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不敢管學生的原因。
1.家長對孩子過度寵愛。有的家長視孩子為"小皇帝",對孩子言聽計從。如果孩子在學校、在老師那裏受了所謂的"委屈",不管對錯,不論是非,必找老師"興師問罪"。
2.學校或教育主管部門缺乏擔當。當家長大鬧學校時,有的學校和教育主管部門為不影響所謂的學校聲譽,迅速平息事態,常選擇委屈自己的老師。既助長了"校鬧“歪風,也埋下了學生不服從老師管教的隱患。
3.社會環境,甚至各類媒體的推波助瀾。只要有老師在學生的管教問題上敢"越雷池半步",社會上就一定會無限放大,讓老師成為"過街老鼠"。在這樣的環境下,學生怎能不有恃無恐呢?
制訂相應的詳盡法規,明確教師管教學生的詳細條款。什麼時候可以管教,怎樣管教。區分什麼是教師應有的職業行為,什麼是惡意處罰。比如當教師因為正常批評,教育學生,而導致個別學生自殘,甚至自殺嚴重後果時,只要教師屬於正常合理的管教,應充分保障教師的權益,讓教師無後顧之憂。
各級教育部門領導,要敢於擔責,為教師説話。不能一出事,教育部門把責任推給學校,學校把責任推給教師。各級教育部門領導首先要端正認識,維護相關法規的權威,勇於為教師擔責,為教師分憂。
加大宣傳,保證社會輿論的正確導向,讓尊師重道理念深入人心,對那些無理取鬧,無視法律的現象,也包括個別別有用心的家長,存心誣陷教師,報復教師的行為予以懲處,讓所有教師能夠合法地,正確地履行法規所規定的懲戒權。
學生不是不讓老師管他,而是討厭老師動輒以語言諷刺指責挖苦打擊甚至貶低侮辱人格,甚至諷刺挖苦株連到他的父母。學生不是討厭老師批評他,而是反感老師盛氣凌人頤指氣使眼高於頂每個細微的動作裏都飽含着一種蔑視厭棄。
每個學生都是一個宏大的世界,每個學生都有平等的人格,每個學生都是值得尊重的生命個體,因此教師要用講究科學和藝術的方法走進學生的內心,瞭解他們,為他們清除路障趕走心魔,幫助他們把穩舵加滿油,引導他們劈波斬浪揚帆遠航。
要想改變,就要多方面努力,家長更新家庭教育觀念,重視孩子的教育;學校老師的懲戒權要被落到實處,同時立法保護老師的合法權利;不能過於強調未成年人保護,要重視教育。要更多地關心孩子的心理健康,引導孩子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