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人屠殺了多少印第安人?
美國人屠殺了多少印第安人?説實話這個問題誰都説不清楚,因為北美的印第安人很多都是遊牧部落式,根本沒辦法正確的統計人口數量,我只能説説大概的數據。
1500年,居住在美國境內的印地安人總人口在3000萬至一億之間;到1890年,美國印第安人的人口只剩下38萬人,曾經驕傲的印第安人成了被圈養的保留人種,在最貧瘠的土地上生活。到今天美國印第安人不到400萬,佔美國總人口1.2%左右。而且純血的印第安人已經鳳毛麟角,混血後代大多為男性殖民者與印第安女性的後代。
美國對印第安人的屠殺是有組織、有針對性的滅絕,和納粹屠殺猶太人沒什麼區別。
美國國父喬治·華盛頓在1779年親自指揮針對印第安人的大屠殺,士兵將被殺死的印第安人剝皮做成長統靴。
《獨立宣言》起草人、提出“所有的人都是生而平等”的美國第三屆總統托馬斯·傑斐遜曾經指示美國人必須“滅絕印第安人或者將他們驅趕到我們不去的地方。”
美國總統詹姆斯·麥迪遜對於屠殺印第安人的行為給予物質獎勵,美國人每殺死一個印第安兒童、婦女獎勵50美元;殺死12歲以上青壯年印第安人男子獎 100美元。
美國總統安德魯·傑克遜曾宣佈:“有必要滅絕全體印第安人部落”。
1864年,在美國倍受崇拜的林肯總統更是將屠殺印第安人的行動推向了高潮。美國正規軍出動搞大屠殺,共發起1000多次不同規模的軍事行動,許多印第安人村莊一夜之間被屠滅,到1890年基本上完成了滅絕印第安人的作戰任務。
美國屠殺印第安人,這既有二者暴力衝破的原因,也有英法等國利用印第安人充當炮灰的原因,更有因利益驅使產生不可調和的矛盾時採用殘酷鎮壓的原因,另外,毫無疑問也有印第安人燒殺搶掠的原因。至於在美國剛立國時,以區區二百萬左右的人,就怕地廣人稀的國土,被印第安人盡數佔據,或者沒有土地再來安置這些印弟安人,故產生了要滅絕印第安人的念頭,非要宰盡殺絕不可,不可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