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封制在秦朝被廢除後,為何後世卻屢屢恢復?

所謂分封制,是指古代君王、皇帝分封諸侯的一種制度。其起源於商朝,西周滅商之後,為了能夠有效的控制中原大地,周王將土地和居民一同分封於王室子弟和有功大臣,並享有世襲罔替之權,分封制正式形成。

分封制在秦朝被廢除後,為何後世卻屢屢恢復?

到了春秋戰國時期,隨着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的萌發,分封制逐漸瓦解,適應時代潮流的郡縣制出現。秦朝統一天下後,在李斯的倡議下,實行了八百多年的分封制被廢除,郡縣制取而代之成為了中央控制地方的一種政治制度。

然而,在秦朝二世而亡之後的封建歷史當中,分封制度又通過各種形式被重新採用:

漢朝成立初期,實行郡國並封制,分封了八個異姓王,九個同姓王。

西晉成立之初,分封二十七個同姓王。

唐朝採取“藩鎮制”,但發展到後期藩鎮之權與分封諸侯如出一轍。

元朝百年間封王無數。

明朝朱元璋時期分封二十六個同姓王。

清朝成立之初,分封三王:平西王吳三桂、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精忠。

分封制在秦朝被廢除後,為何後世卻屢屢恢復?

當然,這些分封制度的實施,無一例外的造成了國家分裂動盪,如漢朝的七國之亂、明朝的靖難之役、清朝的三藩之亂,都使得百廢待興的新興王朝陷入崩潰邊緣,晉朝的八王之亂更是讓中原迎來了史無前例的分裂割據時代。

而歷代帝王之所以敢冒如此之風險實行分封制度,我認為有以下兩個原因:

分封異姓王。在歷代帝王所分封的對象來看,異姓王往往是那些開國功臣,如漢朝,這些異姓王可以説是為劉邦打下了半壁江山。王朝建立之後,能夠安撫他們的也就只有裂土封侯了。同時,在王朝成立初期,分封諸侯也有利於加強中央在地方的影響力和控制力。

分封同姓王。中國傳統政治歷來是以“宗法制”為紐帶,皇權更是如此,“家天下”的理念貫穿了中國二千多年的封建歷史。皇權與宗法的結合使得皇權必須在一家一姓之中傳承。而分封同姓王能夠使得皇權始終在皇室之中延續。如明朝成立之時,朱元璋分封朱姓皇子二十多位為王,即使後來的燕王犯上作亂推翻南京政權,但是大明的江山還是在朱家手中,只是換了個朱元璋的後人來當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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