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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競賽主辦單位自查獲獎項目,防止由家長或其他人代勞

由 烏雅竹雨 發佈於 經典

圖片來源:圖蟲創意

芥末堆訊,近日,因個別競賽組織過程中暴露出如評審不嚴格、涉嫌家長代勞等問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7月20日,教育部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競賽主辦單位要全面開展一次自查,對以往獲獎項目的真實性、獨創性進行復核。對申請參評的競賽項目嚴格把關,特別是加強資格能力審查,實施全程跟蹤,堅決避免參賽項目明顯不符合學生認知能力現象的發生,堅決防止由家長或其他人代勞等參賽造假行為。

《通知》規定,各競賽主辦單位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必須堅持公益性,不得以盈利為目的。競賽主辦方、承辦方不得向學生、學校收取任何費用,堅決做到“零收費”;不得通過面向參賽學生組織培訓、冬令營、夏令營等方式,變相收取費用;不得推銷或與一些公司掛鈎變相推銷資料、書籍、商品等;不得借競賽之名開展等級考試違規收取費用。此外,各地要繼續嚴格落實義務教育(幼升小、小升初)免試就近入學政策,不得將任何競賽獎項作為升學依據。

《通知》強調,要嚴肅查處競賽中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情節嚴重或者經警告、提醒仍不改正的,將從競賽名單中移除,並不再受理舉辦單位舉辦競賽的申請。

此外,各地各學校一經發現教師或其他人員存在讓他人在未參加研究的成果上署名,代寫論文或者代為進行創作、研究,為子女或他人蔘加評獎提供條件或者支持等違反師德師風或學術不端的行為要依法依規進行嚴肅查處,堅決禁止違背學術誠信要求的行為。

政策原文:關於進一步加強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管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