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禁假日補課能減負?家長負擔的成本更高,白白養肥了教育機構
備受關注的未成年人保護法草案二審稿擬規定:學校不得佔用節假日補課。所謂節假日,不僅包括雙休日,也包括法定節慶,更包括寒暑假。將這條規定寫入法律,目的很明確,就是為了不加重學生的負擔。然而,學校不補課,真的就能夠減輕學生的負擔嗎?在小編看來,可能學生的負擔並沒有減輕,家長的負擔反而加重了。唯一因為這條法規受益的,反而是那些課外教輔機構,看到這條規定有可能變成現實,眾多的民辦教輔機構,可能都已經“樂壞了”。
立法能夠禁止的,僅僅是學校不補課,但是,沒有任何一種立法,能夠禁止家長給學生報輔導班。如果立法能夠禁止家長利用節假日或寒暑假為學生報輔導班,所謂不加重學生的負擔,才能夠真正實現。但是,很明顯,這一條是做不到的。如此一來,學校是不允許給學生補課了,但是,學校讓出來的“蛋糕”,很快就會有眾多的民辦教輔機構補上。
很多學校之所以會利用寒暑假或週末給學生補課,並不是為了謀利,而是為了提升學生的學習成績,進而提升學校的教學質量。學校的教學質量提升了,學校的聲譽也會提升,對於學校的招生工作,也是有好處的。而且,學校作為非營利機構,他們在給學生補課的時候,有時候是不收取費用的,有時候即便允許收費,也是非常低廉的。如果學校不允許補課了,那麼,當校外教輔機構接手這塊“陣地“的時候,它們的報價,肯定會遠遠高於學校,家長和學生為了補課付出的成本,將會大幅增加。
不允許學校補課,對於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教師而言,恐怕是最開心的。畢竟,週末和寒暑假不補課,老師的節假日完全屬於自己,有了更多和家人孩子相處的時間。但是,作為學生的家長,父母們可能就要愁死了。學校不補課了,家長又沒有辦法親自上陣,肯定還得給孩子們報補習班。大量的孩子週末和寒暑假都需要補課,教輔機構的“坐地起價”,必然成為可能。學生的減負,沒有辦法實現,家長的增負,成為必然。
因此,這樣的條文看上去是為了不增加學生的負擔,有可能結果卻只是就是白白養肥了無數的教輔機構。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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