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成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 專家:標誌校外教培行業野蠻發展時代結束
封面新聞記者 廖秀
6月15日,教育部召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成立啓動會。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的主要職責包括會同有關方面擬訂校外教育培訓機構相關標準和制度並監督執行,指導規範面向中小學生的社會競賽等活動等。會議強調,要以“釘釘子”的精神推動“雙減”工作落地見效。
6月16日,中國教育學會學術委員、四川省優質教育促進會專家顧問、四川省教育學會研究員紀大海表示,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主要承擔監管功能和規範功能,該監管部門成立,將從增設機構監管的維度進一步守護行業秩序,標誌着校外教培行業野蠻發展時代結束。
為什麼要成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
紀大海表示,此前,所有的職能部門都有專門的監管機構,“比如醫療有衞生執法大隊,交通有公路執法大隊,文化有文化監管機構,唯獨面向市場的教育行業沒有。整個社會力量辦學形成多頭審批,結果無一頭主管的氛圍,沒有一個真正的執法大隊去執行,缺乏市場監管。”
紀大海分析,由於沒有監管,增加了許多校外教育機構的違法行為,反教育規律的做法就出來了。他舉例,某些教育機構不懂教育規律,於是就按照市場的訴求來,家長需要提高分數,他們就拼命提高分數。這就造成了一個魚龍混雜的市場,破壞了社會的教育秩序、市場秩序和生活秩序。
紀大海進一步表示,家長和學生不堪重負,教育行政管理感到無力,社會批評聲音大,所以最好還是由教育部門牽頭,成立一個監管市場的部門,這樣才有真正的職權。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成立,將從增設機構監管的維度進一步守護行業秩序,標誌着校外教培行業野蠻發展時代結束。
兩大功能:
監管教育市場 規範解決問題
據教育部網站介紹,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有四大主要職責:
一是承擔面向中小學生(含幼兒園兒童)的校外教育培訓管理工作,指導校外教育培訓機構黨的建設,擬訂校外教育培訓規範管理政策。二是會同有關方面擬訂校外教育培訓(含線上線下)機構設置、培訓內容、培訓時間、人員資質、收費監管等相關標準和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實施校外教育培訓綜合治理,指導校外教育培訓綜合執法。三是指導規範面向中小學生的社會競賽等活動。四是及時反映和處理校外教育培訓重大問題。
紀大海解讀,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主要功能是監管和功能。他表示,監管功能指業務上的監管,即按照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成長去管理,健全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發揮應有的積極作用。
紀大海稱,需要規範的最大問題就是培訓內容、方向、形式,培訓內容就是加碼、加重學習份量,培訓方式比如死記硬背、超標培訓、超時培訓、超綱培訓都不符合標準。他舉例,比如現在市面上所謂的天才培訓班,都是有問題的。而成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能更規範的解決這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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