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大學生最高可補7500元

由 公羊淑軍 發佈於 經典

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李直建)新學期開始了,對於貧困家庭的學生來説,能領到一份助學補助再好不過了。日前,東莞市教育局、民政局、財政局三部門聯合印發了新修訂的《東莞市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在校學生助學補助實施方案》,明確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的在校學生在本月內可在户籍所在的村(居)委會進行助學補助登記,根據學段的不同獲得不同金額的補助。其中,低保家庭的在校大學生可獲補助最多,數額為7500元/年。

每學年登記一次

此項補助主要面向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的在校學生。上述方案規定,東莞市受助學生每學年需要助學登記一次,登記受理時間為9月1日~30日,受理登記地點為户籍所在村(居)委會。

登記時,就讀普通中小學和中職學校(含技工學校)的受助學生需攜帶學生身份證(或户口簿)正本和複印件、低保證(或低收入證)正本、用於領取補助的銀行卡(或存摺)複印件等資料。學生(監護人)無需提供就讀證明材料。

在東莞本市就讀普通中小學和中職學校(不含技工學校)的學生由市鎮兩級教育行政部門通過學籍系統或統一派發給相關學校查證學生就讀和住宿情況;就讀技工學校、在市外就讀普通中小學和中職學校的學生由鎮街教育行政部門通過發放《關於核實在校學生身份的公函》查證學生就讀和住宿情況。

就讀大學的受助學生需攜帶學生身份證(或户口簿)正本和複印件、低保證(或低收入證)正本、用於領取補助的銀行卡(或存摺)複印件、學生證(大一新生可提供錄取通知書)複印件和學費繳交單據複印件等資料。

據悉,已享受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助學政策的學生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不重複享受助學政策(不包括國家助學金)。登記時間結束後,將不再受理補助登記,如確實存在經濟困難的家庭可向民政部門申請臨時救助。

補助對象

補助主要面向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的在校學生。

具體分為兩類。

一類是東莞市户籍並取得東莞市民政部門審批通過的低保家庭在校小學生、初中生、普通高中生、中職生、技工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校大學生(大專或以上學歷)。

另一類是東莞市户籍並取得東莞市民政部門審批通過的低收入家庭在校普通高中生、中職生、技工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校大學生(大專或以上學歷)。受助學生助學補助資金按東莞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分擔比例,由市、鎮(街)財政分擔,分別列入市、鎮(街)財政年度預算安排。

補助標準

低保家庭在校學生與低收入家庭在校學生的補助標準有一定的差別。

低收入家庭高中生(含中職生、技工生)每人每年補助1500元,大學生(大專或以上學歷)每人每年補助3500元。

而低保家庭在校學生的助學補助包含了生活費、住宿費和學雜費三項。低保家庭小學生只有生活費補助,沒有另外兩項補助,合計1000元;初中生生活費補助1800元,住宿費補助600元,合計2400元;高中生生活費補助1800元,住宿費補助600元,學雜費補助2500元,合計4900元;中職生(含技工生)生活費補助1800元,住宿費補助600元,合計2400元;大學生(大專或以上學歷)沒有生活費補助,住宿費補助1500元,學雜費補助6000元,合計7500元。

來源: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