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唐代長安到北宋開封,中國的大都會上演着官與民爭奪城市空間的一幕幕大戲。而官府的禁街與百姓的佔道,正是唐朝以來官府與百姓反覆博弈的重要內容。
唐朝的長安城內,宮城是皇帝起居和辦公之所,皇城是中央各官署集中區域,外郭城主要是居民區、商業區和寺觀等建築區,商業活動則必須在指定的區域內進行。
每到入夜,鼓聲響過後,城門按規定都要關閉,全城實行宵禁,沒有官府的特殊證明,居民一律不得在街上行走,違者將受到拘捕和處罰。由於長安城比較大,有的居民從城外回來,進了城門後不久就開始宵禁,他們不敢違反官府的禁令,只好躲在橋下蜷縮一夜,待第二天天亮之後,再上街返回家中。
這種封閉的管理體制,給居民的生活和商品交易活動帶來極大不便。唐朝中葉,隨着都城人口的膨脹和商業的繁榮,出現了各種佔道侵街之舉。
有的居民鑿牆破洞,將屋舍擴建至街道;有的居民和將領佔用原來警衞部隊在街道執勤時使用的房舍,並且大肆翻修和擴建。在街道上,小商小販日益活躍,賣胡餅的、賣鮮魚的都紛紛出現。即使到了宵禁的時刻,街上仍然人來人往、熙熙攘攘。
當時負責街道管理和治安的官員曾多次上書反映情況,也採取了很多措施,下達了多次拆遷令,強行拆除私搭亂建的房舍,並對涉案官吏予以處罰。但由於人手有限,很難全面禁止。而京城以外的大城市,佔道現象更為嚴重。比如揚州地處水陸交通要衝,各地工商業者雲集於此,私建房屋佔道極為普遍,以致街衢擁堵,難以行車。
到了北宋時期,官府立足發展經濟,放寬了政策。從《清明上河圖》展示的帝都的繁華與勃勃生機來看,街道兩旁店鋪林立,不再有固定的市場,街旁、橋上、巷內,都可以經商和交易。宵禁制度也被廢除,夜市接着早市,商品品種豐富多樣,尤其是食品種類繁多,少男少女沿着大街一路走一路吃,從早上吃到半夜,可以不重樣,夜市才撤,早市又開,“所謂花陣酒池,香山樂海……不欲繁碎”。
然而,對街道的管理寬鬆後,佔道現象也日益加劇。與唐朝長安的寬闊街道相比,北宋汴梁的街道本身就比較狹窄,而街道兩邊林立的店鋪,因招徠顧客和商業經營的需要,常常將經營範圍向道路中間“挺進”,加上市民、遊人如織,道路的擁堵狀況可想而知。皇帝出行,因不再禁街,也失去了往日的威嚴,隨行的上至百官下至雜役都“雜行道中”,“士庶觀者率隨扈從之人,夾道馳走,喧呼不禁”。
佔道侵街的日趨嚴重,給城市的管理和居民的生活帶來很多問題:一是引起交通擁堵,給出行帶來不便;二是臨街店鋪不僅侵佔街道,也侵佔了排水溝,造成城市生態環境惡化;三是違章建築多為木構材料,容易引發火災,汴梁城多次大火,臨街店鋪往往一燒就連成片,損失慘重;四是侵街的違章建築不易管理,人員混雜,導致治安案件增加。
對此,北宋採取了非常人性化的管理辦法:首先將皇帝的出行儀仗隊縮小規模,減少對街道通行的影響;其次謹慎對待違章建築,關係到基本民生的都不強行拆除;而對貴族、官吏和商人非法佔道的行為,或強行拆除,或對商人因佔道經營而增加的商業利潤進行徵税。
城市在擴大,人口在增加,佔道侵街也屢禁不止。對城管和流動攤販之間的博弈如何評價、如何協調,仍然是中國大中城市目前面臨的問題。從唐朝的高壓到北宋的引導,也許可以為今人帶來一些有益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