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21日訊 在教育部6月21日召開的第五場“教育這十年”“1+1”系列新聞發佈會上,教育部教育督導局局長田祖蔭介紹了我國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國家督導評估認定有關情況。
教育部教育督導局局長田祖蔭
田祖蔭介紹,2011年我國全面實現“兩基”(即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基本掃除青壯年文盲)後,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成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對此,《義務教育法》有明確規定,黨中央、國務院專門作出部署。2012年,國務院出台《關於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明確要求“率先在縣域內實現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發展”“到2020年,全國實現基本均衡的縣(市、區)達到95%”。為督促地方各級政府落實義務教育責任,國家建立了縣域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認定製度,由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從2013年啓動了國家督導評估認定工作。
經過不懈努力,到2020年底,全國有2809個縣(含不設區的市、市轄區和國家劃定的其他縣級行政區劃單位,以下統稱縣)通過國家督導認定,佔當時全國總縣數的96.8%,如期達到國務院要求。2021年,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克服疫情影響,持續推進縣域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發展國家督導評估認定工作,先後對廣西、西藏、四川、新疆、內蒙古、甘肅6個省份的94個縣進行了國家督導驗收。到2021年底,全國2895個縣級行政單位均通過了國家督導評估,這是繼全面實現“兩基”後,我國義務教育發展中的又一重要里程碑。
他具體介紹了國家督導的主要工作、主要成效及下一步工作考慮。其中,主要工作包括嚴格督導評估程序、明確督導評估內容、精心組織國家認定、開展年度監測複查、督促地方限期整改五個方面。主要成效體現在有力推動了地方政府義務教育責任落實、切實鞏固了“兩基”成果、大幅改善了辦學條件、持續縮小了義務教育學校差距、不斷提升了羣眾滿意度獲得感、推動形成了一攬子保障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制度安排等六個方面。
值得注意的是,在辦學條件方面,近10年來,為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中央財政累計投入4000多億元,地方各級財政累計投入超過1萬億元。全國義務教育基本辦學條件大幅改善(2012—2021年,全國新增校園佔地面積3.6億平方米,生均面積從25.9平方米增至26平方米;新增教學及輔助用房面積2.6億平方米,生均面積從3.7平方米增至5平方米;新增體育運動場佔地面積2.7億平方米,生均面積從7.3平方米增至8.2平方米;新增教學儀器設備值2560億元,生均值從727元增至2285元;新增計算機1531萬台,每百名學生擁有計算機台數從7.8台到16.8台;新增圖書17億冊,生均值從19.6冊增至28.7冊);學校面貌有了根本改觀(“大通鋪”、土灶台、學生宿舍衞生條件欠缺、火爐取暖等突出問題基本解決,民族地區中小學危房全部消除);在中西部廣大農村地區,義務教育學校校舍大都是當地最漂亮、最牢固的建築,成為一道道靚麗風景。
田祖蔭表示,雖然推進基本均衡發展取得明顯成效,但與黨中央、國務院要求和人民羣眾期待相比,還有較大差距,一些深層次問題亟待破解。
一是經費保障難度較大。受國際國內環境影響,各地財政收支矛盾較大,普遍面臨經濟下行壓力,增加義務教育投入面臨困難,一些省份未能落實教育經費“兩個只增不減”,存在緩撥、欠撥、挪用義務教育經費的現象。
二是辦學條件仍有缺口。實現基本均衡後,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條件總體達標,但未實現校校達標、項項達標,尚有一些學校在教學及輔助用房、體育運動場館等方面有缺口。受城鎮化等因素影響,一些地方農村學校生源大幅減少、城鎮學校隨遷子女不斷增加,面臨“鄉村空、城鎮擠”的突出矛盾。
三是教師隊伍有待加強。各省份均不同程度面臨教師結構性缺員,存在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科學等學科專任教師配備不足。一些地方農村教師住宿、工作、生活條件較差,非在編教師待遇普遍較低。教師交流輪崗配套政策不完善,未實現常態化。
四是育人環境需要改善。各地落實“雙減”進展不平衡,學生學業負擔過重問題需進一步解決。一些地方校園安全責任未壓實,涉校涉生安全事件時有發生。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還沒有很好地銜接,教育觀念轉變難,仍存在盲目追求分數、追求升學率的現象。
隨着縣域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發展目標的全面實現,我國義務教育工作的重心已由“基本均衡”轉到“優質均衡”上來。為推動地方各級政府責任落實,國家建立了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制度,印發《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辦法》,2019年在浙江召開了全國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認定現場會,正式啓動了督導評估認定工作(浙江省嘉興市海鹽縣、寧波市江北區已率先通過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國家督導評估認定)。
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督導評估認定工作的基本原則是:重硬件,更重軟件;重數量,更重質量;重指標合格,更重羣眾滿意。基本程序包括縣級自評、市級複核、省級評估、國家認定四環節。其中,國家認定包括資格審核、社會認可度調查、指標審核、實地核查、結果認定5個流程,依次進行。評估內容涉及資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質量、社會認可度四個方面,共31項指標。
與基本均衡相比,優質均衡更加註重內涵發展和質量提升,核心是實現“四個更”。一是全面發展的理念更鮮明。堅持有教無類,五育並舉,因材施教,為每一名學生提供適合的教育。二是標準化建設程度更高。着力補齊短板,進一步解決大校額、大班額問題,加快提檔升級,做到校校達標、項項達標。三是教師隊伍更強。全面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切實保障教師工資,健全教師管理制度,全面落實教師交流輪崗,均衡配置教師資源。四是人民羣眾更滿意。事關人民羣眾切身利益的問題得到有效破解,優質義務教育資源覆蓋面明顯擴大,羣眾滿意進一步提升。
為確保優質均衡督導評估認定工作有力有序推進,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已部署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和新疆兵團編制了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認定工作規劃。接下來,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將按照規劃,嚴格標準、嚴格程序、嚴格紀律,穩步推進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認定工作,着力推出一批先進典型,為全國義務教育發展樹立新的標杆,發揮引領示範作用。同時,對各地縣域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發展情況進行監測複查,持續傳導壓力,強化政府責任,確保均衡發展水平不滑坡。(文/彭可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