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社會治理改革創新,推動中國特色社會治理步入新的歷史征程。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要“加快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市域社會治理是國家治理在市域範圍的具體實施,是國家治理的重要基石;市域社會治理的成效,事關頂層設計落實落地,事關市域社會和諧穩定,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在新時代推動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具有重大的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和時代創新意義。
為發掘當前全國各地在市域社會治理創新中的優秀案例,總結提煉市域社會治理創新的典型經驗做法,研究探索市域社會治理創新規律,深化市域社會治理創新實踐,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由中國社會治理研究會聯合深圳大學城市治理研究院、清華大學社會治理與發展研究院、北京大學城市治理研究院、北京師範大學中國社會管理研究院、浙江大學社會治理研究院共同主辦,國內相關科研機構參與發起的“中國市域社會治理創新優秀案例(2020)”徵集活動正式啓動。全國範圍內從事市域社會治理相關工作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所推動的社會治理創新項目均可申報參評。
一、活動組織體系
(一)主辦單位
中國社會治理研究會
深圳大學城市治理研究院
清華大學社會治理與發展研究院
北京大學城市治理研究院
北京師範大學中國社會管理研究院
浙江大學社會治理研究院
(二)參與發起單位
清華大學公益慈善研究院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北京師範大學政府管理研究院
南開大學周恩來政府管理學院
山西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
東北大學文法學院
吉林大學行政學院
吉林大學哲學社會學院
上海交通大學社會治理創新研究中心
上海交通大學中國公益發展研究院
上海大學基層治理創新研究中心
廈門大學公共事務學院
福建師範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山東大學哲學與社會發展學院
鄭州大學社會治理河南省協同創新中心
華中科技大學國家治理研究院
華中科技大學社會學院
武漢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
武漢大學社會學院
城鄉社區社會管理湖北省協同創新中心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中南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湖南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
湖南農業大學公共管理與法學學院
中山大學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
華南理工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華南理工大學社會治理研究中心
廣州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廣西師範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
重慶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四川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四川大學城市治理研究院
貴州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雲南大學政府管理學院
西安交通大學公共政策與管理學院
西北師範大學社會發展與公共管理學院
新疆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
二、案例徵集範圍
1.選題範圍。各地在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過程中探索形成的具有創新性且已見到實效的優秀案例,包括但不限於以下選題:
(1)凸顯“政治”引領作用的創新案例;
(2)凸顯“法治”保障作用的創新案例;
(3)凸顯“德治”教化作用的創新案例;
(4)凸顯“自治”基礎作用的創新案例;
(5)凸顯“智治”支撐作用的創新案例。
2.徵集對象。面向各級黨委政府及組成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
三、案例報送要求
1.報送材料:
(1)《全國市域社會治理創新優秀案例(2020)徵集活動申報表》
(2)完整案例報告。
(3)與案例相關的圖片、視頻等佐證材料,以附件方式提交。其中,圖片不少於5張。
2.報送方式:
(1)電子版材料(文件名:案例名稱+申報單位+聯繫電話)打包發送至活動郵箱:[email protected]。
(2)紙質版材料蓋章郵寄至中國社會治理研究會
四、活動進度安排
1.案例徵集:8月5日至9月15日。通過中國社會治理研究會的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媒介,發佈“全國市域社會治理創新案例”徵集評選公告、參與申報情況。
2.彙總初選:9月16日至9月30日。對徵集的案例進行分類彙總和審核初選。
3.網絡投票:10月1日至10月15日。根據初選結果,依託中國社會治理研究會的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媒介,面向社會進行網絡投票,按照票選排名選擇一定數量進入專家評審環節。
4.專家評審:10月16日至10月31日。組織中央有關部委、高校科研院所、社會智庫等方面的專家,成立專家評審委員會,開展評審工作。
5.評審公示:11月1日至11月10日。依據網友票評和專家評審結果,確定“全國市域社會治理創新優秀案例”入圍侯選名單,通過中國社會治理研究會的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媒介公示。若有弄虛作假或不正當手段參選,撤銷其入選資格並對外公告。
6.結果發佈:11月11日至12月30日。通過中國社會治理研究會的網站、公眾號等媒介,發佈“全國市域社會治理創新優秀案例”名單,並擇機舉辦有關交流推介活動。
五、成果宣傳推廣
1.本次徵集的優秀案例將編入《中國市域社會治理創新報告(2020)》(藍皮書),公開出版。
2.參評單位優先受邀參加由中國社會治理研究會主辦的“中國社區治理論壇”“中國社會治理50人論壇”等全國性學術交流活動,進行經驗分享。
3.組織專家學者深入研究參選案例,形成諮政報告或學術論文,以《專報》等形式呈送有關部門,或推薦在《中國行政管理》《半月談》《法治日報》《社會政策研究》《中國社區治理》《社會治理》等刊物發表。
4.通過其他媒介形式進行宣傳推介。
六、其他有關事宜
1.堅持公益原則,不向申報單位收取任何費用。
2.本活動解釋權歸主辦單位。
3.活動信息官方發佈平台。
(1)中國社會治理研究會網站
(2)中國社會治理研究會、深圳大學城市治理研究院微信公眾號(圖:中國社會治理研究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