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時代,是中國俠文化的光芒最燦爛的時代。俠人義士們救危扶困,濟人不贍;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知恩必報,赴火蹈刃;受人之託,一諾千金。
如果仔細翻閲中國歷史,我們會清晰地看到,古代的中國人和後來的中國人,似乎根本不是同一個物種。從春秋到唐宋、再到明清,中國人的性格歷程如同直跌下來的三疊瀑布,其落差之大,令人驚訝。
源頭的中國人,品格清澈;唐宋時的中國人,雍容文雅;及至明清,中國人的品質卻大幅劣化,麻木懦弱,毫無創造力。
尚武精神也許説明不了國民性是可變的,那就再看看俠義精神吧。
春秋時代,是中國俠文化的光芒最燦爛的時代。俠人義士們救危扶困,濟人不贍;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知恩必報,赴火蹈刃;受人之託,一諾千金。趙氏孤兒、聶政刺俠累、荊軻刺秦王,一個個動人心魄的故事,演繹了那個時候男人們的壯烈與決絕,告訴後代什麼叫輕生重義、生死相許。
春秋時代的俠客,最大的特點是極其重視人格的獨立與平等。他們行俠仗義,不是為利,甚至不是為名,而是為了心中的一股豪氣。他們如同珍視眼珠一樣珍視自己的個人尊嚴,對“平等”兩個字甚至達到了敏感的程度。“孟嘗君曾待客夜食,有一人蔽火光。客怒,以飯不等,輟食辭去。”即使在座位安排這樣的小事上,他們也不能容忍任何的不平等。
春秋時代的俠客們天馬行空,無視法律規範,只聽命於自己的良心。到了明清,“俠客”們卻自願攀附權貴,淪為其附庸。如《三俠五義》中的俠客個個自稱“罪民”,以向規則屈服為榮。
春秋時的俠客傲視王侯,對任何人都不假辭色。而《三俠五義》第四十八回寫五鼠面見宋仁宗,這些英雄好漢見到皇帝,都“心中亂跳”“匍匐在地”“觳觫戰慄”,所謂的“江湖自由身”與權力一遭遇,立刻顯出十足的奴性。“鑽天鼠”“翻江鼠”被皇帝改成“盤桅鼠”“混江鼠”這類寵物式的命名,他們也都欣然接受。
如魯迅所説,春秋時的俠客,是以“死”為終極目的,他們的結局也確實是一個個慷慨赴死而去,而清代小説中的俠客,卻個個成了地主官僚,黑白兩道都吃得開。
讀《春秋》《戰國策》和讀清代《三俠五義》《施公案》《彭公案》《兒女英雄傳》這些“俠義小説”的感覺是完全不同的。清代俠義小説已經完全成了忠君事上觀念的宣傳品,俠義精神受到專制倫常觀念的深刻侵蝕,禮教尊卑鮮明地取代了自尊獨立。
魯迅説,《三俠五義》中的英雄,表面上是俠客,實質上卻是奴才,“滿洲入關,中國漸被壓服了,連有‘俠氣’的人,也不敢再起盜心,不敢指斥奸臣,不能直接為天子效力,於是跟一個好官員或欽差大臣,給他保鑣,替他捕盜”。他們“雖在欽差之下,究居平民之上,對一方面固然必須聽命,對別方面還是大可逞雄,安全之度增多了,奴性也跟着加足”。
宋代以前的中國人可以説是一個偉大的民族。她創造着,體驗着,發現着,説自己想説,想自己所想,生機勃勃,生趣盎然。及至宋代,中國人不但失去了創造力,也失去了感受力。社會如同一潭死水,用英國著名歷史學家湯因比的話來説,這種生活是“一種毫無意義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