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擬規定:學校不得與校外培訓機構合作向學生提供有償課程

4月6日,教育部發布公告,就《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教學管理方面,徵求意見稿介紹,學校應當嚴格執行國家課程方案,按照要求開齊開足課程、選用教材和教學輔助資料。學校開發的校本課程或者引進的課程應當經過科學論證或者經過主管部門認證。

學校不得與校外培訓機構合作向學生提供有償的課程或者課程輔導。

來源 北京日報客户端

編輯 曾佳佳

流程編輯 劉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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