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林則徐虎門銷煙,用海水浸泡40多天,為何不直接用火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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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9年6月3日,林則徐下令在虎門海灘上當眾銷燬鴉片,直到25日結束,總共歷時23天,銷燬鴉片數量為19187箱和2119袋,總計2376254斤。林則徐此舉,雖然説是揚眉吐氣,但是在真正處理這件事情的時候,並沒有想象中的那麼容易。

事實上,林則徐在執行清朝頒佈的禁煙令的同時,為了不必要的國際糾紛,他也希望儘可能地實現和平解決。關於這一點,我們從兩個方面就能看出來了。首先來説,他對合法的中外貿易並不加以干涉,反而還積極支持;此外,他還把守法商人和不法煙販給區別開來。值得一提的是,為了鼓勵外國商販積極交出鴉片,他還告訴外國煙販,凡是主動交出鴉片的商人,每箱鴉片都給予5斤茶葉作為獎勵。而對於那些能夠主動做出具體保證的外國商船,林則徐便恢復了他們的正常往來貿易。
林則徐做出這些讓步之後,外國的鴉片商們為了顧及在華的利益,於是便開始主動上繳鴉片。但此時一個新的問題又來了,這麼多的鴉片該怎麼處理呢?

最初在收繳完鴉片的以後,林則徐還向道光帝上報説:等到鴉片收繳完畢以後,將派人押解入京查驗。道光帝當時答應了。但問題是,數量如此龐大的鴉片如果全部運送到京城的話,得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還需要花費大量的財力,最重要的是,還不能保證運輸的安全性。最後道光帝聽取了浙江道監察御史鄧瀛的建議,讓林則徐就地銷燬,沒必要勞民傷財押送進京。
就這樣,林則徐便開始了緊張的銷燬鴉片行動,僅1839年6月3日到25日,23天的時間裏,林則徐就在虎門當眾銷燬了鴉片2376254斤。這便是歷史上著名的“虎門銷煙”。
但如果熟悉這段歷史的人都知道,雖然説叫“虎門銷煙”,但實際上林則徐並沒有用火將其燒燬,而是用海水浸泡,這又是為何呢?

(道光帝在林則徐收繳鴉片的奏摺中批示)
我們知道,清朝銷燬鴉片的辦法一般有兩種:一種是直接用火焚燒;另外一種則是用海水浸泡。首先就第一種辦法來説,雖然是最直接的辦法,但是效果並不好。為何呢?
第一,吸食鴉片的人主要就是享受其雲霧繚繞帶來的刺激感,但這只是對於吸食鴉片的人來説才會產生,如果是對於平常人來説,就是“毒氣”,不幸吸進去的話,還會上癮,嚴重的甚至還會導致窒息或者產生幻覺。更何況,林則徐銷燬的鴉片數量如此之大,如果一旦燒燬,將對整個城市帶來多大的傷害?所以林則徐是絕對不會採用焚燒的辦法的。
第二,其實在林則徐採用海水浸泡的方法前,清廷也用過焚燒的方法,並且還在焚燒的時候加入桐油,以加快燃燒速度。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前面剛燒完的鴉片,那些沒錢買鴉片的“煙鬼”便將焚燒後的灰燼給弄了回去,稍加提煉之後,又繼續吸食。

再反覆考量下,林則徐還是決定採用海水浸泡法來銷燬這些鴉片。所謂“海水浸泡法”,並不是説直接將鴉片扔在海水裏就可以了,而是要先在海邊挖出兩個大池子,然後在池子底下鋪上石頭,為了防止滲漏,還在四周釘了板子,再挖一條水溝。將海水倒入水溝,流入池子裏,接着講鴉片割成四瓣,倒入海水,浸泡半日,再向池子裏投入石灰。石灰遇到水之後變回沸騰,鴉片隨之溶解,士兵們拿着木耙在池子中不斷攪拌,加快溶解速度。等到海水退潮時,便將池子中的水送入大海,並用清水將池子底洗刷乾淨。
林則徐銷燬鴉片的這一方法,在之後的一百多年中,很多國家都效仿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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