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不買平板影響寫作業 是學校"套路"還是真需要?

由 尉遲長喜 發佈於 經典

近日,河南三門峽市第二初級中學(以下簡稱三門峽市二中)初三畢業班學生家長反映,他們的孩子在上初二的時候,學校讓購買一部平板電腦,目的是為了寫作業、老師修改作業方便,不買的話就會“影響寫作業”,甚至“會從實驗班調到普通班”,再加上經銷商説“這個電腦上高中後還能繼續使用”,因此家長們便購買了。

然而,家長們反映,電腦購買後使用效率很低,“大概使用有五六十次,初三幾乎沒用過,連電都沒充過。”更讓他們沒料到的是,最近許多學生已到三門峽市某高中報到,但是該高中明確表示,三門峽市二中學生的平板電腦,因為系統問題,不能在高中使用。問題出現後,學校和經銷商一直沒有解決。

8月17日,家長李先生告訴記者,他的孩子在上初二的時候,學校讓買一台平板電腦,花了2980元。“當時孩子的老師説,學校也是為了推動智慧化教學,買了這個電腦後,學生寫作業、老師改作業就會在這個電腦上操作。”李先生説,購買平板電腦的班級有四個,分別為當時的八年級7班、8班、11班和12班。

李先生還説,為了讓學生購買,學校專門組織這些班的家長開了個會,並且又到班裏開了小會,還讓經銷商對電腦做了介紹。“當時經銷商明確表示,這個電腦,孩子不僅能在初中使用,如果孩子考上三門峽的某所高中,依然可以使用。”家長們也是基於這樣的考慮,才選擇購買。李先生表示,實際中,這個電腦的使用率很低。“大概使用有五六十次,初三幾乎沒用過,連電都沒充過。”

前段時間,李先生的孩子和其他一些學生到三門峽某高中報到時,該高中明確表示,這個電腦由於系統問題,不能使用,必須重新購買。李先生覺得學校當初的承諾沒有兑現,認為當時學校有變相強制學生購買的行為。除李先生外,還有許多家長也向記者反映了同樣的問題。家長李女士表示,這個平板電腦並不經常使用。“我孩子的這個電腦還經常出毛病,中間找經銷商修過一次,花了幾百塊錢。”李女士還透露,當時買電腦時她交的是現金,經銷商還給開了個收據。記者在其提供的收據上發現,上面沒有經銷商或者廠家的公章,也沒有顯示購買的產品名稱。

多名家長表示,當時有些班的老師當時説得很含蓄,只強調“不買會影響孩子寫作業,”而有些老師則説得很直白,“不買就得轉班。”家長們質疑,學校這是變相強制購買行為。家長們還説,發現在高中不能使用這個電腦後,家長們便將此事反映給孩子們上初中(二中)的班主任。後來班主任在班級微信羣裏發了一個通知,大致內容為:“有關畢業生平板問題,可以進行刷機或者置換,有需要的家長可到三門峽市區某酒店一樓大廳處理。”並且給出了處理時間和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李先生説,8月17日,他們家長去了之後,有家長和經銷商因為種種原因發生了糾紛,還鬧到了派出所。“後來有家長打了12345市長熱線,當天下午,學校出面讓家長於當天傍晚到學校開會,協商處理此事。”

校方:新任校長表示將調查清楚,處理好此事

事情是否如家長所説?記者以家長身份聯繫到其中一位班主任。記者將此事説明後,該班主任表示,當時要求學生購買平板電腦,所説的“不買會影響寫作業,甚至轉班這些話”,“不是我們老師個人的意思,我們也是按照學校的意思給學生和家長説的”,現在出現這種情況,學校也在處理,家長有什麼意見可以直接和學校溝通。

8月17日傍晚,有學生家長説,校方要和家長在學校一起開會,商量如何處理此事。記者也趕到會議現場。會上,有家長提出:“當時學校讓孩子購買平板電腦,學校説不買就要到別的班上課。”一位自稱主管副校長説,“是,當時是讓實驗班用的。”家長又質疑,那如果這些班的孩子,家裏條件差點,不買就得轉班,這算不算強制購買?該副校長説:“沒有強制。”隨後,該副校長便轉移話題,表示有學生家長不願意買,便自願將孩子轉到普通班。家長們又説:“我們不想把孩子轉到普通班,但必須要買電腦,這不是學校干預嗎?”

這時,一位自稱是三門峽市第二初級中學的校長來到會議室,他説他姓趙,是今年4月份剛剛調到學校任校長。家長們紛紛把訴求向趙校長反映。趙校長了解情況後表示,“聽到這個事情,我很氣憤,我們一定會以家長和學生的利益為重,調查清楚,處理好此事。”隨後,趙校長説讓家長們選出三個代表,與學校協商。當晚,記者從學生家長那裏得知,家長們已經達成一致,並把訴求反饋給了校方。

説法:不買就調班,學校是在濫用職權

當初的承諾沒有兑現?不買就調班?學校的這種做法是否合適?8月18日,記者採訪了專業律師。“如果當初經銷商承諾這個電腦在上高中的時候可以用,而實際上不能用的情況下,經銷商其實已經違約了,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律師表示,要麼將電腦系統按照高中的要求更新升級,讓學生能繼續使用,要麼要對學生進行賠償損失。

律師還表示,即使當初只是口頭上的承諾,但只要多數家長能夠證明當時經銷商承諾過,也能作為一種證據。“而且在這個事情上,學校也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因為經銷商是學校引進的。”至於學校學生不買平板電腦就要調班,律師則表示這是學校濫用職權的一種表現。

(素材來源:大河報 編輯: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