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製作“大胃王”音視頻或被追責

由 卯秀珍 發佈於 經典

反食品浪費法草案於2020年12月22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初次審議。

草案規定,廣播電台、電視台、網絡音視頻服務提供者製作、發佈、傳播宣揚量大多吃、暴飲暴食等浪費食品的節目或者音視頻信息的,由廣播電視主管部門、網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人民幣,下同)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可以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許安標就反食品浪費法草案做了説明。草案共32條,分別對定義、反食品浪費的原則和要求、政府及其部門職責、各類主體責任、監管措施、法律責任等作了規定。

比如,草案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反食品浪費工作的領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每年向社會公佈反食品浪費工作情況;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應當加強公務接待、會議、培訓等公務活動用餐規範,加強管理。公務活動用餐應當推行標準化飲食,科學合理安排用餐數量和形式。

同時,草案對餐飲服務提供者也做了規定,要求餐飲服務提供者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或者由服務人員提示説明,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不得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要合理確定餐食的數量、分量,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規格的選擇;餐飲服務提供者可以對造成明顯浪費的消費者收取處理廚餘垃圾的相應費用。

草案明確,本法所稱食品,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食品,包括各種供人食用或者飲用的食物。本法所稱食品浪費,是指對可安全食用或者飲用的食品未能按照其功能目的利用。

反食品浪費法的立法進程今年以來備受關注。2020年9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曾啓動為期一個多月的珍惜糧食、反對浪費專題調研。央視

來源:昆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