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國王有解散議會的權力, 為何不自己廢了議會自己掌握實權呢!
我們談到西方社會,最引人注目的莫過於英國皇室,就連英國王子談個戀愛都受到了世界人民的熱烈關注,成為了當年最受關注的新聞之一。很多人説英國王室有必要存在嗎?這些人拿到高工資吃飽了沒事幹,對英國有什麼用呢?説這些話的人可能真的不瞭解英國皇室的權力到底有多大。在重大事情上沒有國王的簽字是不合憲法的,更甚者,英國國王擁有解散議會的權力。既然這樣,她為什麼不解散這些對自己約束的東西,做一個真真正正的皇帝呢?
英國的國王有權力解散議會,但是有限制的,一年大概有兩三次就可以。即使有一次有機會,如果能夠玩的徹底,也已經足夠了。而且這種作用是相互的,議會也有權廢除當前的君王,擁立另外一位國王。要説資本主義國家真是邪惡,淨搞這些複雜而又沒用的玩意。看看明朝和清朝多好,朱元璋想殺誰殺誰,這才像個帝國的樣子。英國國王可以完全學朱元璋的樣子,解散議會,殺光所有的反對者,不就完事了嗎?他有這個權利,卻一直不用,真的令人費解。
其實西方搞的那些分權制,在我國明朝也有,號稱文官集團。看看東林黨那幫傢伙,把皇帝架空成什麼樣子了?誰能説中國的內閣不厲害嗎?只是中國的內閣還沒有做到像對付路易十六那樣對付皇帝,直接把他送到斷頭台。表面看來英國的議會和國王之間是相互給對方面子,其實中間還插了一槓子英國陸軍。這一支強悍的部隊是唯一不加“皇家”二字的,其用心之歹毒,昭然若揭呀。而憲政議會制又對國王和議會之間進行了有效的約束,這種約束和限制是雙向的。國王政府不能亂來,貴州們也不能亂來。他們玩的是一種在法治框架內相互博弈的方法,而不可能一家獨大。
除了憲法之外,國王只有得到了整個英聯邦公民的大多數人的支持,才敢那麼幹,否則這事誰敢提出,誰就是一個倒黴蛋。查爾斯三世曾就這樣幹過,也沒折騰出來一個名堂來。而看看同時期的乾隆有多牛,只因為皇后服喪期間一品大員理了個發,居然被皇帝給殺頭了。一品大員整個朝廷有幾個?這就是皇帝和國王的區別。如果英國國王真的想擁有自己的權利,議會可以這樣説:陛下,您何苦要造反呢?
能想出君主立憲制這個想法的人絕對是個偉人。這種用金錢的方式來購買王權,而各派之間表面上又都要擁護國王的地位,大家都要相互妥協,相互制約,防止一方的權力過於強大。而國王又可以通過法律和上議院來制衡下議院,這種彼此約束,又利益均沾的玩法,還真的不錯。更何況議員是選舉的,國王根本無權廢除,只是內閣首相必須得到國王的授權才有法律效益。如果解散內閣,相當於自己打自己的臉,也確實不好玩。更何況議會掌握財政,沒錢的老大誰聽他的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