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清朝後宮要是皇后去世了,嬪妃當中誰的權力最大三點尤為關鍵!

由 段幹方 發佈於 經典

清朝後宮等級森嚴,分為皇后、皇貴妃、貴妃、妃、嬪、貴人、常在、答應、官女子九個等級。這其中,皇后是當仁不讓的後宮之主。舉一個簡單的例子,清朝的後宮之中,只有皇后可以和皇帝整晚睡在一起,其他任何妃嬪侍寢,完事兒之後都必須睡到別的地方去!這足以説明問題了。後宮就是皇后的天下,皇后的職權就是管理後宮事務,如果皇后要處罰某位妃嬪,只有有理有據,皇帝也不便多説什麼。換句話説,皇帝可以管全國的任何事情,但是在後宮,有時候也不得不給皇后一些面子!
正是因為皇后在後宮中擁有絕對權威,皇后之位自然也就成了所有妃嬪覬覦之物。為此,清朝制定了一系列保障皇后權利的政策,其中最重要的一條就是皇后在世不封皇貴妃。皇貴妃作為後宮第二等級,對皇后的威脅是最大、也是最直接的。為了維護皇后的地位,清朝索性直接不允許皇貴妃與皇后並存。無論你多得寵,只要皇后活着,你最高也只能做到貴妃!
因此,整個清王朝二百餘年,只有帝后直接矛盾衝突導致的廢后,從沒有哪個後宮妃嬪可以搞掉皇后、取而代之。無論是清太祖廢后富察氏(莽古爾泰生母,準確説,他不能算後,只能算清太祖繼妻)、清世祖廢后博爾濟吉特氏、清高宗廢后烏拉那拉氏(一説輝發那拉氏),他們被廢都是因為帝后之間的問題,基本不涉及後宮爭寵,至少明面上不涉及!那麼,皇后去世後,後宮誰來做主?或者用提問者的話説,誰的權力更大?通常有三種情況:
一、冊立繼後。清朝的繼後沒有直接娶進門的,幾乎都是側室扶正。換句話説,皇后去世了,在妃嬪中再立一位便是了。繼後同樣是皇后,她的權力和地位自然和原配皇后一樣,他人無法企及!
二、冊封皇貴妃。皇后去世了,短期之內皇帝由於主觀或客觀原因又暫時不想立後。這個時候皇貴妃的作用就凸顯出來了。皇后在世不封皇貴妃,現在皇后沒了,又要有一個凌駕於其他妃嬪之上的角色來管理後宮事務。那麼就封一位皇貴妃吧,清朝同樣沒有直接娶進門的皇貴妃,皇貴妃和繼後一樣,基本都是在妃嬪中遴選產生。除了臨終前晉封和去世後追封的皇貴妃之外,清朝的皇貴妃封號後面通常都會出現“攝六宮事”這四個字。什麼意思?
以皇貴妃身份攝皇后職權,用現在的話説,就是不設正職、以副代正——副皇后、代理皇后。這樣的皇貴妃除了沒有皇后的名分和一些皇后才能擁有的禮儀性待遇,基本上就是皇后一般的存在,其權力自然也是頗大的。清仁宗的生母孝儀純皇后魏佳氏去世前就是這樣一個身份。順帶説一句,清朝攝六宮事的皇貴妃大多生前或死後都能到皇后的身份,如孝懿仁皇后佟佳氏、孝儀純皇后魏佳氏、孝全成皇后鈕祜祿氏等。即便是最為特殊的孝靜成皇后博爾濟吉特氏(恭忠親王奕訢生母),最終也還是成為了追諡的正牌皇后。
三、選擇一位妃嬪管理後宮事務。皇后去世之後,皇帝因為主觀或客觀因素,既不想冊立繼後,也不想冊封皇貴妃,怎麼辦?後宮的事情總要有人來管啊。在這樣的情況下,皇帝通常會選擇一位自己認為合適的妃嬪作為臨時管事,負責後宮相關事務。為什麼説是臨時呢?因為這個人沒有皇后、皇貴妃的名分,名不正、言不順,之所以能管事,只是因為皇帝的委派。一旦冊立繼後,或者冊封皇貴妃攝六宮事,這位妃嬪立時就得交出手中的權力,該幹嘛幹嘛去!
正因為是臨時工性質,這類人缺乏權威,雖然有管理後宮的權力,但在實際過程中卻沒有皇后、皇貴妃那般理所當然,權力含金量自然也要大打折扣。同時,為了卸任後能夠不被排擠、報復,這類人通常處理事情也不會做得太過。畢竟,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嘛。
除此之外,還有一類特例,那就是皇太后。理論上皇太后並不是後宮的主管,後宮之主只能是皇后。但是,皇太后畢竟是皇帝的嫡母或生母,地位擺在那裏,皇帝都不好隨便指責。如果她們想插手後宮事務,皇帝自然也不便説什麼,皇后更加不便説什麼。如果皇后去世了,皇貴妃或者其他臨時工妃嬪就更加不敢説什麼了。當然,這僅僅是實質上的干涉,名義上皇太后並不能稱作“後宮之主”,雖然或許她曾經也是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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