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了!8月31日前完成!你們學校退費了嗎?】財政部網站8月17日發佈《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教育收費退付工作的通知》,要求2019-2020學年教育收費,按規定因疫情原因需辦理退付或抵扣手續的,應於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根據通知,教育收費包括,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託培養費,黨校收費,教育考試考務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中央執收單位已收取的幼兒園保育教育費和住宿費,按規定應辦理退付或抵扣手續的,也適用本通知。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來源:湖北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