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注意!收費標準提高!

由 谷太枝 發佈於 經典

5月14日,南京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財政局聯合發佈了《關於調整南京市幼兒園收費政策的通知》,2021年秋季新入園的幼兒執行新的收費標準,原在園的幼兒仍按原收費標準執行。具體調整方案如下:

1.公辦教辦園省級示範園每生每月不超過720元調整為不超過900元,省優質園每生每月不超過600元調整為不超過800元,市優質園每生每月不超過480元調整為不超過600元,合格園每生每月不超過360元調整為不超過400元。本次公辦教辦園收費總體調價幅度平均約25%。

2.差額撥款或者自收自支的公辦幼兒園以及部隊、高校、企業(國有集體)、街道、社區舉辦的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在以上同等級公辦教辦園最高收費標準基礎上可以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過30%。

3.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在以上同等級差額撥款或者自收自支的公辦幼兒園最高收費標準基礎上可以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過30%。

按照“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的規定,2021年秋季學期新入園的幼兒執行新的收費標準,2021年秋季學期前已在園的幼兒仍按原收費標準執行。

南京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南京市按照國家、省、市相關規定,市、區財政持續加大學前教育投入,增加幼兒學位供給,改善辦園條件,保障學前教育普惠優質可持續發展。目前,南京學前教育可持續發展也面臨瓶頸需要化解。南京市現行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制定於2010年,10多年來,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已累計上漲32%,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110%,公辦教辦幼兒園生均辦園成本平均增長185%,部分集體園、單位辦園、民辦普惠園等正常運轉經費緊張,園舍老化、設施設備陳舊、優秀教師流失,影響學前教育質量提升。綜合多種因素,辦好人民滿意的學前教育,需要綜合施策,需要政府、社會、家庭共同支持學前教育發展。適度調整幼兒園收費標準,有助於保障普惠幼兒園正常運轉和辦園質量提升,滿足家庭對學前教育高質量發展的需求。

南京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強調,在調整普惠性幼兒園收費標準的同時,市、區財政和相關幼兒園要嚴格落實困難幼兒資助保障政策:

1.對在普惠性幼兒園就讀的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免收保育教育費;對在其他民辦幼兒園就讀的家庭經濟困難幼兒,按50%減免保育教育費;對農村辦園點幼兒保育教育費減免每生每月220元,每年按10個月減免,農村辦園點收費標準不足每生每月220元的,按實減免。

2.發放家庭經濟困難幼兒生活補助,標準為每生每學期750元,其中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幼兒、孤兒和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幼兒,生活補助按基本標準1.5倍發放(即每生每學期1125元)。

南京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重申,幼兒園應當通過設立公示欄、公示牌、公示牆、門户網站等形式,對外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計費單位、優惠政策、執行時間、諮詢電話、監督(投訴)電話等內容,自覺接受家長和社會監督。市、區價格、教育、財政部門進一步加強幼兒園收費監管,督促幼兒園建立健全收費及財務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收費管理政策。

南京市財政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南京市、區財政不斷加大學前教育財政投入,目前,全市財政性學前教育經費佔同級財政性教育經費比例已達10.4%。今後,市、區財政將繼續加大學前教育投入,確保一般公共預算學前教育支出只增不減,確保生均一般公共預算學前教育支出只增不減,支持普惠性幼兒園提升辦園質量,滿足人民羣眾對優質學前教育資源的需求。

來源|新華日報·交匯點記者 仇惠棟

來源:揚子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