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了包
看了各類古裝懸疑推理據後,我就對仵作產生了濃厚的興趣。仵作承擔着類似於現代法醫的角色,在案件偵破的過程中發揮着重要的作用。可是,仵作在古代卻並不招人待見。
“仵作”這個稱呼出現在五代時期,全稱是“仵作行人”。仵作行人羣體中包括穩婆、陰陽先生、屠夫、棺材店老闆等等,但一有需要他們就會投入到搬運、清洗、檢驗屍體等工作中去。擁有豐富的驗屍經驗的仵作行人還會受政府的臨時僱傭,加入到司法勘驗隊伍中去。
雖然説司法勘驗看上去比屍體搬運強多了,但本質上仍然是在和屍體打交道。人多懼死,更懼死人,更何況是面目猙獰的死人了。在人們心目中與屍體打交道的仵作充滿晦氣,自是避之不及。
前面已經提到過,仵作只是政府的臨時工,其中包括各種各樣的人。這些人能受政府僱傭很大程度就是膽子大,有驗屍技術,本身的素質未必很高。而政府給這些臨時工的薪酬又不高。清朝仵作成為了政府固定職工時仍屬於賤役,每月薪酬也僅是伙食錢。
在這種情況下,有些仵作就打起了歪主意。清朝人姚德豫所作的《洗冤錄解未定稿》中就提到了一些例子,仵作收人錢財,兇犯致傷被仵作説成了死者自殘。還有的仵作無恥地在屍體身上製造傷痕以此勒索錢財。此類顛倒黑白的例子還有很多。人們對仵作本來就心存偏見,仵作的職業素質低下更加令人生厭。
人們不喜歡仵作和古代文學作品也有一定的關係。在“三言二拍”之類的小説中,仵作多是指鹿為馬、顛倒黑白、妨礙司法公正的存在,讀者看完之後心生厭惡。實際上,文人是對仵作有不滿才將他們塑造成令人的討厭的角色,而這些角色反過來讓人們更加討厭仵作。如此以來,仵作想招人喜歡是難上加難。
參考資料:
湯茜:《中國古代仵作生態研究與歷史觀照》
吳金鵬:《“仵作”與古代法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