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崔雅倫 濟南報道
隨着寒假的來臨,各種興趣班、拓展班等校外培訓的宣傳推廣進入小高峯。山東省消費者協會提醒廣大家長和學生,去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以下簡稱“雙減”《意見》)出台後,校外培訓呈現出一些新的特點,在此提醒廣大家長和學生,在選擇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時要特別注意以下幾點,警惕各類校外培訓的“花式消費陷阱”。
選擇合法合規的校外培訓機構
根據“雙減”《意見》規定,“各地不再審批新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對面向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科類培訓機構的管理,參照本意見有關規定執行”“不得開展面向學齡前兒童的線上培訓,嚴禁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班、思維訓練班等名義面向學齡前兒童開展線下學科類(含外語)培訓”。在此規定下,從學齡前兒童的教育到高中教育階段的盈利性學科類校外培訓已屬違規,提醒廣大消費者不要參加違規的學科類校外培訓班,避免遭受損失。此外,“雙減”《意見》還要求,“嚴格執行《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規定,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佔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明確了不得利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任何學科類校外培訓。
要查看信譽和師資
在選擇非學科類的校外培訓時,要看清培訓機構的信譽情況。消費者可登陸各地方教體局官網,查詢《校外培訓機構白名單》,獲取培訓機構的相關信息,查看相關校外培訓機構的信譽信息等,從中選擇正規登記註冊的培訓機構報名。此外,消費者還應實地查看培訓班的師資力量、課程安排、授課方式、教學環境、硬件設備等情況,還可通過與其他家長、學生諮詢,試聽課程等方法,確定培訓機構。
謹慎簽訂培訓協議
消費者在選擇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時,要提高維權意識,不要輕信誇大其詞的宣傳。在簽訂協議時,要問清收費項目、標準,要把口頭承諾、培訓地點、教學環境以及師資情況寫到協議裏。還要對合同解除、退費規則等進行了解,在籤協議時註明,避免因個人時間衝突、工作調動、家庭搬遷、身體不適等原因導致繳費容易退費難的情況發生,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雙減”《意見》還規定“全面使用《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範文本)》”,廣大消費者在簽訂協議時要特別注意所籤的協議是否符合示範文本的要求。
避免一次性高額繳費
“雙減”《意見》明確規定“通過第三方託管、風險儲備金等方式,對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進行風險管控,加強對培訓領域貸款的監管,有效預防‘退費難’、‘卷錢跑路’等問題發生”。
消費者應避免一次性高額繳費,要拒絕培訓機構一次性收取超過3個月或者60課時的收費,避免遇到培訓機構倒閉或者卷錢跑路的情況,造成經濟損失。
索要憑證積極維權
消費者在培訓機構繳納培訓費後,要及時索要正規發票,發票上要加蓋與培訓機構名稱一致的印章,合同和憑證在培訓期內要妥善保管。我們倡導校外培訓機構經營者,應誠信經營,妥善處理消費糾紛。不得以誘導、欺騙等方式銷售產品和服務,要尊重消費者知情權,強化師資力量,不得擅自更改教學內容,不得故意拖延退費或設置不合理扣費項目等。
在發生校外培訓類消費糾紛時,消費者要收集好相關證據,可以先與商家協商解決,如果溝通無法解決問題,可以撥打12345熱線向相關部門投訴舉報,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