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遇難後,張幼儀為他葬禮做了三件事,最後一件開罪了陸小曼
一九三一年,徐志摩飛機失事身亡。陸小曼拒絕在死亡通知書上簽字,有關部門只能把通知書送給張幼儀簽收。當時,張幼儀和徐志摩二人離婚已經十年,張幼儀打電話通知自己的八弟帶着兒子阿歡前往濟南奔喪。她自己則尾隨於後,替徐志摩送上了一副中規中矩的輓聯。
第一次公祭辦得很順利,後來他們又在上海替徐志摩辦了第二次公祭。徐志摩的一切喪葬事宜,仍由張幼儀八弟打理。張幼儀本來沒打算到場,結果陸小曼因為葬儀的問題,和張家人爭執起來。陸小曼堅持開棺起屍,讓徐志摩穿着西裝入殮。張幼儀聞訊匆匆趕到,斥責陸小曼不明事理,堅持不許她開棺,為此得罪了還得罪了她。最後,還是陸小曼妥協了。一、“喪儀之爭”背後的那些事許多同情張幼儀的人,後來都忘記了,徐志摩和張幼儀是包辦婚姻,他們之間沒有愛情。
張幼儀出身名門,雖然家道中落,但是她的兄弟們卻十分優秀。有的是外交家、有的是教育家,有的是商人和銀行家,她本人後來也擔任過上海女子商業銀行副總裁。但是儘管如此,這個優秀的女人在婚戀思想方面,依然是一個傳統的中國女人。她後來對人講,她一生從未對人説過愛與不愛。因為在她的世界裏其實沒有“愛情”二字,“愛情”是近代西方世界才傳過來的概念。她對於徐志摩、徐父和陸小曼等人的感情,特別是後二者,更多的是道義、責任與擔當。張幼儀與徐志摩離婚後,一直長期和徐志摩的父母生活在一起,而她的八弟一直是徐志摩生意上的夥伴。所以在張幼儀的潛意識裏,徐志摩還是她的丈夫。
徐志摩和陸小曼結婚後居住在上海,她就守着徐父住在鄉下。就當是丈夫在外奔波辛勞,自己在內勤儉持家。直到徐志摩死後,她就把他的喪事也安排得井井有條。可是她並不知道,徐志摩要的是什麼。而陸小曼對於徐志摩的偏好則十分清楚,徐志摩骨子裏就是愛穿西裝那種人。他當初為什麼嫌棄張幼儀?還不是因為他自己喝過洋墨水,看不起“小腳女人”。因此,陸小曼希望給徐志摩穿上他自己喜歡的西裝再走,絕對不是在無理取鬧。只不過作為徐志摩真愛的陸小曼,當時也實在不堪。她嬌生慣養,奢靡浪費。徐志摩活着,她吸他的血,徐志摩一死了,她就亂了陣腳,什麼也幹不了,只能躲在屋子裏抽大煙。
她事前對徐志摩的喪事不聞不問,在辦喪事時又不出一分錢,因此在徐志摩穿什麼下葬的事上,在旁人看來,她根本就沒有發言權。二、愛情中的“大腳”與“小腳”從前看關於民國的一些八卦時,經常會看到一句話:離婚不離家。才知道民國的時候,許多名人為了追求戀愛自由,想和原配離異。但是出於道義,在法律上解除了婚姻關係後,依然讓原配居住在自己的家中。民國時期的傳統中國女性,在經濟上很難獨立。離婚不離家,可以一定程度上保證她們的生存。不過,張幼儀離婚不離家,卻不是因為缺錢。
從前徐志摩還在當學生時候,就被張幼儀四哥張君望發現,後來與張幼儀結婚後,又被張的四哥推薦給梁啓超當學生,可以説張家對徐志摩恩深義重。張幼儀和徐志摩結婚之後,孝順公婆,勤儉持家,徐志摩的父親徐申如對她是非常滿意的。後來,徐志摩留學海外,居然和大着肚子的張幼儀提出離婚,這件事辦得太不地道。再加上他和陸小曼結婚後,陸小曼好吃懶做,讓徐父極為看不慣。所以,徐父很早就斷絕了徐志摩的經濟往來。張幼儀剛和徐志摩離婚時,包括徐父和梁啓超在內的眾多長輩,紛紛指責徐志摩。而張的四哥告誡她,至少在四五年之內,不要和別的男人走得太近。張的四哥為什麼這樣勸張幼儀呢?表面上他是告訴妹妹要潔身自好,免得落下閒話,以至於讓人誤會她和徐志摩離婚是由於自己不檢點造成的。
私下裏,他還有一個沒説出來的原因:他們都覺得徐志摩和陸小曼的關係不好。徐志摩遲早還會回頭。只是徐志摩撞了南牆也不回頭,還走得這麼早。於是十年以來,張幼儀一直安心照顧着徐父,同時努力做自己的事業。而陸小曼這十年以來,一直在吸着徐志摩的血,同時拼命揮霍着自己的青春。最後,徐志摩死了,陸小曼不作為。張幼儀順理成章地以“大老婆”的身份站出來,沒有人覺得這有什麼不對。何況,張幼儀從始至終一直照顧着徐志摩的父親。
張幼儀的善良,甚至讓她每個月給陸小曼提供300的生活費,一直給到1949年才中斷。還是因為陸小曼的同居男友跑來感謝她,表示他們已經有獨立生活的能力。有人跑去問她,你照顧徐志摩的父親就算了,你為什麼還要照顧陸小曼呢?張幼儀的回答很真實地反映了她對她和徐志摩、陸小曼三人關係的看法。她説:“我一直覺得照顧她是我的責任,她是阿歡的二孃。”所以,有許多人拿她後來在事業上的成就與落魄時的陸小曼作對比,認為她不是“小腳女人”,而陸小曼才是。這也不完全正確。因為至少在張幼儀改嫁之前的那些年裏,她始終都當自己才是“正室”,而陸小曼只是偏房。一個民國時期的女強人,同時在婚戀思想上是“小腳女人”,其實並不矛盾。離婚後,她的四哥勸她不要找男人,她聽從了,説明老一套的思想還是影響了她。
但是,這樣的女人真的不好嗎?也不見得,徐志摩和陸小曼兩個人就是最好的反證。他們是真愛的結合,可是愛情卻並不是婚姻的全部內容。結語陸小曼的奢侈與風流是真實的,但她的才華同樣也是真實的。她會兩國語,當過外交秘書,能唱崑曲。她就是徐志摩的理想愛人,只不過她不是一個過日子的好老婆。徐志摩後期和她在一起,內心時常感覺到痛苦。他嫌棄中國的“小腳女人”,但是陸小曼這樣西化的“大腳女人”卻給了他當頭一棒,怪只怪他在愛情上太天真。陸小曼也有一件憾事,那就是她最後曾想給徐志摩穿上他最愛的西裝,可是卻怎麼也穿不上。這就只能怪她在經濟上無法獨立,最終導致她在愛情問題上,也徹底失去了發言權。
第一次公祭辦得很順利,後來他們又在上海替徐志摩辦了第二次公祭。徐志摩的一切喪葬事宜,仍由張幼儀八弟打理。張幼儀本來沒打算到場,結果陸小曼因為葬儀的問題,和張家人爭執起來。陸小曼堅持開棺起屍,讓徐志摩穿着西裝入殮。張幼儀聞訊匆匆趕到,斥責陸小曼不明事理,堅持不許她開棺,為此得罪了還得罪了她。最後,還是陸小曼妥協了。一、“喪儀之爭”背後的那些事許多同情張幼儀的人,後來都忘記了,徐志摩和張幼儀是包辦婚姻,他們之間沒有愛情。
張幼儀出身名門,雖然家道中落,但是她的兄弟們卻十分優秀。有的是外交家、有的是教育家,有的是商人和銀行家,她本人後來也擔任過上海女子商業銀行副總裁。但是儘管如此,這個優秀的女人在婚戀思想方面,依然是一個傳統的中國女人。她後來對人講,她一生從未對人説過愛與不愛。因為在她的世界裏其實沒有“愛情”二字,“愛情”是近代西方世界才傳過來的概念。她對於徐志摩、徐父和陸小曼等人的感情,特別是後二者,更多的是道義、責任與擔當。張幼儀與徐志摩離婚後,一直長期和徐志摩的父母生活在一起,而她的八弟一直是徐志摩生意上的夥伴。所以在張幼儀的潛意識裏,徐志摩還是她的丈夫。
徐志摩和陸小曼結婚後居住在上海,她就守着徐父住在鄉下。就當是丈夫在外奔波辛勞,自己在內勤儉持家。直到徐志摩死後,她就把他的喪事也安排得井井有條。可是她並不知道,徐志摩要的是什麼。而陸小曼對於徐志摩的偏好則十分清楚,徐志摩骨子裏就是愛穿西裝那種人。他當初為什麼嫌棄張幼儀?還不是因為他自己喝過洋墨水,看不起“小腳女人”。因此,陸小曼希望給徐志摩穿上他自己喜歡的西裝再走,絕對不是在無理取鬧。只不過作為徐志摩真愛的陸小曼,當時也實在不堪。她嬌生慣養,奢靡浪費。徐志摩活着,她吸他的血,徐志摩一死了,她就亂了陣腳,什麼也幹不了,只能躲在屋子裏抽大煙。
她事前對徐志摩的喪事不聞不問,在辦喪事時又不出一分錢,因此在徐志摩穿什麼下葬的事上,在旁人看來,她根本就沒有發言權。二、愛情中的“大腳”與“小腳”從前看關於民國的一些八卦時,經常會看到一句話:離婚不離家。才知道民國的時候,許多名人為了追求戀愛自由,想和原配離異。但是出於道義,在法律上解除了婚姻關係後,依然讓原配居住在自己的家中。民國時期的傳統中國女性,在經濟上很難獨立。離婚不離家,可以一定程度上保證她們的生存。不過,張幼儀離婚不離家,卻不是因為缺錢。
從前徐志摩還在當學生時候,就被張幼儀四哥張君望發現,後來與張幼儀結婚後,又被張的四哥推薦給梁啓超當學生,可以説張家對徐志摩恩深義重。張幼儀和徐志摩結婚之後,孝順公婆,勤儉持家,徐志摩的父親徐申如對她是非常滿意的。後來,徐志摩留學海外,居然和大着肚子的張幼儀提出離婚,這件事辦得太不地道。再加上他和陸小曼結婚後,陸小曼好吃懶做,讓徐父極為看不慣。所以,徐父很早就斷絕了徐志摩的經濟往來。張幼儀剛和徐志摩離婚時,包括徐父和梁啓超在內的眾多長輩,紛紛指責徐志摩。而張的四哥告誡她,至少在四五年之內,不要和別的男人走得太近。張的四哥為什麼這樣勸張幼儀呢?表面上他是告訴妹妹要潔身自好,免得落下閒話,以至於讓人誤會她和徐志摩離婚是由於自己不檢點造成的。
私下裏,他還有一個沒説出來的原因:他們都覺得徐志摩和陸小曼的關係不好。徐志摩遲早還會回頭。只是徐志摩撞了南牆也不回頭,還走得這麼早。於是十年以來,張幼儀一直安心照顧着徐父,同時努力做自己的事業。而陸小曼這十年以來,一直在吸着徐志摩的血,同時拼命揮霍着自己的青春。最後,徐志摩死了,陸小曼不作為。張幼儀順理成章地以“大老婆”的身份站出來,沒有人覺得這有什麼不對。何況,張幼儀從始至終一直照顧着徐志摩的父親。
張幼儀的善良,甚至讓她每個月給陸小曼提供300的生活費,一直給到1949年才中斷。還是因為陸小曼的同居男友跑來感謝她,表示他們已經有獨立生活的能力。有人跑去問她,你照顧徐志摩的父親就算了,你為什麼還要照顧陸小曼呢?張幼儀的回答很真實地反映了她對她和徐志摩、陸小曼三人關係的看法。她説:“我一直覺得照顧她是我的責任,她是阿歡的二孃。”所以,有許多人拿她後來在事業上的成就與落魄時的陸小曼作對比,認為她不是“小腳女人”,而陸小曼才是。這也不完全正確。因為至少在張幼儀改嫁之前的那些年裏,她始終都當自己才是“正室”,而陸小曼只是偏房。一個民國時期的女強人,同時在婚戀思想上是“小腳女人”,其實並不矛盾。離婚後,她的四哥勸她不要找男人,她聽從了,説明老一套的思想還是影響了她。
但是,這樣的女人真的不好嗎?也不見得,徐志摩和陸小曼兩個人就是最好的反證。他們是真愛的結合,可是愛情卻並不是婚姻的全部內容。結語陸小曼的奢侈與風流是真實的,但她的才華同樣也是真實的。她會兩國語,當過外交秘書,能唱崑曲。她就是徐志摩的理想愛人,只不過她不是一個過日子的好老婆。徐志摩後期和她在一起,內心時常感覺到痛苦。他嫌棄中國的“小腳女人”,但是陸小曼這樣西化的“大腳女人”卻給了他當頭一棒,怪只怪他在愛情上太天真。陸小曼也有一件憾事,那就是她最後曾想給徐志摩穿上他最愛的西裝,可是卻怎麼也穿不上。這就只能怪她在經濟上無法獨立,最終導致她在愛情問題上,也徹底失去了發言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