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收集家長職務信息”治標不治本
針對有網友留言建議禁止中小學幼兒園收集家長工作單位和職務等信息,北京市教委回應,該信息嚴格保密,不對普通教師公佈,正在研究取消父母職務信息的收集。(8月29日《北京日報》)
有家長建議“禁止收集家長職務信息”,對此,北京市教委回應,該信息嚴格保密,諸多觀點認為,這是在打造教育公平,這樣的想法恐怕是過於“美好”,難道禁止收集家長職務信息,老師就沒有辦法知道了嗎?
“禁止收集家長職務信息”,看似是不讓老師知道學生家長的具體情況,從而能夠對學生一視同仁。可老師是有“眼睛”的,也是有“耳朵”的,老師如果有心要了解家長的職務信息,是很簡單的事,並不一定需要讓學生將家長的信息上報。比如老師和學生聊天,隨便一問,你的父母做什麼的?學生就會一五一十的回答了。而老師具有較強的“觀察”能力,看到某個學生的言談舉止顯得成熟或是特別,也會從側面瞭解學生的家庭情況。如果老師對某個學生感興趣,可以藉着家訪的名義就充分了解學生家長的職務信息了。換言之,老師有很多種方法知道學生家長的職務信息,恐怕是誰也擋不住的。
為何怕老師知道家長的職務信息,一方面是怕老師不能夠做到平等對待學生,會有偏心,另一方面是怕老師“以權謀私”,會或明或暗要求家長為其辦事。其實,瞭解家長職務信息,真的不需要讓學生上報,現在哪個家長不知道孩子同班同學家長在哪個單位,擔任什麼職務,因為這些信息,學生會和同學説,孩子也會將這些信息傳到家裏。作為家長,我就知道我孩子同班同學家長是做什麼的,也知道哪個同學的家長是當官的,或是當老闆的。無妨問一下,現在哪個班主任老師對學生的情況不是瞭如指掌。有的班主任老師總是很謹慎,如果不瞭解學生的情況,萬一批評的時候出現問題,可就慘了。當然,從教書育人的角度看,老師應該瞭解學生的學習習慣、學習基礎、學習態度,以及完成作業情況,而不是學生家長的職務。但老師也是人,他們瞭解到學生家長的職務也是可以理解的。其實,問題的關鍵不是老師瞭解學生家長的職務信息,而是不敢利用學生家長的職務之便。這就需要對老師進行監督。一旦老師讓家長為其私人辦事,就要受到處罰,儘管發現“真相”很困難,但只要懲罰的制度在,對老師就會有“約束力”。就像“雙減”政策之下,如果還有在職老師為學生補課,就會受到處罰,在嚴查嚴罰的高壓之下,還有多少在職老師敢以身試法?同樣的道理,對於老師利用家長職務之便辦事的,只要發現一起,就嚴厲處罰一起。更要賦予家長拒絕的權利,發動家長舉報。如此,老師也不敢利用學生家長辦“私事”。
老師也是普通人,是否瞭解學生家長職務信息不是關鍵,對老師嚴管,這比什麼都重要,明白了這一點,就清楚了,“禁止收集家長職務信息”離教育公平隔了“監督”,不要以為禁止收集家長職務信息就萬事大吉了。(王軍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