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希特勒曾將世界上的國家分成三類,他是如何來劃分的

由 老巧雲 發佈於 經典

希特勒在自傳《我的奮鬥》中描繪了他心目中的國家,並將世界上的國家做了分類。首先在分類之前,我們的瞭解希特勒對國家的定義。
希特勒認為國家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國家雖然是形成了人類高等文化的基礎,但是國家並不是創造文化的原動力。在瞭解了這一點之後,我們再看希特勒對國家的分類:

第一類就是所謂的威權型國家(包括那些封建君主國),這種國家的人民將國家的存在視作是神聖不可侵犯的,人民將無條件的接收政府的統治,因為他們要貫徹一種“瘋狂廖妄的思想”。
但是這種國家是將手段變成了目的,人民徹頭徹尾成為了國家的奴隸,官僚成了國家的核心,他們收到國家的庇護而掌握了種種特權。

第二類就是所謂的民主型國家,這種國家的人民不以樹立威權為唯一的目的,認為國家也應當為國民的幸福着想,國家與人民之間應該是互利互惠的,而不是人民向國家單方面的“朝拜”。
希特勒倒是沒完全否定這種國家,但是他認為這種國家擁有着錯誤的“自由”思想,不利於國家的統一。

第三類就是所謂的民族型國家,狹義上指單一民族,廣義上指有相同文化,使用統一語言的人組成的國家。在當時這種思想被稱為“泛日耳曼化”思想,不過當時這個詞是一個貶義詞,反對該思想的人認為日耳曼化代表的是原始、野蠻、好戰,這不是文明人應該支持的東西。

但希特勒極力吹捧建立日耳曼民族國家,在他看來德國是否強大就在於德國人是否有民族意識,是否是在民族旗幟下凝聚起來。
希特勒認為反對日耳曼思想是沒有道理的,在他的心中日耳曼人一直是“文明的化身”、“人類最先進的民族”,稱反對者是對日耳曼先人的污衊。他還試圖通過同源的美國人、英國人的成功來證實“日耳曼人”的優秀。

希特勒的思想應該是受到了德國統一前“德意志化”思想的影響(德意志和日耳曼是兩個概念,德意志是日耳曼的一個分支),在德國統一前有“大德意志”和“小德意志”之分。
其區別就是德國統一包不包括奧地利,因為奧地利是多民族國家,德意志人是少數民族,所以德國統一把奧地利“踢”了出去。德國長期分裂受人欺凌,而在統一之後一躍成為世界強國。

但是希特勒的這種民族國家思想是極度矛盾的,都不能自圓其説,你也看不出他究竟是狹義還是廣義的日耳曼支持者。在自傳裏他寫道當年如果奧地利政府如果支持日耳曼化,那麼包括斯拉夫人在內的奧地利各族人都會被日耳曼化,從這一點上他似乎是廣義日耳曼的支持者。
但是他同時又支持“純種”日耳曼人的概念,比如他鄙夷一個黑人在學會德語,接受德國文化後就被視作是德國人,這種情況是希特勒絕對不允許的。
既要將其他民族日耳曼化,還不想讓德國人和其他民族混血融合;既憎恨猶太人,卻又學習猶太人的那種“民族正統性”,這就是希特勒的歪理邪説,而受這種思想指導的所謂的民族國家則必然走向毀滅的極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