚鰾,內置雞冠血,則宛若處子。
簡單翻譯,這大概就是最早的修復術了吧。是否誠信,各位男性方家心中自有明鑑。最可惡的是,女子自認母雞也就算了,為什麼要難為人家真正的小公雞。
揭過可惡的髒唐,到了士大夫的 樂土---大宋。總算可以揚眉吐氣了。鑑別的方式方法,多種多樣,配套措施也跟進得力,比如,小腳制度的推廣,制約了女性的淫奔,社會風氣明顯轉好。光是察言觀色,就有很多口訣流傳,例如《鬼谷巷婦人歌》。
有威無眉精神正,行不動塵笑藏齒,無肩有背立如龜,此是婦人貞潔體。
有媚無威舉止輕,此人終是落風塵,假饒不是娼門女,也市屏風後立人。
以上各種表面上的鑑別識人的相法,放到當今,也沒有什麼現實意義,以下是幾個實踐的法子。
最常見無非就是一方白巾,宋人結婚,新郎御車至女家,儐相贊引拜其岳父母以及諸親。裏頭禮節一套,然後迎新娘出來上車,新郎御輪三週,先歸。新娘乘後車,女家親屬數人伴送,稱”送親”。注意,新娘所乘之馬車,一般都由女方自備,事後三月要由男方送回。謂之”反馬”。也就是現代意義上的三個月試用期過了,才能正式上崗。若是洞房之夜,不見落紅,男家就可以要求退婚。
但是被退婚都會被家裏的人歧視甚至打罵,所以女家回到家也不一定過的好。
也許有人會問,新娘要是事先準備一方染血的白巾,趁夜靜更深之際,來一招偷龍轉鳳,那該如何是好?那你錯了,古人洞房之夜,真正的明媒正娶,是不吹滅龍鳳燭的,所謂燈下觀美人,對文人士大夫來説,是一種很美好的意境,更有風雅之士,有在染上落紅的錦帕之上,用硃砂研墨,題詩作畫的閒趣,或是點點梅花,或是黃鶯報曉,風雅得很。所謂李代桃僵之類的招數,只在當代無知的古裝 歷史 劇裏,才會上演。在古代,只有寡婦再嫁,才是吹燈辦事的。
跟着下來是明朝,説到當時的處女鑑別,除去自宋代延續下來的好傳統,還有進一步的提升,比如,驗血。當時的人認為”處女之血,滴入水中不散,而凝如珠”。
這在事實上有沒有現代 科學 道理呢?其實這是由古人滴血認親發展而來的一種檢驗法。滴血認親法,在古代就有專門的破解法,例如,若以白礬調之水中,雖非父子亦可相溶,而若以清油少許,置於水中,則雖是親子,亦不能相溶。同樣道理,若是非處事先在水中預置白礬,則血液亦不會散,所以説驗血,並不是一個好辦法,但可以做一個事先參考。
古代奇聞“守宮砂”真的能驗女人貞操嗎
古人的“守宮砂”
在少女白藕般的手臂上點一顆鮮豔的紅痣,以驗證女人們的貞操,在古代是常見的,叫“守宮砂”。不明就裏的人,以為“守宮”就是守住那神聖的一方妙處。實際上“守宮”是蜥蠍的一種,軀體略扁,脊部顏色灰暗,有粟粒狀的突起,腹面白黃色,口大,舌肥厚,四足各有五趾,趾內多皺褶,善吸附他物,能遊行在直立的牆壁上,就是大家常見的“壁虎”。
晉朝《博物志》中記載:如果用硃砂餵養壁虎,壁虎全身會變赤。吃滿七斤硃砂後,把壁虎搗爛並千搗萬杵,然後用其點染處女的肢體,顏色不會消褪。只有在發生房事後,其顏色才會變淡消褪,是以稱其為“守宮砂”。有了這種傳説中效果絕佳且步驟簡單的能夠驗證女子“貞操”的方法,也不管其是否真實,一些朝代便把選進宮的女子點上“守宮砂”,作為其是否曾經犯淫犯戒的標誌。在民間流傳開來,以訛傳訛,便有了以後眾多的武俠小説作者借用“守宮砂”來做的文章。據説,守宮砂只能用來驗證處女的貞操,已婚婦女是絕對不靈驗的。實際上,這種辦法是在宋代隨理學的興起而得到推廣的。在宋代由於剛剛使用,經驗不足,鬧出了許多笑話,弄出了許多是非,其中有名的一個冤案出現在四川。
事情還得從宋太祖滅後蜀講起。王全斌率軍進入四川,宋太祖諄諄告誡:“行營所至,毋得焚蕩廬舍,驅逐吏民,開發丘墳,剪伐桑拓。”然而宋軍驕縱不法,濫殺無辜達數萬人。民情洶洶,民變迭起,宋政權一面嚴懲有關人員,一面派太祖的弟弟晉王趙光義入蜀宣慰,一面承諾減賦,一面承諾拔擢人才出仕為官。所謂拔擢人才,既然屬於安撫性質,自然是以有財有勢或者有頭有臉的人士為主,至於真才實學則放在次要地位。
四川萬縣大豪富林宓田連阡陌,騾馬成羣,自然也在拔擢之列。於是打點行裝到汴京去朝見皇上,接受宋太祖的面試,等待任命。林宓除結髮妻子外,還有五位如花似玉的侍妾。最小的侍妾叫何芳子,才18歲,原本是後蜀政權蘭台令史何宣的女兒。宋朝滅後蜀,何宣不願降宋,被宋軍殺死,可憐官家小姐何芳子淪為萬縣土財主林宓的第五房小妾。林宓即將動身前往汴京,家中的所有事物都已交待妥當,唯獨對年輕貌美的侍妾放心不下。於是將心事透露給了他的好朋友、城外清風觀中的上乙真人。對上乙真人來講,這自是小事一樁。他不久就從江湖術士的手上購買了一些守宮砂,如此這般地把用法給林宓解釋一番。林宓如獲至寶,回家之後一一親自點在侍妾們的臂膀上。
何芳子是位千金小姐,人既甚美,讀書也多。在她為自己所描繪的人生藍圖中是希望找到個如意郎君,比翼雙飛,最終想不到卻嫁給了一個幾十歲的鄉間土財主,還要和一羣庸脂俗粉天天爭寵鬥氣。她本無意於這種無聊的爭鬥,但由於她年輕貌美,知書達理,氣質高貴,使得林宓天天黏着她,而冷落了那些女人,於是那些女人就結成統一戰線,處處與她為難。
那些女人們自林宓離家之後,一個個小心翼翼地保護着她們手臂上紅豆般大小的守宮砂痣,不敢洗滌,不敢觸碰。何芳子卻痛恨它,好像那是塗在她身上的一個污點,她滿不在乎,照樣沐浴洗滌,不久,守宮砂竟然消失得無影無蹤。這一下,那些俗氣十足的女人終於找到了攻擊的藉口,諷刺她,嘲笑她,甚至公開罵她偷人養漢。更有不辭辛勞的,夜夜躲在何芳子的窗下偷聽,隨時準備捉住淫婦姦夫,準備看看這小婊子是如何勾引男人的。
半年以後,林宓已經奉派在汴京任職,派人前往蜀地把一妻五妾一同接來京城。當天夜晚,林宓就迫不及待地在燈下一一檢視妻妾們的守宮砂痣。當看到何芳子時,那帶着得意笑容的臉僵硬下來,一怒之下,當即就給了何芳子兩記耳光,問她這是為什麼。何芳子把頭低着,臉上沒有一點表情,牙齒緊緊地咬着嘴唇。林宓火冒三丈,下令嚴刑拷打。何芳子自知行動上沒有越軌,抵死不肯承認自己有什麼情夫。可林宓那一記一記的鞭子,把何芳子的芳心一點一點地抽碎。她徹底絕望,留下一封血淚交織的遺書,自縊而死。
林宓仍以為何芳子是羞愧而死,對何芳子以死剖白的遺書並不重視,草草地把何芳子埋掉了事。林宓在萬縣財大勢大,打死一名奴僕或冤死一個侍妾,只要花些銀子,擺平其親友家屬,便可不了了之。然而在天子腳下的汴京城,可就是人命關天,非同小可了。林府死了個小妾,第二天便沸沸揚揚地傳播開來。開封府聽到消息,當下雷厲風行地查起案來。第一步就是開棺驗屍,發現何芳子皮開肉綻,全身都是鞭打的傷痕。接着就是提林宓前來審問,林宓無法隱瞞,一五一十地把事情經過講出來。
於是判官用林宓所剩下的硃砂,點染在三名婦人臂上,然後把一條活壁虎放在其中一人的手臂上,那壁虎瞬間就把那些守宮砂舔得乾乾淨淨。事實上守宮丹砂點在處女的手臂上,經過數日不加洗滌,或可深入皮下,再經擦拭或洗滌都不會消去,而且愈見鮮豔。就算傳説中一經房事,顏色就自行褪去,可是對於已經有過婚史的女性來説,守宮砂就毫無用處。何芳子無疑是受了莫大的冤枉。開封府尹判何芳子清白,林宓濫用私刑,逼死侍妾,免去官職,並加重罰。
由於這個案子涉及到四川地方,牽涉到安慰後蜀政權的子民,因而連中央專管刑獄的大理寺也出動了。就在大理寺準備重判林宓的時候,林宓神秘地死去,上乙真人也投湖自殺。人們十分同情何芳子的遭遇,她千里迢迢地從四川萬縣趕到汴京,卻含冤蒙屈地遊魂異鄉。於是就有人發起建一座“貞女廟”。這座廟自宋代到現在,歷代加以重修,千年以後,至今仍矗立在河南開封南部,有的人又叫它“守宮廟”。
既然“守宮砂”是人為加上去的,而非女子天生的,在未婚女性身上尋找所謂的“守宮砂”,只能説明某些男人的無聊與無知。同樣道理,有無“守宮砂”與貞操也毫無關係。現代人如果將傳統的謬傳當寶貝,那麼愚昧程度也就可想而知了。
網友討論:晉朝《博物志》中記載:如果用硃砂餵養壁虎,壁虎全身會變赤。吃滿七斤硃砂後,把壁虎搗爛並千錘萬杵,然後用其點女人的肢體,顏色不會褪。只有在發生房事後,其顏色才會變淡消褪,是以稱其為“守宮砂”。有了這種傳説中絕妙且簡單的能代表女子“貞操”的方法,也不管其是否真實,一些朝代便把選進宮的女子點上“守宮砂”,作為其是否有了犯淫、犯戒的標誌。流傳開來,以訛傳訛,便有了以後眾多的武俠小説作者借用“守宮砂”來做的文章。
專家評論:既然“守宮砂”是人為加上去的,而非女子天生的,在未婚女性身上尋找所謂的“守宮砂”,只能説明其人的無聊與無知。同樣道理,有無“守宮砂”與處女膜是否完整也毫無關係,更不能説明是否發生過性關係。憑“守宮砂”的有無來判斷是否處女是沒有道理的。現代人如果將傳統的謬傳當寶貝,他的愚昧程度也就可想而知了!
貞操歷來為世人關注,關於其本質的爭論也延續已久,即使是未有定論,也不會影響人們對貞操本身存在的承認和關注。我注意到,諸多學者僅僅從靜態角度和表面層次對貞操進行了描述,就據此展開了貞操本質的討論,顯得過於倉促,似乎隱去了一些必要的説明,顯得抽象層次的進深不大,故對該問題大多采用列舉屬性的方式進行討論,深度也相對不夠。
古代男子變態處女嗜好竟是為了駐顏養生
在中國古代,人們對於女子是否為處女之身都十分的看重。不論你是因為什麼樣的原因,只要失去了處女之身,便被人們認為是破爛貨,讓人們瞧不起。那麼,為什麼古人們對於處女之身如此的重視呢?傳統的“落紅”是否真的可以檢驗女子是不是處女的呢?
花蕊是中國古代常常用來形容女陰的,在《佛説秘密相經》中就以“蓮花部”來代表女性生殖器;與處女性交叫“開苞”,猛烈的性交動作叫“直搗花心”,處女膜破了而流血叫“落英繽紛”等等。
古代嫖處女妓,為她“開苞”,嫖客要花十倍以至幾十倍的代價。至於非處女,那當然沒有處女“值錢”了,娶了非處女,要遭人恥笑。有這麼一個故事:有個寡婦再嫁,有人就送上一副喜聯:“花徑昔曾緣客掃,蓬門今始為君開。”這是把女陰形容為“花徑”,這條小路過去已有人“掃”過了,現在換個人再“掃”一下吧,實在是極盡揶揄之能事。
古代男子的處女嗜好,主要還是出自私有財產觀念。如果妻子婚前已非處女,那麼就很難保證她所生的子女是出自丈夫的血統,也很難保證丈夫的財產不落入“野種”之手。同時,妻子既然是丈夫的私有財產,那麼丈夫就要保證自己有“首次使用權”,如果是吃了“剩菜”,用了“舊貨”,那會十分損害男子的自尊心。
處女嗜好之所以產生的另一個原因是,中國的古人對於“童身”特別迷信,認為和童男、童女性交能駐顏養生。六朝時的性學古籍《玉房秘訣》中説:“夫男子欲得大益者當御童女。”古典小説《封神榜》中曾提到使用“萬點梅花帳”(處女初次性交處女膜破裂熱血染帳上)可以大破鬼神之敵,這也説明處女之寶貴神奇。
在許多朝代,宮廷都要選美,由各州府選拔少女送往宮廷。選美有許多條件,例如年齡、身高、健康、容貌、身體發育程度以及種族等等,但最重要的一個條件是必須是處女。如果把非處女送進宮去,那可是大罪,因為是非處女,進入宮廷時也可能有孕,如受皇帝“寵幸”,生下的“野種”變成“龍種”,那就使皇家血脈混亂了。
在中華性文化博物館中展出了一個瓷印,上有“守珍印”幾個字,是宋代州府選美送往宮廷時,證明某個女子是處女的憑證。把這個印蘸上硃砂,蓋在女子臀部,不易脱落,這就算“產品合格”證明了。
那麼,在古代民間是怎樣檢測新娘是不是處女的呢?
在古代民間,常以初夜性交是否“見紅”來檢驗新娘是否處女。丈夫在和新娘第一次性交後,要以染上血的手帕以示親友,表明所娶的是“黃花閨女”、“原裝貨”,於是大家一片歡呼。
古代的狎詞和性小説中多有表露。例如清末的一首俗曲五更調《鬧新房》裏,從一更眾人鬧新房,二更新人入羅幃,寫到三更的“海棠枝上試新紅”之後,新郎就喜滋滋地“驗紅”了:“三更裏明月來相照,奴好似狂風吹折嫩柳腰。郎愛風流不顧奴年少,忍痛含羞隨他來顛倒。弄出一點紅,滴在白綾標,不怕羞醜拿到燈前照。新郎見了喜紅,心中多歡悦,説奴是黃花女,喜笑在眉梢。”
這種“見紅”的手絹,不但新郎要看,有時連外頭的賓客和男方的家長都要讚歎不已地傳看這塊血跡斑斑、代表新娘貞潔的手絹。如果新娘不“落紅”,而外面又圍着一大堆等着見紅的人,那場面的確十分尷尬,後果十分嚴重。例如《醒世姻緣傳》中就有這樣一段情節,有個叫魏三封的人娶程大姐為妻,初夜不見紅,就對她毒打拷問,然後押送她回孃家:
開了街門,只見程大姐蓬頭燥腦,穿着一條紅褲,穿了一件青布衫,帶上繫了那塊雞冠血染的白絹,反綁了手。魏三封自己拿了根棍子,一步一下,打送到她門前,把她賠的兩個櫃,一張抽頭桌,一個衣架、盆架之類,幾件粗細衣裳,都堆放在大門口,魏三封在門前跳着,無般不識樣的毒罵。
當程大姐的母親孫氏出來與魏三封吵鬧,被魏三封拳打腳踢時,看熱鬧的人把他們拉開,還紛紛指責捱打的孫氏説:
你原不該把閨女這麼等的。她廟裏豬頭——是有主的,你不流水的認不是,還挺着脖子合人理哩!…這魏大哥是正頭香主,指望着娶過媳婦去侍奉婆婆,生兒種女,當家理紀,不知那等的指望。乃至見了這門破茬,但得已,肯送了來麼?你還長三丈,闊八尺,照着他!
書中描寫孫氏和程大姐生活作風都不好,但即使如此,魏三封也不應該那樣殘忍地折磨她,羞辱她,這十足反映出封建時代的男子極端自私的貞操觀。當時,魏三封的所作所為不但不受人們的責備,反而得到大家的同情和讚賞,可見那時這種觀念已經“深入人心”。
用初夜性交檢驗“落紅”的辦法來看是否處女,這是極不科學的。因為處女膜薄的女子可能因運動、勞作而使處女膜破裂。清代《蟲鳴漫錄》記載了這麼一件事:有個老翁見到幾個小姑娘在田間玩耍,其中有個小姑娘坐在鋤柄上,下身流血了,流於鋤柄。老翁在她們離去後就把這個鋤柄保存了起來。過了五六年這小姑娘出嫁了,初夜不見紅,被疑為不貞,將被趕出家門,老翁持鋤柄為證,才洗清了她的冤屈。這個女子實在是太幸運了。
婚俗揭秘:古代鬧洞房的性禮儀和性教育
洞房花燭夜,金榜題名時,這是古人最看重的人生兩大喜事。古時候男女青年結婚,洞房花燭之夜就會有人鬧洞房,長此以往就形成了歷久不衰的風俗。每當鬧洞房之際,便是新人婚禮高潮之時,一時間,高朋滿座,歡聲笑語,熱鬧非凡。
洞房的稱謂十分古老,據説源於原始社會的洞穴時代。後又叫帳房,現多稱新房,但如今許多鄉村仍沿襲洞房之説。但鬧洞房的説法直到先秦時期才出現的。只不過當時婚禮十分淳樸、肅穆。
孔子在《禮記·曾子問》中描述當時鬧洞房的情景時説:“嫁女之家,三日不息燭,思相離也;娶歸之家,三日不舉樂,思嗣親也。”這反映了先秦婚禮沒有喧嚷紛鬧大操大辦的場面,有的只是淳樸的風尚,即便是有人鬧洞房,恐怕也只能小鬧一下。
漢朝開國以後,社會經濟有了長足的發展,人們不再滿足這種雖然淳樸,但卻顯得古板而沉悶的傳統婚禮,不再固守“三日不舉樂”的先賢古訓,開始大操大辦,使婚禮蒙上世俗的喜慶色彩。
據《漢代婚喪禮俗考》一書考證:“而為之賓客者,往往飲酒歡笑,言行無忌,如近世鬧新房之所為者,漢時即已有之。”《漢書》也記載:“嫁娶之夕,男女無別。”這説明結婚那天晚上,大家不需要過分拘束,甚至可以暫時拋開傳統禮節,為新婚夫婦助興。
但是,當時各地鬧洞房的方式不一,有的地方鬧洞房時竟發生血案。例如根據東漢文人仲長統在《昌言》中的記載,當時人們對新郎官十分放肆,要求他做一些大膽動作。如果新郎不情願,還可以用棒子敲打他,或者以灌酒的方式來“督促”他完成“任務”,“捶杖以督之戲謔,酒醴以趣之情慾。”
對於新娘,也毫無顧忌,在大庭廣眾之下問一些粗話,“於稠眾中,問以醜言。”這完全是任性而為,興致一高便無法控制,以至於鬧出樂極生悲的事故。
當時,汝南郡就發生過一起樂極生悲的事故。當時有一位叫張妙的人,到朋友杜士家喝喜酒,結果喝高了,鬧洞房的時候乾脆用繩子將新郎吊起來,棍棒交加。打了二十多下,新郎一命嗚呼。轉眼之間,喜事成了喪事。
最後張妙被告上府衙,好在斷案的官員仁慈,網開一面,“酒後相戲,原其本心,無賊害之意,宜減死。”張妙僥倖逃脱死罪,杜士卻不能復活,真是活生生的悲劇。親朋好友鬧洞房製造氣氛,也是成人之美。不過如果不注意限度,鬧過了頭,甚至釀成悲劇,則後悔莫及。
於是,仲長統的《昌言》中指責説:“今嫁娶之會,捶杖以督之戲謔醴以趣之情慾,宣淫佚於廣眾之中,顯陰私於新族之間,污風詭俗,生淫長奸,莫此之甚,不可不斷之也。”由此不難看出,此時鬧洞房已經從先秦時期的淳樸風尚逐漸演變成為後來的一種陋俗惡習了。儘管如此,但是鬧洞房還是成為沿襲下來的婚禮習俗。
説起來,鬧洞房作為新婚一道重要“程序”,全過程包括“鬧房”、“燻房”、“聽房”三部曲,而鬧房無疑是重頭戲。在現代社會中,尤其是鄉間村裏,鬧洞房更是司空見慣。但是,鬧洞房都是要新人拜堂之後開始的,新人拜堂時,還是要講究婚禮儀式的。
拜堂也稱“拜天地”,又稱拜高堂、拜花堂。古時候舉行婚禮時,新郎新娘參拜天地後,復拜祖先及男方父母、尊長的儀式。也有將拜天地、拜祖先及父母和夫妻對拜都統稱為拜堂。唐朝時,新婚之婦見舅姑,俗名拜堂。北宋時,新婚日先拜家廟,行合巹禮。
至南宋,新婚夫婦牽巾到中堂先揭新娘蓋頭,然後“參拜堂,次諸家神及家廟,行參諸親之禮”。元明清三朝一般在迎娶進門就要拜堂。
古代新人拜堂時,迎娶的人家要在家堂前置香燭,陳祖先牌位或遺像。擺上糧鬥,內裝五穀雜糧、花生、紅棗等,上面帖雙喜字。拜堂前,燃燭焚香、鳴爆竹奏樂,然後禮生育唱,新郎新娘就位跪拜,一拜天地,二拜父母,三夫妻對拜。交拜後這對新人就被送入洞房。然後,鬧洞房就開始了。
古代婚禮儀式大都以其禮儀的隆重和場面的鋪陳而吸引眾多前來鬧洞房的親朋好友。通常以新婚當夜眾親友在洞房嬉鬧新娘和新郎後,新人雙雙攜手歸寢為婚禮的最高潮。古代時,此中滋生出一些乖情悖理的舉動,因多發生在洞房裏,故稱為鬧房、鬧洞房、鬧新房。
由於這一習俗以新娘為主要逗趣對象,故又稱鬧新娘、耍新娘。這時候通常進行的活動有咬蘋果、咬喜糖、走獨木橋、夫唱婦隨等。雖然不同的地區,活動的內容不完全相同,但給新人撒喜牀的節目是必不可少的。
撒喜牀是在鬧洞房時,由新郎的嫂嫂表演的一種邊歌邊舞的遊戲,嫂嫂手托盤子,盤內鋪紅紙,紅紙上放栗子、棗、花生、桂元等物。新娘坐在牀上,嫂嫂抓乾果往牀上撒,邊撒邊唱。鬧洞房的眾人聽了嫂嫂的歌唱,也隨聲附和,洞房中歡聲笑語徹夜不斷,嬉笑打鬧聲一浪高過一浪。
古代婚禮除了鬧洞房的傳統風俗之外,還有點喜日子、壓箱底、三天回門……這些看似老套的傳統婚俗,卻暗藏着性健康的玄機。可以説,男女結婚是不能避免性愛的,但性愛又是中國人最忌諱的話題,於是,聰明的中國先人就圍繞性想出了很多看似文雅而又很科學的辦法,這些辦法就變成了大家必須遵守的風俗。
古時候男女結婚要選個黃道吉日,叫做“點喜日子”或者“看日子”,一般由男方找當地的風水先生,根據男女雙方的屬相、生辰八字,測算出最好的結婚吉日。“喜日子”點好後,男方要委託媒人拿些禮品到女方家裏“送日子”。如果女方家裏接了這個日子,那大喜的日子就定了。如果女方家裏把日子退回來了,那説明這個日子有問題,需要重新點。
其實,不是日子不吉利,主要是這個日子恰好與女孩子的經期重合了,而經期是不能過性生活的。這時候,男方家長就要帶着禮品再次請風水先生點日子。風水先生這次點的日子,肯定要比上次的推後或提前15天左右。
因為經期這些極度敏感的問題,人們是不能直白地去問的,於是就用這種“點喜日子”的方法把這個棘手的問題解決了。媒人再把新的喜日子送去,孃家人就會接下來。但是,人們都知道,月經期推後或提前15天左右,恰好是女性的排卵期,以前又沒有較好的避孕措施,所以新婚蜜月懷孕的事情屢見不鮮。
“點喜日子”還有一種方式,就是風水先生一次性選兩個日子,上半月一個,下半月一個,供女方母親挑選,也是為了避開新娘的月經期。
説起來,古人還是很保守的,許多新婚夫妻結婚前偷偷瞟一眼就會臉紅,更有甚者僅憑媒妁之言就訂了終身。兩個從來沒有見過面的人,晚上卻要肌膚相親,做最隱秘的接觸,這是非常尷尬的。因此,新娘子結婚前一天,母親要臨時突擊,搞好對女兒的性教育,省得到時候真刀真槍把自家姑娘給嚇傻了。
對於新婚夫妻的性教育有專門的工具,叫“壓箱底”,平民之家多是瓷杯瓷碟的,貴族之家多用象牙雕成的,裏面畫的是“黃色圖片”,讓新娘子有個基本的心理準備。
其實,鬧洞房也是性教育的一種。俗話説:“新媳婦三天無大小。”入洞房後,不論男女長幼都可入房“看新媳婦”,逗新娘,葷的、素的一起來,有意使原本羞羞答答的黃花閨女變成大大方方的潑媳婦。
更重要的是,鬧洞房時,眾人要讓新人做各種親密的、隱諱的但是指向性很明確的動作,把新娘子和新郎官的陌生感、羞澀感打消,為那激動人心的時刻做好鋪墊。這是眾人共同參與的“前戲”。鬧洞房其實就是在表達一種曖昧的性教育:事情就是那麼個事情,情況就是那麼個情況。
花燭之夜鬧洞房,經過歷朝歷代的演變,加上各地風俗不同,形式也就隨之變化無窮。不論如何變化,都與性教育有關,以至於“教育”不“教育”並不重要,毋寧説與性有關。據説,明朝時期有一婚俗,就是在洞房牀上反鋪一條花席,需要新娘把它正過來,邊翻邊有人問:“翻過來了沒有?”新娘自然羞於回答,但鬧房者一定會窮追不捨,直到新娘紅着臉説“翻過來了!”
這大概是鬧洞房者有關葷話的最文明的版本了。在這樣的場合,黃色笑話自然是可以大行其道的了,色情燈謎更是家常便飯。因此,很多羞澀少女在一夜之間成長為瘋狂少婦,大概要歸功於鬧房者的性教育。
清代文人李漁寫的情色小説《肉蒲團》中,鐵扉道人的女兒“玉香”,“生得如花似玉,無人可比”,“又且讀了一肚子書,凡詩詞歌賦皆做得出”。但這女孩從未出過家門,對外面的事物一概只有書本知識,“他家的閨門嚴謹,又不走去燒香,又不出來看會,長了一十六歲不曾出頭露面”。
這樣的女孩兒如何進行性教育呢?書中的主人公未央生娶了她後,就找些春宮畫之類的東西來給她看,實際上也是一種性啓發。另一種方式就是通過“鬧房”來解決了,舊時男女結婚之前往往連面也沒見過,通過這種無所顧忌的“鬧房”,使兩個新人在入洞房之前,先多少有些熟悉。
同時,也可以通過這一鬧,來加強進行性的説明與教育了。有的地方鬧洞房,竟然命令公婆二人當眾教新人房中術,並叫新人複述其所講內容。雖屬戲謔之甚,卻也於喧鬧中加入了性教育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