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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協:校外教培領域侵權多發、消費維權困難現象仍存在

由 濮陽南煙 發佈於 經典

人民網北京3月9日電 (記者孫博洋)9日,中消協發佈了《2021年校外教育培訓領域消費者權益保護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報告》指出,校外教育培訓領域消費侵權多發、消費維權困難等現象仍然存在。

《報告》認為,自教育部、市場監管總局等有關部門根據《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陸續出台相關監管措施並開展市場整頓行動以來,消費者權益保護程度總體上得到了明顯提升。但由於相關法規政策配套滯後、監督管理機制不夠健全、疫情和行業政策衝擊以及消費者缺乏理性消費意識等,校外教育培訓領域消費侵權多發、消費維權困難等現象仍然存在。

《報告》指出,當前校外教育培訓行業依然存在諸多問題:一是合同糾紛多。培訓機構在制定格式合同時,存在諸多對消費者不公平條款。部分培訓機構利用消費者合同意識淡薄,甚至不與消費者簽訂正式合同,或者銷售人員代替消費者簽訂合同。二是售後問題難解決。售後服務渠道不暢通,有些培訓機構特別是線上培訓機構不重視售後服務,在消費者付費後“失聯”;部分培訓機構因經營不善關門跑路、拒絕或拖延退費、設置苛刻退費條件等;部分非學科類機構假借“雙減”政策,關門停業,拒不退款。三是虛假宣傳手段多。虛構學員培訓案例、師資力量和培訓效果,編造消費者評價數據;誇大培訓機構實力,實際教學質量與體驗課、試聽課質量相去甚遠;部分培訓機構為售賣課程,刻意隱瞞部分職業資格證考試報名條件限制,誘導消費者繳費,甚至消費者提出質疑後,承諾可以幫其偽造學歷或工作經歷。四是預付式消費風險大。一些培訓機構以折扣優惠誘導收取大量預付費,後因經營不善、資金鍊斷裂,倒閉、跑路後預付費用難以追討;部分培訓機構為規避“不得一次性收取超過3個月費用”的規定,採取買3個月贈3個月課程、分班次付款等方式,變相提高單次課程和總的培訓費用;有的預付費用時被誘導辦理“消費貸”,機構關門後無法上課卻仍需按期還貸。

《報告》認為,當前校外培訓作為教育培訓體系的重要補充,仍有強大消費需求,隨着相關政策逐步落地,行業調整伴生的消費風險還會陸續釋放,強化校外教育培訓消費者權益保護要引起高度重視。

《報告》從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角度提出六點建議:一是完善相關立法,將現有政策中關於培訓機構性質界定、設立審批、教育教學、教材使用、收費監管、服務合同、從業人員、法律責任等,探索以制定“社會教育促進法”的方式提升固化,推進其發展規範化、法治化;二是加強協同治理,確保落實《“雙減”意見》的各類政策措施配套健全、有效落地;三是進一步明確監管主體及其職責,加強監管體系內外部的溝通協調,充實基層執法力量,提高執法人員法律素養;四是建立日常監管執法機制,在階段性專項整治行動之外,加強行業發展規律研究,建立風險監測、研判、預警、處置長效化機制;五是加大培訓機構違法行為查處力度,保障消費者預付資金安全;六是發揮行業自律作用,引導培訓機構合理定價、規範服務,發揮消費者協會參與立法、社會監督、糾紛調解、公益訴訟、警示教育等各項職責作用,發揮新聞媒介的監督作用,共同營造良好消費環境。

來源:人民網 原創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