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問題老梁來回答。
方伯謙!這路貨色可惡!可氣!可恨!該殺!該斬!該砍!何來冤枉之説?
翻案?作為北洋海軍一名高級將領,能打則不打,一個臨陣脱逃這算是輕的,沒給你整個跪像,已經算是不錯了。
要知道,甲午一戰,那是打斷清政府脊樑骨的一戰,至此之後日本人耀武揚威爬到咱中國人頭上,多少年?
落後就要捱打!真正意義上的捱打就是打這開始的,清朝的懦弱咱不宵説他,三百年的光景他就這德性,但作為一名軍人,大華夏的軍人,貪生怕死還有臉了?尤其是在一場關乎民族脊樑的國戰中逃跑,這就夠丟人的了。
方伯謙作為船政選派第一批留學生,進入英國格林威治海軍學校進行學習,四年期滿回國出任濟遠號管帶。
可以説前半生的方伯謙順風順水,但甲午海戰之後,就成為了他人生的分水嶺。
這一場關乎國運的大戰,戰後經查,丁汝昌和李鴻章相繼奏報,濟遠號未力戰而逃,作為膽小如鼠的僚艦的廣甲號,也隨其逃跑,致使北洋艦隊陣型大亂,奏報正法方伯謙。
咋説呢?甲午海戰方伯謙的逃跑成為了一個轉折點,而他逃跑的時候,船上不僅掛白旗還掛上了日本軍旗,俺就問一聲,何意?
逃跑?獻媚嗎?還是虛張聲勢?準備來個倒打一耙?
而且這件事是被英國運兵商船高升號的船長和北洋水師洋員親眼目睹,狡辯嗎?
如果還不夠,操江號上的丹麥人米倫斯被俘之後,就不會在一封信上明確寫上,濟遠懸掛白旗,白旗之下是日本軍旗的言語。
更加不會憤恨的寫到濟遠可幫操江,並不相助的話了。
無恥!
要知道日本人直到今天依然拿甲午海戰這塊傷疤來和咱説事,自強?我們用了多少年,這塊傷疤反而越來越清晰,也許咱身上的這塊傷疤,就得用別人身上的傷疤才能治的好,而你方伯謙就是這塊傷疤下的那一丟丟膿血,不僅爛,還臭!
翻案?哪來的這麼厚實的臉皮!
你方伯謙説濟遠傷處甚多,船頭裂漏水,所有火炮均不能放,必須回去修理。
而1895年《中倭戰守始末記》説,濟遠管理炮務的德籍船員哈富門,在接受採訪的時候,他明確説了,濟遠只有兩門炮受損。
濟遠號火炮七門,機關炮九門。九加七等於十六,難道你方伯謙小學沒有畢業嗎?加減法不會算,還是咋的?
就算是火炮壞掉了,你不還有魚雷嗎?你船上還不有槍嗎?
你別和俺説槍算個毛錢,夠不着的混賬話!
鄧世昌的致遠號就是一邊開着槍一邊衝向了吉野,彈殼落到甲板上叮噹作響,一百年後的今天,甲板上的彈殼依然可見。
打不着又如何,遇到敵人不操起槍來打他個天昏地暗,就不配是個軍人,是個中國軍人。
狹路相逢勇者勝,沒聽過嗎?
所以一百多年過去了,鄧世昌依然記在大傢伙的心裏,依然能夠想起悲壯的一幕,抱着他的太陽自沉海底,活而不活!只是無顏面對父老而已,壯志未成,羞於見人。
你方伯謙又如何有臉面回來,而且是逃回來!大言不慚,炮壞了!
而你方伯謙説船頭裂開漏水?那為何人家哈富門説,並無大礙。
嘛意思?並無大礙!不懂中文嗎?英文學多了,非要讓人家給你説段英文,瞧不懂嗎?
不成立,不成立,你方伯謙的話一點都不成立。
而你的後輩又如何有臉面用這檔子事來翻案?有理啦!還!
天作孽猶可恕,自作孽不可活!作為軍人貪生怕死,臨陣脱逃,該斬!該殺!這不過分,一點都不過分!
黑的就是黑的,説不成白的,方伯謙的後人難道是那九品芝麻官裏的荒唐鏡?
鐵案定,欲遮羞,後人恥,更遮羞,圖笑料,顯無恥!
案翻了,脊樑可就斷了,可能嗎?
咱不是文能治國安邦的聖人,也不是武能保家衞國的英雄,至少咱不添亂,成嗎?
現在咋蠅營狗苟的事咋就這麼多?吃飽了撐的,方伯謙要翻案,秦檜要站起來,笑話!
想翻案,除非當陽橋下水倒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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