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是賣鹽,一人讓唐王朝搖搖欲墜,一人使政府成功度過財政危機

公元前685年,管仲創建了“食鹽官營”制度,即運用行政權力,對食鹽業實行民產、官收、官運、官賣。

食鹽是老百姓生活中的必需品,人人都得按量消費,食鹽官營就是以政府行為壟斷整個市場,老百姓要買鹽,只此一家,根本還不了價。這項制度讓統治階級斂聚了鉅額財富,歷朝歷代的統治者莫不牢牢把持鹽政,將其作為“國家大計”來抓。

同樣是賣鹽,一人讓唐王朝搖搖欲墜,一人使政府成功度過財政危機

唐乾元元年(758年),正值安史之亂,唐朝財政陷入困境,為了增加財政收入,時任鹽鐵使第五琦創立“榷鹽法”—政府將鹽户生產的鹽全部以十文的低價收購起來,然後以110文的高價賣出。這樣,政府毫不費力,只借助國家強制力就獲得了十倍的收入。國家財政增加了,但多出的錢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而是從老百姓手中掠奪來的,不堪忍受這種剝削的人們紛紛加入了叛軍的隊伍,唐王朝愈加搖搖欲墜。

兩年後,劉晏任户部侍郎兼鹽鐵使,為了平息民怨,改進了“榷鹽法”,將食鹽產銷體制由民產、官收、官運、官賣改成民產、官收、商運、商賣。名義上將“官營”變成了“私營”,但本質上並沒有不同,仍然是以高於成本十倍的價格售出,只是鹽税不直接向吃鹽的老百姓收取,而是向鹽商收取。商人無利不起早,他們要賺的錢也要從食鹽價格上體現出來,結果老百姓的負擔更重了,但矇在鼓裏的老百姓以為是商人在漫天要價,卻不知是政府搗的鬼。劉晏將社會矛盾成功地轉嫁給了商人,政府平安無事,順利地度過了財政危機。

同樣是賣鹽,一人讓唐王朝搖搖欲墜,一人使政府成功度過財政危機

不管鹽税是直接向鹽商徵收還是向老百姓徵收,最終都得由老百姓負擔,從這個角度看,第五琦和劉晏都是強盜,只不過第五琦是自己拿刀搶,而劉晏是讓“黑社會”人員代為去搶而已。

食鹽官營,老百姓繳納的是直接税,政府有“與民爭利”的嫌疑;私營,老百姓繳納的卻是看不見的間接税,明明繳了卻沒有名分,而且無形中給商人做了嫁衣裳,政府做的是“劫貧濟富”的勾當。

其實不管官營還是私營,前提是百姓得有買的能力,如果不堪重負,死活不吃鹽,政府也拿不到錢。但即使這樣,康熙也有辦法搶錢。

同樣是賣鹽,一人讓唐王朝搖搖欲墜,一人使政府成功度過財政危機

食鹽雖説是必需品,但吃多了不好,所以市場空間有個飽和度,就是按唐朝的食鹽税率,最多賺上十幾倍的錢,政府還缺錢怎麼辦?康熙想了個辦法:定指標。老百姓每天吃多少鹽自己説了不算,而是由皇帝直接定任務。康熙規定每人每年買鹽的指標為17斤,只能多不能少,而且提前半年把鹽分給你,到秋後再讓你用稻穀和蠶繭還賬。17斤鹽是什麼概念?相當於每人每天要消費28克。怪不得在清朝後期,八旗兵士在戰場上常常一觸即潰,敢情是上輩人鹽吃多了,遺傳了高血壓的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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