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女友冷靜清理現場,背後真相太嚇人了。2015年12月31日上午,被告人湯偉與其女友被害人謝某芳在廣州市白雲區人和鎮的出租屋內因感情問題發生糾紛,由於懷疑女友跟其他男人有曖昧關係,湯偉拿着菜刀威脅對方,謝某芳因此將自己反鎖在卧室內,並向他人求助報警。經民警到場調解之後,謝某芳決定搬出兩人同居的住處。
當晚10點,謝某芳返回出租屋收拾行李。2016年1月1日凌晨,兩人在出租屋內再次爭吵,隨後,被告人湯偉採用捂口、掐頸、持菜刀砍謝某芳頸部等手段,致被害人謝某芳死亡。案發後,湯偉清理好案發現場後離開。1月2日,湯偉由昆明出境逃至泰國,後被抓獲。
◆被告辯稱:防衞過當過失殺人
據湯偉供述,其與女友謝某芳在2012年通過網絡相識相戀。當時湯偉在貴州一所公安警校法律專業就讀,女友謝某芳在一家學校當老師,兩人感情很好,本打算一起留在廣州考公務員。直至案發前一晚,兩人從未提出過分手。
案發當晚,湯偉在謝某芳的手機中看到其與另外一名男子的聊天記錄,語言曖昧。兩人因此發生劇烈爭吵,湯偉動手打了謝某芳兩耳光。
庭審中,湯偉對其殺人事實供認不諱,但認為自己是防衞過當而導致的過失殺人,並非故意殺人。
◆原告家屬:要求判處湯偉死刑
據湯偉本人供述,其行兇後立即用毛巾清理了案發現場,將房間裏的血跡清洗。並把謝某芳的屍體放在牀上,用被子蓋好,還將出租屋大門鎖緊。三日後,謝某芳的親屬發覺一直聯繫不上謝,於是報警處理。
湯偉受審時稱,謝某芳死後,他曾想過觸電自殺。經過一番思想鬥爭,決定逃往泰國,本意是從泰國回來後自首。
公訴機關當庭出示謝某芳同事的證言,稱謝某芳與湯偉同居中,常常被湯偉毆打,嘴角等處有瘀傷。謝某芳的母親也在證言中提出,謝某芳在與湯偉交往期間,瞭解到湯偉謊稱自己在法院工作,實則沒有固定工作。還時常毆打謝某芳,將她鎖在屋內。謝某芳提出分手之後,湯偉還曾説過“分手我就殺你全家”的話恐嚇她。
被告人湯偉當庭稱
願意賣腎來賠償死者家屬
在最後陳述時,他表示非常的後悔,對不起被害人及自己的家人。
被害人謝某芳的父母及姐姐向法院遞交了要求判處湯偉死刑的申請書。謝某芳的母親在開庭前大聲哭訴湯偉的罪行,情緒激動而悲傷,其家人表示不接受湯偉的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