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當天是不可以的生氣的,生氣不吉利。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婚禮上就出現了這樣不成文的規定。這當然不是約束所有人,來者皆是客,所以規定約束的僅僅只是作為東道主的新人和新人的家人。
這個規定到底是誰定下的?我不知道,也沒有人知道。大家只是默默的遵循着、一代一代相傳着,沒有人覺得有什麼問題,畢竟婚姻圖個喜慶熱鬧,自然要高興、開心,也要讓到場捧場的親朋好友一干人等都開心,所謂皆大歡喜,這才算是成功辦成了一樁大喜事。
可説實在的,婚禮果真不會發生不愉快的事情嗎?如果不會,那麼這種規定是為了什麼?既然有這樣的規定,就等於婚禮肯定是有不開心的事情要發生,為此而打的一劑“強效預防針”。否則這規定,豈非毫無意義?
很多時候,婚禮的主人都要受到這項規定的道德裹挾,不是真的不生氣,而是不能生氣,再生氣也只能忍耐住脾氣強顏歡笑。
我的一位讀者曾經説過她的結婚經歷,辦完婚禮跟着丈夫回老家辦訂婚宴,作為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女性,她不能容許自己的婚禮上出現婚鬧,先前就明確表明了自己的態度,姐妹們來給她當伴娘,她要所有伴娘高高興興毫髮無損的來,原封原樣的回去,當然作為新娘,她也一樣,絕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婚鬧,即便場面上不好看,她也會拒絕掉。
公婆和老公尊重了她的要求,和親朋好友們都通了氣。然而到了婚禮當天拜公婆時,男方家一個好事的表兄弟仍然按捺不住,趁人不注意就過來按她的頭,讓她拜的更低。
只是一瞬間的事情,她一下也沒能反應過來,等反應過來想要發作的時候,公婆和丈夫都勸她算了。
“結婚不能生氣,生氣不吉利,傷了和氣耽誤了結婚就不好了。”
她攥緊拳頭,但也只能忍耐過去,但心中一直憋着口氣,後來見丈夫的那位表兄弟從來沒給過好臉色,可對方卻嘻嘻哈哈的當面説她小氣記仇,讓她一直難以介懷。
“連我父母都勸我別太較真,到底是我小氣,還是他行為過分?我真的都分不清了!”
或許新人雙方會覺得,大喜的日子不該計較太多,能忍則忍,也是作為東道主的責任。或許到場的朋友也會覺得,鬧一鬧才熱鬧,翻臉急眼的才是小家子氣,東道主就要擺出東道主的氣度。
這個規定無論是因為什麼而存在,縱使再多的人覺得無可厚非,我也無法認同其“存在即合理”的意義,我甚至覺得,這個規定,本就是該是反過來的,至少主體應該發生改變。
作為參與別人大喜事的朋友,就應該為新人祝福,應該讓新人感到輕鬆愉快才是真的,而不是藉着結婚的由頭,提出一些讓新人為難,讓主人難堪的無理要求。
主人不能滿足到你作為個人的私慾,更不應該用“結婚不該生氣”作為藉口,反過來指責主人氣量太小。
小夏的婚事差點就黃了,他在接親時生了一場大氣,氣得他忘記了結婚這個頭等重要的任務掉頭就走,若不是小夏的女友還算拎得清追了過去,堅持站在小夏的那邊,這喜事差一點就變成了悲劇。
起因説起來真的不值得一提,只因為新娘舅舅堵門時向小夏索要5條“中華”,但容小夏把事情的經過講一下,你或許就能理解了小夏。
“我知道結婚不應該生氣,可是人的忍耐都是有限度的,我實在是忍不住了,説真的,我當時都想動手了,要不是念在他是長輩,我真想讓這個老無賴吃一次癟!”
小夏與女友都是普通家庭,兩人是自由戀愛走到的一起,感情也格外深厚,然而一到結婚這件事情上,感情再好的情侶也難免會吵上幾架。
女友的父母要排面,一張口就要了十六萬彩禮,除此之外,要求小夏家承擔所有的婚禮支出費用,另外,女方家那邊的酒席要小夏家付,但份子錢卻要女方家收走。
小夏和父母怎麼能不生氣:“和着他們家啥也不出就把女兒給嫁了,還要求要最好的酒店按最高規格定酒席,啥都要最好的,自己啥也不出,光出一張嘴。”
不過最終是小夏的女友頂住了家裏的壓力,兩邊商談,最終彩禮從十六萬變成了八萬,酒席辦,但是收來的錢都會交給小兩口作為以後的生活基金,誰家都不能動,這事兒才算是了了。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婚禮前一天兩家又因為包紅包的事情發生了矛盾。本來給親戚朋友發紅包只是圖個喜慶,十塊錢一個紅包都算是比較大的,而女友家要求最低面值就是五十,且來者有份。
不僅如此,當地的風俗是舅舅背新娘上婚車,也是要給紅包的,小夏原本心想給就給了,左不過是兩三百,三四百的事情,可女方卻要求給一千,才能表達對舅舅的尊重與感謝。
最終,小夏在這件事情上還是妥協了,他不想讓女友太為難,咬咬牙多花點錢,不值當也值當。
結婚當天,小夏高高興興的接新娘,遭遇女方眾親戚堵門要紅包,他沒有生氣,高高興興把紅包給了,就想着能早點把女友接回家完婚。人人都滿意了,可新娘的舅舅還是把着門,提出了新要求。
“他讓我先把背新娘的紅包給他,才給我開門,我心想早給晚給都是給,也就給了。可他收了紅包還是不肯開門。説要抽我的喜煙,我立刻就給了他兩包,可他還嫌少,我問他要多少,他伸出了五個手指頭。
我以為他要五包,雖然有點多,但也還可以接受,畢竟他是舅舅啊,我也沒有跟他扯皮,有立刻給了他三包,可是他還是不讓,我當時已經有點煩了。”
小夏的耐心被一點點磨乾淨,但還是好言好語勸舅舅行行好,又加了兩包,然而女友的舅舅並不吃這一套,把所有煙都收了,慢慢騰騰地開口了。
“想讓我讓開給你背新娘子,可不是幾包就能搞定的,起碼得五條!”
周圍人鬨笑起鬨,而小夏的太陽穴已經開始痛了,可為了場面他只能忍着,強顏歡笑着跟舅舅討價還價,討饒了很久,然而無果。
“沒得商量,五條!你不給就想娶我外甥女門口沒有,她鐵定不跟你走,這個主我能做!”
小夏看着女友舅舅一副主人的派頭,是徹底火了,他原本知道女友舅舅本就是個不學無術的難纏傢伙,可沒想到這人會這麼獅子大開口,那一刻,忍耐到極限的小夏沒有了任何辦法,理智崩塌了。
“行,你能做主你牛,我不娶了總行吧!不用你開門,再見!我不娶也不慣着”
説完小夏扭頭就走,留下週圍一眾人等傻眼了。小夏是真的走了,頭也不回上車直接揚長而去。
小夏走後,小夏的女友聽到樓下鬨鬧聲聽了很久才發現有點不對勁兒,不顧阻攔下樓查看,知道了原委以後氣哭了。
“舅舅,你可真是我的好舅舅!要五條煙,你咋不要五箱呢?這麼喜歡鬧你自己閨女結婚的時候,你咋不鬧?閃開!你的人情我不擔了,我自己獨自開車去!”
小夏的女朋友自行開車去了結婚現場,挽回了一場悲劇。女友明事理,但女方的親戚朋友卻不這麼想,覺得小夏生氣實在是太小氣,連女方的親舅舅也不給面子,沒氣量。
大家覺得小夏生氣是不應該嗎?我想的確有人會覺得,結婚這種大日子不該因為這種事情而生氣,別人要什麼就給什麼唄,何況是新娘的舅舅呢,這樣一鬧,雙方都沒面子,還會被人當成談資笑話好久。
小夏的確可以給了了事,新娘舅舅滿意了,一切無事發生,婚禮照常舉行,然後心中憋有悶氣的就只有小夏自己。
我很理解小夏,他不是摳門小氣沒氣量,是對方要的實在太多,要求實在是太過分了。五條煙對於這個年輕人的家庭而言不是眼睛不眨就能拿得出手的,他是捨不得他是不想給,那又有什麼不可以?非要打腫臉充胖子才是瀟灑?忍耐才是懂事?
與其揪着小夏問對錯,倒不如看看新娘舅舅的作為,正因為是近親,他更應該懂得有些忙該幫則忙,鬧不是不能鬧,可更應該有個度。可他呢?一而再再而三提出無理要求,仗着是新娘的舅舅,仗着小夏是他的晚輩不敢反抗,根本不知道收斂,説是不讓新人生氣,自己卻先生起了氣,還為新娘的婚事擅自做主,差點壞了一樁大好姻緣。
我們總是在新人身上找原因,誰可曾想過自己的原因?
我們國家是禮儀之邦,在所有的場合都會給別人留面子,講禮儀,可到了婚禮上,這套禮儀就行不通了。不管平時什麼個模樣,有無素質,有無涵養,就都變成了婚禮上的“惡徒”,結婚不能生氣成了合理胡鬧的理由,從不懂得什麼叫做知適可而止。
婚鬧就是這樣產生的,不顧及主家的面子,也不為現場考慮,伸手要東西時理所當然,還要求對方不生氣,到底是誰給的勇氣?
生氣又如何,翻臉又怎樣?這樣的不正婚禮風氣,本就不該被縱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