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英法要求將御賜王府作為使館, 事實真的這麼簡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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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法要求將御賜王府作為使館,事實真的這麼簡單嗎?


王開璽,男,1949年10月10日生,漢族,河北省辛集市人,中共黨員,教授,博士生導師,北京師範大學歷史學院中國近代史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領域為晚清政治史。主要著作有《南國風煙》,《隔膜、衝突與趨同──清代外交禮儀之爭透析》,《清通鑑 道光卷》。


一般説來,外國駐某國使館館址的確定、使館的規模等,應由出使國與所駐國在對等的基礎上共同協商決定。所在國應照顧到出使國的社會風俗、外交需要等各方面的要求;出使國更應尊重所在國的政治、風俗、禮儀等方面的規定與習

慣等。但是,英、法等國公使在這一問題上,既不尊重所在國的政治主權獨立,又不尊重所在國的社會風俗,其使館的建立更不是在對等的基礎之上的雙向互派。就國家關係而言,這無疑是一種不平等的強權外交;就外交禮儀而言,則是失禮、無禮的。英法聯軍佔領北京後,英國代表額爾金曾暫住於怡王府。


其後,他向清政府提出:必欲以怡王府作為將來英國駐北京的公使館,並在府內的空地新建房屋。清政府認為:各王府均乃清帝所賜之產,外國人“暫時居住,已屬不成事體”,而現在竟 欲久住其間,並加蓋房屋,“更非所宜”,多次與之交涉,希望英國另行擇址。英國方面表示:英國可以不佔怡王府,但 “必得東城內長安街之繼公府”不可。未久,英國方面又要求佔用肅王府。清廷向其解釋説:凡王府,均不便照民間房屋付銀議租。英國人竟不顧其外交人員的身份,無視必要的外交禮儀,“向恆祺等躁躍,反覆要求”。最後,英國方面堅決要求租用奕梁公府,每年給租銀一千兩,但其修理王府費用兩千兩,需從年租銀中扣除。因英國人的種種要挾,“萬難理喻”,奕訁斤等人只得奏請清帝另行賞給奕梁府第一所,將該公府租給英國為使館。

最初,英國人要求租佔王府為使館之時,法國並未同時提出租地以為法國使館之事,清廷尚在暗暗慶幸,“法夷駐京住所尚未提及,或能消弭,亦可省事”。但是,英、法兩國向來是沆瀣一氣、狼狽為奸的。一個月後,法國人就明確提出“按照英國給與公所”的要求,並指名租佔肅王府。清廷認為,租佔王府非但 “有關體制”,況且前不久英國人指佔王府,清廷未曾允准,因而 “更未便給予法國”。清廷對法國人“再三理喻,折以大義”,法國人表示,可以不租王府,但 “必欲另給與英國相等者一所”。


最後中法雙方議定,法國租用東交民巷景崇的府第,年租銀一千兩,府第的七千兩修理費亦需從年租銀中逐年扣除。自此以後,英法列強在大清帝國的紫禁城旁建立起“國中之國”。

編輯: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周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