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為天,這話是不假的。
但吃也是有講究的,普通百姓的“吃”是為了填飽肚子,而那些有身份的人卻能從“吃”中找到一條造福百姓的路,以實現自己的人生理想。
比如,宋詞高手,一代文壇巨匠蘇軾,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代表人物。
宋元豐二年(公元1079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烏台詩案”終於銷結,已經被囚禁在御史台長達四個月的蘇軾被貶黃州,擔任沒有實權的團練副使,還要時刻受到地方上的監視,自此他遠離了京師,遠離了中樞,但這對於蘇軾來説,已經是最好的結局了,命保住了。
只是黃州(今湖北黃岡)地處淮南西路最西端,長江之畔,雖不算太過偏僻,但終究比不上開封的天下之中,比不上杭州、湖州的市井繁華,比不上密州的文風之盛,比不上徐州的軍事重鎮。
而更重要的是,“詩案”前的蘇軾雖履任各地,但都具有實權,能夠造福一方;“詩案”後,他只能以團練副使的官職虛以度日,而且還要時刻置於地方官長的監控之下,這對有志於在政壇上有一番作為的蘇軾來説是十分痛苦的。
故而,他不得不對自己日後的人生進行思考,既然在政壇上為民造福是沒有希望了,那麼在黃州此地另闢蹊徑,尋求一項新的愛民之法就顯得十分有必要了。
舉目望去,除了美食之外,恐怕沒有更好的選擇了。
這也是他於元豐三年(公元1080年)二月初一,作了《初到黃州》來表達自己的心思。
未來還是要憧憬的。
雖然是自嘲,也對自己在政壇上的建樹有遺憾,但面對被長江三面環繞的黃州城,魚鮮筍香,物華天寶,該放下的還是要放下,該豁達的還是要豁達,唯有如此,才能用“吃”來彌補自己在官場上的遺憾。
那麼,在黃州的這段時間裏,沒有了官場上的爾虞我詐,沒有了政務纏身的煩心事,愛吃的蘇軾發現了哪些美食來造福一方呢?

汪郎以為,首推的第一道美食,當屬紅燒豬肉。
很多人覺得奇怪,豬肉算什麼美食,其實對於宋朝人來説,紅燒豬肉真的可以算是一道美食。
事實上,在宋代,上流社會以吃羊肉為主,民間以吃狗肉為主,豬肉並沒有成為餐桌上的肉食主流,關鍵在於豬肉太臊(宋代的割騸之法還是一種秘密手段,所以當時的豬肉很多口感並不好,故而宋代文中的豬多稱為“豕”,就是沒有割騸的意思)。
然而,黃州此地的豬肉卻沒有這樣的味道,自然成為當地百姓肉質蛋白的補充來源。
只是百姓吃肉,為的是填飽肚子,補充營養,沒有其他的講究。
然而,蘇軾卻不同,他吃出了另外一種境界,不僅是為了滿足自己的口舌之慾,更是為了解決當地百姓的生計。
為此,揮毫一首《豬肉頌》為黃州的養豬農户們打了廣告。
看,我把豬肉的烹飪方法都教給大家了,黃州這麼好吃的豬肉,值得你們擁有。
黃州豬,有了名冠天下的蘇軾背書,還有不聞名於世的道理?


有了豬肉,自然少不了魚,但蘇軾吃魚,吃的是魚羹。
黃州地處長江,背靠大別山,漁業雖然發達,但商業氛圍不如開封、江浙濃厚,漁民日益辛勞也換不了幾個錢錢,問題還是出在宋人的觀念上,魚比豬肉還要賤,吃魚還不如吃豬肉。
百姓是要生存的。
雖然變法進行的如火如荼,但身處地方的蘇軾非常清楚,基層的地方官卻把變法唱歪了,故此,變法並沒有給百姓帶來實質上的改變。
自己無法扭轉大宋官家對變法的執着,何況自己現在也只是一名沒有任何實權的團練副使,能夠做的,就只有一張嘴,一支筆。
在京師上流社會沉浮過的蘇軾,對上流社會的權貴們的吃和養生,還是有一定了解的,所以,他需要通過自己在文壇的影響力,為那些日益在江河湖海之上漂泊的漁民創收。

既然要推廣魚,勢必要有一道拿得出手的美食,魚羹就成了首選,這也成了蘇軾最為得意的一道美食,不僅寫進了自己的文集《東坡志林》中,還公諸於世。
看看,我煮的魚羹大家都説好吃,但我不藏私,願意把魚羹的烹飪之法貢獻出來,大家都去找漁民買魚啊,一定要去,然後按我的方法來做,即使低賤的魚也能成為一道養生的上等美味。
有了一代文豪的大力推廣,淡水魚的價格如果還不漲,那就沒有天理了。

有肉,有魚,豈能少得了美酒,蜜酒是蘇軾送給黃州百姓的另一道謀生之道。
酒在宋代是管制商品,私自釀酒是要被判處死刑的,最大的寬限也是要綁在木樁上游街示眾,以示懲罰。
但酒的利潤極高,這也註定了在商業發達的宋代,有很多商人敢鋌而走險,不顧律法私自釀酒。
這一點,蘇軾是深有體會的。
怎麼辦?
利潤如此之高的商品怎麼能錯過呢?但又不能觸犯律法,自己已經被貶了,如果再觸國法,恐怕不好善後。
但念及黃州百姓之苦,蘇軾終究還是邁出了這一步。

膽大心細的他,在多次試驗後釀出了蜜酒,並以“白馬非馬”的詭辯以及和黃州太守的私交,躲過了官府的追查,為黃州百姓又新創了一條收入。
方法已經教了,並揮毫一首《蜜酒歌》作為宣傳。
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一個沒有實權的團練副使,能做到這一步,蘇軾確實已經盡力了。

有肉,有魚,又有酒,那怎麼能少得了主食呢,獨創的二紅飯,為農户增收另闢蹊徑。
大宋商業雖然發達,但畢竟還是以農為本的國家,士農工商的四民思想還是佔據主流的,耕種並不是什麼丟人的事。
只是農作物的價值是不一樣的,粳米精細,大麥粗糧,養尊處優的權貴們自然青睞粳米,不喜大麥,但對於黃州百姓而言,一旦種植了大麥,豈不是斷了生路?
如何為百姓求活?蘇軾用自己作試驗,為大麥打出了一片食用的新天地,就是用紅豆和大麥同煮後的飯,既有紅豆味香,又有大麥甘滑,色澤微紅,爽口噴香。
心繫蒼生的蘇軾,一首《二紅飯》醖釀而生,激勵了在田間耕作的農夫們種植大麥和紅豆的熱情,也為他們打開了大麥和紅豆的市場銷路。
任何商品都是需要廣告效應的,蘇軾以其自身的影響力,作對黃州父老作出了最好的報答。
雖然文字苦澀,但他卻活出了新生。


汪郎説:
當然,蘇軾在黃州四年零二個月的日子裏,他所創的美食遠不止這些,雖説是美食,但也透露着蘇軾在經歷了“烏台詩案”後,心胸的豁達,現實的無奈,以及對清貧生活的坦然。
即使如此,蘇軾從沒有忘記做官一任,當造福一方的淳樸理念。
黃州之時,他雖然是微不足道的團練副使,但依舊心繫蒼生,體恤民間疾苦,所以他能夠不以官身為持,俯身和漁樵交談,傾聽天下最真實的聲音;他才會不顧自己官職卑微,挺身而出拯救黃州溺嬰,極力撮成黃州育兒會的成立,並促使富户捐款作為育兒會的專項資金,為救濟貧苦人家養嬰成為官府定例。
而蘇軾在自身經濟拮据的情況下,還慷慨解囊,捐助十千,並以“若歲活得百個小兒,亦閒居一樂事也”作為對自己的勉勵。
愛民者,人恆愛之!

故此,元豐七年(公元1084年)四月初一,在蘇軾即將離開黃州時,他得到了萬民相送,並懇請他能夠終老黃州。
這在古代,可是天大的聲望。
一位貶謫黃州的團練副使,微末小官,居然能夠得到百姓如此敬仰,年近半百的蘇軾以一首《滿庭芳.歸去來兮》,表達了對黃州父老的感激,也説出了自己內心的忐忑。
他很清楚,自己只是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更多的還是在清貧之間尋找口舌之慾,然而,質樸的百姓卻念着他的好,這份真情恐怕早已化為不捨,銘刻心間,只是皇命難違,不得不走。

元豐七年四月七日,夜幕下的蘇軾,乘船過武昌吳王峴時,聽到黃州鼓角之聲,悲愴間,留下了《過江夜行武昌山上,聞黃州鼓角》一首,向黃州父老許下了承諾。
遺憾的是,蘇軾這一走,直到去世,此生再也沒有去過黃州。
然而,他卻沒有忘記自己對黃州父老的另一項承諾,“居廟堂之高則憂其民,處江湖之遠則憂其君”的執政理念,即使後來的從政之路顛簸不平,他始終沒有動搖過。
蘇軾,大宋文壇的一代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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