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蒙古歷史——蒙古人與蒙古帝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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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人與蒙古帝國2

二、蒙古人

蒙古人是東北亞主要民族之一,主要分佈在中國西部和北部、蒙古和俄羅斯。包括中國蒙古族、喀爾喀蒙古人、布里亞特人、卡爾梅克人等支系。屬蒙古人種北方類型。使用蒙古語、布里亞特語和卡爾梅克語,均屬阿爾泰語系蒙古語族。原住貝加爾湖以南蒙古高原,13世紀曾建立橫跨歐亞兩洲的蒙古帝國。

蒙古人擁有有自己的語言文字。蒙古語屬阿爾泰語系蒙古語族,有內蒙古、衞拉特、巴爾虎布利亞特.科爾沁四種方言。通用的文字是十三世紀初用回鶻字母創制,14世紀初,經蒙古學者卻吉·斡斯爾對原有文字進行改革,成為至今通用範化的蒙古文。

(1)發展歷史

根據記載,蒙古部落最初只包括捏古斯和奇源(貶稱乞顏)兩個部族,他們被其他匈奴(突厥)部落打敗後只剩下兩男兩女,他們逃到了額爾古涅昆(額爾古納河畔山嶺)一帶居住下來,公元8世紀,由於人口的不斷增長,不得不遷徙,這時已分出了70個分支了,這70個分支被稱為“迭兒勒勤蒙古”。《蒙古秘史》和《舊唐書》記載:蒼狼和白鹿是蒙古人的祖先,他們奉上天之命降生到人間。然後共同渡過騰汲思,在斡瀾河源頭、不兒罕山前開始繁衍生息,生下了包塔赤罕。這裏所説的包塔赤罕就是蒙古人的始遷祖。其實,蒼狼和白鹿在蒙古語中分別讀為:包侕帖赤狼和豁埃馬蘭勒,只是漢譯為蒼狼和白鹿。

蒙古人出自東胡一支。東胡,是包括同一族源、操有不同方言、各有名號的大小部落的總稱。據司馬遷《史記》記載:“在匈奴東,故曰東胡。”公元前5至前3世紀,東胡各部還處於原始氏族社會發展階段,各部落過着“俗隨水草,居無常處”的生活。

室韋,《魏書》,作失韋。室韋與契丹同出一源,以興安嶺為界,“南者為契丹,在北者號為室韋”。6世紀以後,室韋人分為南室韋、北室韋、包(缽)室韋、深末恆室韋、大室韋等5部,各部又分為若干分支。

活動在蒙古地區的諸部分為蒙古語系和突厥語系兩大部分。在突厥文史料中,稱室韋為“達怛”(韃靼)。公元732年在斡爾渾河右岸建立的《闕特勒碑》文中,記有三十姓達怛。三十姓達怛可能是緊鄰突厥的一個強大的室韋部落或部落聯盟的名稱,突厥人用這一名字稱呼所有的室韋部落。

後來,達怛又成為蒙古諸部的總稱。因為“他們在遠古的大部分時間內,就是大部分部落和地區的征服者和統治者,偉大、強盛和充分受尊敬”“由於(他們)極其偉大和受尊敬的地位,其他突厥部落,儘管種類和名稱各不相同,也逐漸以他們的名字著稱,全都被稱為韃靼”。由於蒙古部的強大,“達怛”一名逐漸又被“蒙古”所代替,成為室韋諸部的總稱。文字記載蒙古之稱謂,始見於《舊唐書》,稱作“蒙兀室韋”,是大室韋的一個成員,居住在額爾古納河以南地區。

12世紀時,這部分人子孫繁衍,漸分佈於今鄂嫩河、克魯倫河、土拉河三河上源和肯特山以東一帶,其中較著名的有乞顏、札答蘭、泰赤烏、洪(弘)吉剌,吳(兀)良合等民族和部落。當時與他們同在蒙古高原上的有遊牧在今貝加爾湖周圍的塔塔兒部,住在貝加爾湖東岸色楞格河流域的蔑兒乞部,活動在貝加爾湖西區和葉尼塞河上源的斡亦剌部。這3部都使用蒙古語族語言。另外,還有三個信奉景教的突厥貴族統治的蒙古化的突厥部落,即佔據回鶻汗庭故地周圍的克烈部,其西的乃蠻部,和靠近陰山地區的汪古部。

這些部落按其生活方式和發展水平,大致分為“草原遊牧民”與“森林狩獵民”兩類。第一類包括久住原地過遊牧生活的突厥諸部,和後來遷入接受突厥影響,完成向遊牧生活過渡的蒙古諸部;第二類是留居森林地帶,主要從事狩獵的諸部。

1206年,蒙古奇源(乞顏)部,包姓(包羅特)包侕之金(孛兒只斤)氏鐵鉬真(鐵木真)在斡難河畔舉行的忽裏勒台(大聚會)上被推舉為蒙古大汗,號成紀司皇汗(成吉思合罕),建立了大蒙古國。蒙古汗國的建立,對蒙古族的形成具有很大意義。從此,大漠地區第一次出現了統一各個部落而成的強大、穩定和不斷髮展的民族——蒙古族。凡是這個國家統轄的漠南、漠北地區,概稱為蒙古地區,此地區各個部落的居民,統稱為蒙古人。蒙古人這時從遼、金時期(916~1234)被統治的民族成為統治民族。

在成吉思汗的率領下,從1219年到1260年,蒙古人三次西征,先後建立橫跨歐亞的窩闊台、察合台、金帳(欽察)、伊利四大汗國。在西征的同時,又揮師南下。從成吉思汗到忽必烈,歷經70餘年征戰,擊敗了金國與南宋,建立元帝國。元帝國其疆域北至今西伯利亞,南至南海,東北至今黑龍江下游、跨外興安嶺、烏蘇里江以東,接鄂霍次克海和日本海,西南包括雲南、今緬甸北部、中部、東部;泰國北部、老撾、越南西北部,都納入元帝國的行省建置。元帝國對確立現代亞歐版圖的確立作出了巨大貢獻。

由於南下或西征,蒙古民眾被徵調各地,因此,蒙古人的分佈散及全國。元至正二十八年,朱元璋率領漢族獨立,成立明王朝,元帝國退居漠北,力量退回蒙古草原。

後期蒙古分為東西兩部:東部蒙古遊牧於漠北和漠南,其首領為元室後裔,被視為蒙古的正統;遊牧於漠西的瓦剌部(即原斡亦喇部)被稱為西蒙古,與東蒙古有姻親關係。

15世紀,蒙古南北被達延汗重新統一,分東部蒙古為喀爾喀、兀良哈、鄂爾多斯、土默特、察哈爾、喀剌沁(永謝布)六部。明末清初。蒙古處於分裂割據狀態,以大漠為界,分為漠南蒙古、漠北(喀爾喀)蒙古、漠西(厄魯特)蒙古三部分。漠南蒙古西部的俺答汗注意與明朝修好,發展貿易關係。俺達汗駐地庫庫和屯(今呼和浩特)修建城郭,商旅幅湊,成為漠南蒙古地區政治、經濟、文化中心。清帝國為了掃除後方的威脅,大舉用兵,花了一個半世紀的時間統一了蒙古各部,實施盟旗制度。加強了對蒙古人的統治,保證了蒙古地區的穩定與發展。

(2)宗教信仰

薩滿教是蒙古草原的原始宗教。蒙古汗國建立後,伊斯蘭教、佛教和道教均傳入汗國。蒙古人認為太陽、月亮、火、水、土、山川、河流等都有神靈。神靈的偶像稱之為翁棍,用氈製成,予以供奉。偶像一般放在帳幕門口的兩側,在偶像的下面有用毛氈製作的牛、羊模型,人們視偶像為家畜的保護者,能夠賜給他們乳酪和馬。在氈帳內的中央位置也掛着一個偶像,它是保護神。蒙古人並且認為四方都有神靈,神無處不在。最高神靈稱之為蒙哥騰格里(長生天),它是一切可見和不可見事物的創造者,能夠賜予人類真善美和假惡醜,蒙古人尊它為額赤格·騰格里(天父)。當時許多人認為雷霆就是天神的怒吼。

騰格里和人之間的通話者為巫師,男巫稱孛,女巫稱伊都幹。巫師兼星佔、占卜、醫師於一身,在蒙古人中頗有威望。據《出使蒙古記》所載:正如蒙哥汗所承認的,他們的占卜者是他們的教士,占卜都命令做的任何事情,必須立即執行,毫不遲延。巫師能觀察天象,預言日蝕和月蝕的時間,宣佈吉凶日子。軍隊出征,沒有他們的應允,決不能輕易出動;男孩子降生時,需請占卜者預言其命運;當有人患病時,亦需請巫師唸咒語。在蒙古汗國,巫師已成為人數眾多的特殊階層,他們不僅活躍在民間,而且在汗庭中也集中了很多。占卜者們人數很多,並且總是有一個首領,像是一個主教。這個首領總是把他的帳幕安置在蒙哥汗的主要帳幕前面,相距約一擲石之遠。送到宮廷去的一切物品,都須由巫師拿着在兩堆火之間通過,目的是起淨化作用,這是巫師的職責之一。

(3)歷史著作

13世紀初,蒙古人創制了自己的文字。此後,各種形式的歷史、文學作品相繼問世。其中,歷史著作以《蒙古秘史》、《蒙古黃金史》、《蒙古源流》最為著名,被稱為蒙古人的三大歷史鉅著。

①《蒙古秘史》

又稱《元朝秘史》、《元秘史》,蒙古語為《忙豁它紐察脱卜察安》,作者不詳。約成書於13世紀中葉,具體年代有戊子(1228年)、庚子(1240年)、壬子(1252年)、甲子(1264年)之説尚無定論。是蒙古民族第一部用蒙古文寫成的歷史和文學鉅著。全書共282節,有12卷和15卷兩種分法。這部編年體史書。根據古代蒙古人民世代相傳的口頭故事,生動地記述了十二世紀以前發生在蒙古草原,包括成紀司汗(成吉思汗)先世的動人傳説在內的種種事件,同時如實地敍述了當時蒙古社會政治、經濟狀況、階級關係,以及成紀司汗(成吉思汗)的生平事蹟,窩闊台時期的史實等。該書充分肯定和高度讚揚了成紀司汗(成吉思汗)統一蒙古各部的偉大業績,歌頌了新興的蒙古汗國。是研究蒙古人早期歷史、社會、風俗、語言文學的寶貴資料。

②《蒙古黃金史》

亦譯稱《蒙古黃金史綱》、《阿勒坦·託卜赤》。為別於無名氏的《黃金史綱》,俗稱《大黃金史》。蒙古族編年史,蒙古族學者羅卜藏丹津著,成書於明末清初,是一部承上啓下較為完整的古代蒙古史,書中記述了蒙古族從古代至明末清初的歷史,書的前半部轉錄了《蒙古秘史》全書282節中的233節,補充了蒙古族興起前後的一些歷史和其他內容。後半部主要利用了無名氏的《黃金史綱》等書,對窩闊台之後至明末清初的蒙古史作了較為完備的記述和補充。由於作者篤信佛教,書中充滿了濃厚的佛教色彩。但仍不失為研究蒙古史,特別是明代蒙古史的重要著作。

③《蒙古源流》

原名《哈敦·温教蘇努·額爾德尼·託卜赤》,蒙古編年史。清康熙元年(1662年)鄂爾多斯部蒙古族學者薩囊徹辰用蒙文著成,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喀爾喀親王成兗扎布把家傳手抄本進獻清高宗,次年奉敕譯成滿文,後又由滿文譯成漢文,定名為《欽定蒙古源流》,簡稱《蒙古源流》。全書共分8卷,第一二卷敍述印度、西藏佛教概況,第三至第八卷按時代順序和蒙古世系記述蒙古的歷史。從世界的形成、佛教的起源與傳播,到蒙古族的起源、元明兩代蒙古各汗的事蹟等等均有涉獵,其中對達延汗和俺答汗的活動記述尤詳。書中關於蒙古族的起源等內容雖有牽強附會之處,史事和紀年也有錯亂,但仍是研究蒙古族歷史、文學、宗教,特別是明清蒙古族歷史的重要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