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依法帶娃”“鄭”在行動,教育系統將如何做?

由 沈建伏 發佈於 經典

大河網訊 9月27日,從實施《鄭州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辦法》新聞發佈會獲悉,鄭州市家庭教育促進法實施辦法出台後,作為行政主管和業務指導部門,鄭州教育系統將如何貫徹實施《辦法》?

家庭教育促進法及鄭州市實施辦法的出台,將家庭教育由傳統“家事”上升為新時代的重要“國事”,意義重大。教育系統將以“四個強化”為抓手,切實做好《辦法》的貫徹落實工作。

強化學習宣傳,營造良好實施氛圍

把學習宣傳《辦法》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強化組織領導,深刻理解、準確把握。要求領導幹部帶頭學,廣大教師帶着使命學,把法規要求融入教育教學具體實踐,轉化為教書育人的實際行動。

強化指導服務,提高學校實施水平

家校協同是做好家庭教育的關鍵。把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學校工作計劃,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導委員會、家長學校、家委會,通過實施學校開放日、家長會、家訪等,提高開展家庭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強化主體責任,樹立科學教育理念

積極運用各類媒介,面向家長重點宣傳,幫助家長樹立科學教育觀念,切實履行家庭教育主體責任,讓素質教育的根本理念、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在家庭教育中得到落實。

強化督導評估,切實保障實施成效

為推動《辦法》有效實施,我們將中小學校、幼兒園等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工作納入教育督導範疇,實施教育督導評估,切實保障《辦法》科學有效實施。(臧小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