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校辦民校”的黃昏 | 媒體札記
最近,教育部會同中央編辦等八部門印發通知,要求公辦學校與其他社會組織、個人合作舉辦等4種情形的“公參民”學校應在兩年內轉為公辦學校,各地不再審批設立新的“公參民”學校。這意味着,在不久之後的未來,不符合規定的“名校辦民校”現象將退出歷史舞台,符合“六獨立”條件保留的“公參民”學校也將面臨更嚴格的限制,例如撤出事業編制的教職員工,不得以公辦學校分校的名義招生。
“名校辦民校”一大表現是批量複製掛名校名稱的民辦分校。前些年這一做法興盛時,一些地方的知名中學甚至跨省創辦分校。2017年,衡水第一中學平湖學校正式揭牌,有媒體報道,該校每學年學費高達3.5萬元,對考取清華、北大的學生,每人一次性獎勵50萬元。在輿論關注下,當地教育局查實這所新學校存在違規招生行為。而根據衡水一中官網,該校由衡水中學與當地一家房地產公司合作舉辦,並稱這是“衡水中學跨越發展的新起點”。
安徽六安毛坦廠中學多次因“萬人送考”畫面而備受關注。事實上,該校中有相當一部分學生實則在民辦學校金安中學學習。據報道,兩校只有一牆之隔,“使用相同的管理模式”。在金安中學官網的“學校簡介”欄目上,也存在“我校依託毛中優質教育資源”“秉承毛中的優良傳統”等表述。
“名校辦民校”的另一種操作模式,則是知名高中舉辦民辦初中。公辦中學初高中分離以後,一些知名公辦高中為保留初中教學,而設立了此類民辦初中。這一做法,在一定程度上跟“掐生源”有關,例如為旗下民辦初中提供“直升”機會、中考招生優惠等。
隨着歷年整改,一些公辦名校逐步撇清與“旗下”民辦學校的關係,不過有時也仍存在“藕斷絲連”的情況。例如,2019年,前文提到的金安中學就與社會機構合作,遠赴上海招收復讀生,引發輿情後被學校所在地教育部門叫停。當時報道的記者注意到,在毛坦廠中學官網上存在金安中學的招生信息,隨後該信息迅速被撤下。
叫停不規範的“名校辦民校”,有着充分法律依據。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規定:“實施義務教育的公辦學校不得舉辦或者參與舉辦民辦學校,也不得轉為民辦學校。其他公辦學校不得舉辦或者參與舉辦營利性民辦學校”“(公辦學校)不得僅以品牌輸出方式參與辦學”。
據媒體不完全統計,自今年4月以來,重慶市已有至少10所“公參民”學校確定擬轉為公辦;7月,山西太原9所學校宣佈“轉公”;7月28日,河南周口市一所知名民辦學校宣佈“整體捐獻給政府”。
在歷史上,“人民教育人民辦”曾是一句耳熟能詳的口號。但是,隨着國家對教育投入的不斷加大,“名校辦民校”緩解財政壓力、吸引社會資金投入教育事業的意義早已消淡。值得警惕的是,部分“名校辦民校”項目反而成了房地產開放商的營銷噱頭。《南方都市報》的社論指出:“學校成了促銷樓盤的最佳工具,熱炒學區房現象高燒不退”“公辦學校只要打着民校的招牌,可以讓掐尖招生、高學費變相合法化”……
《新京報》的評論也指出:“一些地方也存在高薪挖人導致公辦學校優秀師資流失、掐尖招生破壞教育生態等諸多問題”“公辦的就要恢復公辦的屬性,民辦的也應該回歸民辦的本色”。中山大學政務學院副教授陳永傑則注意到:為了讓這類民校能收取高額學費,往往會用各種優厚條件,把地方教育系統中有公校編制的高職稱老師聘請到民校任教。“公眾口中常講的高端民校的‘優質教育資源’,其實相當一部分是靠公校編制養着的。”
總而言之,諸多“名校辦民校”已妨礙了教育資源均等化,違背公共教育資源的公益屬性。人們已經看到,在“雙減”政策背景下,教育培訓機構得到嚴格整治規範。而無論是出於“一碗水端平”,還是對公共教育資源的守護,治理的節拍都不能遺忘“名校辦名校”,如此才能堵住任何腐蝕教育公平性和公益性的口子。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