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教育觀察】如何用好教育懲戒這把“戒尺” ?

由 端木泰華 發佈於 經典

學生犯錯了該管嗎?怎麼管?應該懲戒學生嗎?懲戒與體罰如何區分?一直以來,圍繞中小學教師是否應擁有懲戒權,社會各界多有爭議。近年來,由於教育懲戒權的度不好把握,也出現了很多老師因怕擔責而不敢或不願管學生的現象。

3月1日,《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以下簡稱《規則》)正式實施,《規則》以規章形式賦予並明確了中小學教師懲戒權,為學校及教師管理學生提供了指導。那麼,把“戒尺”交到教師手裏,他們真敢揮動嗎?家長是否支持教師對犯錯學生進行懲戒?誰來監督教師手中的“戒尺”不亂“打”?教師真正要行使好懲戒權,還有哪些“障礙”要邁過?記者就此話題,採訪了慶陽市部分中小學校教師、家長以及學生。

對話嘉賓

張雄(北師大慶陽附校教師)

王華(慶陽市東方紅小學教師)

竇梓瑜(寧縣金村鄉南堡小學教師)

何維維(環縣環城小學教師)

陳應貴(鎮原縣孟壩初級中學教師)

敬晰涵(學生家長)

楊莉(學生家長)

楊勇(學生家長)

趙天琦(正寧縣山河小學學生)

王紫儀(北師大慶陽附校學生)

胡梓軒(北師大慶陽附校學生)

許靖楠(環縣環城小學學生)

主持人:教師應該如何正確運用懲戒權並做到懲戒有度,是《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施行後大家比較關注的話題。對此,作為教師,您認為怎樣做才能利用好懲戒權?

張雄:《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的施行,標誌着我國將教育懲戒納入了法治軌道。特別是《規則》明確,教師因實施教育懲戒與學生及其家長髮生糾紛,學校應當及時進行處理,教師無過錯的,不得因教師實施教育懲戒而給予其處分或者其他不利處理。這將有力減少教師怕擔責不敢管學生或者不願管學生的現象,增強教師教書育人的責任感,對達成立德樹人的教育目標有良好的促進作用。

教育是一門藝術,靠的是愛、責任、方法等,教育懲戒雖然納入了法治體系,但教師必須明確,教育懲戒是教育行為的底線,是懸在頭上的一把戒尺,能不用盡量不用。要利用好教育懲戒權,其前提是提高教師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教師如果懂教育、懂學生、愛學生,就不會隨便使用教育懲戒,即便用,也能懲戒有度,懲戒有效。

何維維:教育懲戒是“學校、教師基於教育目的,對違規違紀學生進行管理、訓導或者以規定方式予以矯治,促使學生引以為戒、認識和改正錯誤的教育行為”。我們應該清楚地認識到教育懲戒不是懲罰,而是教育的一種方式,是學校、教師行使教育權、管理權、評價權的具體方式。在實施教育懲戒時應當遵循教育規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則,做到客觀公正;選擇適當措施,與學生過錯程度相適應。

竇梓瑜: 一直以來,在我的教育教學實踐中,我都會給學生定好規矩,哪些事情該做哪些事情不該做,哪些事情做錯了需要懲戒,哪些事情做到了會給予獎勵, 這些都是和學生有言在先的,跟學生之間也形成了默契。有規矩在前,當對學生實施必要的懲戒時,學生也是心服口服的。但我覺得懲戒學生只是管理學生的一條途徑,我在教學工作中儘量以賞識、獎勵為主,不會輕易去實施懲戒。

陳應貴:依據《教師法》和《義務教育法》,教育學生時主要採取説服教育,進行感情滲透交流,讓學生從心理上真正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對長期説服教育無用的學生,可以適當進行懲戒教育,採取例如背書、打掃衞生或戒尺教育的方式進行懲戒。

主持人:您認為如何才能避免教師濫用教育懲戒權?

王華:作為教師,要明確對學生懲戒的目的是幫助學生認識和改正錯誤,而不能為了懲戒而懲戒,更不能粗暴地濫用懲戒權。在賦予教師懲戒權前,學校應根據校規校紀,確定可適用的教育懲戒措施,這樣,教師在行使懲戒權的過程中就有了尺度。同時,學校可將制定的懲戒措施提交家長委員會,並在家長中宣傳,得到家長的認同之後,爭取家長配合實施教育懲戒,同時讓家長履行對子女的教育職責,尊重教師的教育權利。

張雄:為使教師懲戒有度,學校應當規範校紀校規,細化懲戒措施,並交家長委員會討論通過;應加強對教師的培訓,提高教師教書育人的品質和本領,提高教師師德修養,幫助教師排解不良情緒;應建立教育懲戒申請審批制度或者成立教育懲戒中心,把較嚴厲的教育懲戒行為的實施權晾曬在明處。

何維維:在實施懲戒教育時一定要防止將體罰和變相體罰作為教育懲戒,我們一定要杜絕七類不當教育行為,一是身體傷害,如擊打、刺扎等;二是超限度懲罰,超過正常限度的罰站、反覆抄寫,強制做不適的動作或者姿勢,以及刻意孤立等間接傷害身體、心理的變相體罰;三是言行侮辱貶損,辱罵或者以歧視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學生人格尊嚴;四是因個人或者少數人違規違紀行為而懲罰全體學生;五是因學生個人的學習成績而懲罰學生;六是因個人情緒、好惡實施或者選擇性實施教育懲戒;七是指派學生代替自己對其他學生實施教育懲戒。

總的來説實施教育懲戒的真正目的不在於“懲”,而在於育人功能的深化與延伸,引導學生正確認識到錯誤並予以改正,進而形成良好的品行。

主持人:作為家長,您是否支持學校、老師在教育過程中對孩子的違紀違規行為進行懲戒?您認為在家庭教育中怎樣做才能配合學校、老師更好地規範學生行為?

敬晰涵:學校在必要時對孩子進行懲戒,我是支持的,教育中的懲戒,在一定程度上是讓孩子有敬畏感,對法律有敬畏感、對社會規則有敬畏感、對人倫道德有敬畏感、對是非對錯有敬畏感。

我的家中有一把戒尺,放在孩子可以看到的地方,從三歲她懂事起,這把戒尺就一直放在那裏,做錯事情的時候我會讓她自己來衡量,需要用戒尺打手心多少下。雖然家中的戒尺沒有用過幾次,但我想讓孩子的心中永遠有一把衡量對錯的“尺子”。

楊莉:我支持教師在課堂教學和日常管理中,對有違規違紀情節的學生實施教育懲戒,如點名批評、承擔校內公益服務任務、接受校規校紀和行為規則教育、暫停或者限制學生參加集體活動。但是我反對教師在懲戒中有超過正常限度的體罰,比如過量抄寫、辱罵或者以歧視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學生人格尊嚴以及指派學生對其他學生實施教育懲戒。

楊勇:家長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孩子在學校的表現取決於家庭教育的好壞,家庭教育的力量是無形的。首先要創造一個良好的家庭氛圍,在道德和品質上,父母要做榜樣。其次家長要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講究教育藝術,寬嚴並濟、適時適度對孩子進行思想上的引導。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的有機結合,才能讓孩子更好地成長。

主持人:如果你犯錯了,老師對你的哪些懲罰是你能接受的?哪些是你不能接受的?你認為老師怎樣懲戒才對自己的學習和成長有所幫助?

趙天琦:犯錯後,我最害怕的懲罰是老師告訴家長或把家長請來學校。對我來説,像罰站、摘抄課文、義務勞動等這些懲罰都可以接受,部分老師會動手打學生,這就比較難接受了。

王紫儀:《規則》明確的懲戒措施裏“暫停或者限制學生參加遊覽、校外集體活動以及其他外出集體活動”這條我不能接受,因為我不想學校限制我的外出學習或遊玩機會。

胡梓軒:我認為學生和老師不僅僅是師生關係,也可以在課堂外成為很好的朋友。比如在我們學校,很多老師就和學生成為了無話不談的知己,這樣的關係讓我們更願意去跟老師分享我們在生活和學習當中的一些煩惱,對於老師的意見也更容易接受,更有利於我們的學習和成長。

許靖楠:我不能接受老師諷刺、挖苦學生和過度的體罰。我喜歡就事論事的老師,從客觀出發幫助我們分析錯誤發生的過程,讓我們認識自己的錯誤,然後採取能接受的懲罰方式讓我們改正,學生是很樂於接受的。我們最喜歡能夠相信我們、尊重我們、能從學生的角度出發想問題的老師。

(作者:黃飛)

【來源:掌中慶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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