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發文:研導不得侮辱學生人格 研導不得隨意拖延學生畢業
【教育部發文:研導不得侮辱學生人格 研導不得隨意拖延學生畢業】今天教育部發布關於印發《研究生導師指導行為準則》的通知指出,研究生導師是研究生培養的第一責任人,肩負着為國家培養高層次創新人才的重要使命。 《準則》要求,研究生導師不得要求研究生從事與學業、科研、社會服務無關的事務,不得違規隨意拖延研究生畢業時間。不得有違反學術規範、損害研究生學術科研權益等行為。嚴格執行學位授予要求,對研究生學位論文質量嚴格把關。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加強人文關懷,關注研究生學業、就業壓力和心理健康,建立良好的師生互動機制。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與研究生髮生不正當關係。(記者 葉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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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