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起
今年義務教育民辦學校開始報名!
佛山中考開始填報志願!
事關很多家長和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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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佛山市義務教育
民辦學校5月21日起報名
網上報名
(5月21日至5月24日)
學生家長登錄所屬區的報名系統,以唯一報名身份進行網上報名,政策性優待對象子女、特殊人才子女和就近入學直招學生還需同時填報志願。
資格審核
(5月25日至6月5日)
各區教育局對報名學生進行資格審核,並對政策性優待對象子女、特殊人才子女和就近入學直招學生進行統籌錄取。
查詢資格審核結果
(6月6日至6月7日)
學生家長應登錄各區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審核結果,政策性優待對象子女、特殊人才子女和就近入學直招學生還應同時查詢錄取結果。
符合直升條件的小學畢業生在查詢資格審核通過情況時,應當核對是否已標記具有本校直升報名資格,信息有誤的應在規定時間內聯繫學校進行更正。
修改報名所屬區和報名信息
(6月6日至6月7日)
資格審核不通過的學生,可在規定時間內對報名所屬區和報名信息進行修改。
資格審核不通過或未被錄取的政策性優待對象子女、特殊人才子女和就近入學直招學生,可在規定時間內對報名所屬區和報名信息進行修改,以普通招生對象身份報名。
修改報名信息時,需通過原所屬區報名系統入口登錄,修改報名信息後通過審核的,後續可以從原報名系統入口或修改後的所屬區報名系統入口登錄。
如不修改報名信息或修改報名信息後仍未通過資格審核的,不能填報志願。
資格審核已通過的學生,不能修改報名所屬區和報名信息。
填報志願
(6月12日至6月14日)
資格審核通過的學生家長應登錄招生系統填報志願。每位學生可依入學意願按順序選報不多於3所學校的志願,可選志願包括市直屬學校志願、所在區學校區內招生志願、外區學校區外招生志願。
具有直升資格的一貫制學校中符合直升條件的小學畢業生,可另選報或只選報所在學校校內直升志願,也可同時填報本校直升和本校區內志願。
*同胞孿生兄弟姐妹有意向入讀同一所學校的,所填報志願(包括志願順序)必須一致。
查詢搖號碼和錄取結果
(6月16日)
招生系統開放搖號碼查詢,學生家長應登錄各區報名系統查詢隨機搖號碼。
各區教育局組織電腦隨機搖號,搖號結束後學生家長可登錄各區報名系統查詢錄取結果。
系統自動確認入讀
(6月16日)
根據錄取情況和學生所填報的志願,招生平台為被錄取學生自動確認入讀志願靠前的學校。
雙(多)胞胎調劑
(6月17日至6月18日)
報名所屬區和所報志願一致的同胞孿生兄弟姐妹未全部被同一學校錄取的,可向其中被自動確認錄取的志願靠前學校所在區教育局申請調劑入讀同一學校,並根據區教育局要求提供相關材料。
報名所屬區或所報志願不一致的,不接受調劑。
到校註冊
(6月19日至6月20日)
學生家長應按學校和學校所在區教育局具體要求到確認入讀學校進行註冊,未按時到校註冊的視為放棄入學。
補錄和徵集志願錄取
(6月25日至8月30日)
已在招生平台報名並經報名資格審核,在直招、直升和統一招生階段未被任何學校錄取的學生或不符合普通招生資格未填報志願的學生,自行聯繫學校補錄。
各學校在招生平台進行補錄。普通招生中本區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學校,只面向本區已通過資格審核但未被錄取的學生補錄。
招生啓動後至當年8月15日(含)前取得辦學許可證的學校,通過招生平台進行徵集志願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搖號錄取。
2021年佛山中考
5月21日起填報志願
今年,南海區中考報名人數25234人,普通高中計劃招生超1.7萬人,職業中等學校計劃招生8000 多人,合共招生約2.5萬人。按照計劃,各位考生可於5月21日至31日填報志願。
如何填報志願?在佛山市中考諮詢會上,南海部分學校負責人向各位考生提出了建議。
石門中學:
今年招生人數為1050人,南海區前2000名、禪城區前1000名、順德區前1000名、三水區前500名、高明區前500名的初三學子填報石門中學,錄取幾率較大。
南海中學:
今年學校擴招100人,按照往年情況,佛山考生如果中考成績在650分以上填報南海中學較為保險。南海區考生排名3000名以內可以大膽填報南海中學。
值得關注的是,對於留在南海就讀的學生,南海今年都有充裕的學位提供。只要考生能充分評估自己的實際情況,並做出合理的志願填報,都會有升學的機會。
據瞭解,佛山市今年中考志願依照“結清一批,再啓動下一批”原則,招生部門按志願設置的順序,分批次分層次投檔錄取。在各批次中,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批次、提前批、第一批、普通高中補錄和第三批批次由市統一設定,第二批和第四批由各區根據實際設定,每批次內再劃分若干個層次。
具體安排如下:
(一)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批次。
(二)提前批次。包括佛山一中等9所學校的普通生、特長生、指標生、指標生未完成計劃轉為普通生。
(三)第一批次。包括面向全市招生的特長生(普通生);除提前批學校外,面向全市招生的公辦普通高中普通生;面向全市招生的民辦普通高中公費生。
(四)第二批次。包括區內招生公辦普通高中(含普通生、指標生等);民辦普通高中民辦生(即原第三批民辦普通高中民辦生提升至第二批,按比例分配至各區,納入各區面向區內招生計劃,具體層次由各區根據實際設置)。
(五)普通高中補錄批次。包括公辦普通高中剩餘計劃面向區內招生,民辦普通高中剩餘計劃面向全市招生。
(六)第三批次。包括面向全市招生的中高職教育貫通實驗班、三二分段中高職銜試點;市中心業餘體校高中班和市體育運動學校;面向全市招生的中等職業學校專業(含技工學校)。
(七)第四批次。包括部、省屬及外地在我市招生的公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和市、區屬公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具體層次由各區根據實際進行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