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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畢業生,高校將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你會報考嗎

由 端木泰華 發佈於 經典

三湘都市報5月29日訊(記者 黃京 ) 大學本科畢業後,拿到了畢業證和學位證,再去報考一個國家急需領域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經過兩年學習後可以再拿一個畢業證和學位證——這樣的“第二學士學位教育”你會報考嗎?近日,《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正式印發,就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工作作出部署安排。《通知》明確,第二學士學位教育作為大學本科後教育,是培養複合型人才的重要渠道。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利於進一步優化人才培養結構,為高校畢業生創造更多再學習機會,增強學生就業創業能力。

據悉,教育部將重點支持高校在國家急需的公共衞生與預防醫學、應急技術與管理、電子信息、大數據、網絡空間安全、集成電路、能源動力、生物與醫藥、養老護理、家政服務等相關領域以及高校有能力、有需要舉辦的專業增設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支持高校依託“雙一流”建設學科專業增設第二學士學位專業。

哪些人可以報考“第二學士學位”?《通知》明確,第二學士學位主要招收當年普通高校本科畢業並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畢業並獲得學士學位、目前未就業的往屆生。學生在報考時,可選擇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於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於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進行查詢。另外,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兩年,全日制學習,納入高校學籍管理系統。其教學內容主要包括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原則上不安排專業實習。教育部還明確,高校可參照《普通高校本科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標準》相關要求,制定專門的培養方案和教學計劃,不得遷就和隨意降低標準。

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上須註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須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可髮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學校應當發給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為解決學生後顧之憂,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並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如中途退學,對於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

《通知》還明確,第二學士學位生在生均撥款、學生資助、收費等方面參照相應專業本科生執行。招生計劃將作為增量,納入國家普通本科總規模內單列下達,不佔用學校普通本科招生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