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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嚴查干部違規消費高檔白酒 哪些酒算"高檔"?

由 希學英 發佈於 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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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工商銀行召開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違規公款購買消費高檔白酒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大會。

  “海運倉內參”注意到,這次整治點名道姓地通報了違規典型案例。這次整治共清理排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線索36起、涉及責任人54名,已核實29起、處理責任人47名。

  值得關注的是,在專項整改中,“違規消費高檔白酒”的問題被重點提到。不僅在工商銀行,很多地方的紀檢部門都看中對此問題的檢查。比如,為了防止一些人藉機進行權錢交易,北京市紀委不久前印發了《關於2017年國慶和中秋節期間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加強監督檢查的通知》,其中提到的“八個嚴禁”裏,就有“嚴禁違規公款購買消費高檔白酒”。

  今年8月,三峽集團也組織開展了違規公款購買消費高檔白酒問題集中排查整治工作。重點檢查的內容包括:各單位是否存在公款購買和消費高檔白酒、信訪案件中涉及公款購買消費高檔白酒問題等情況,各單位今年以來業務招待中使用白酒情況。

  按照規定,工作餐不得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個別官員收受高檔白酒等禮品,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內容,在中紀委網站上時有曝光。那麼,這個高端酒水的標準是什麼呢?

  江蘇省紀委曾通報過,2014年,江蘇省泰州市濟川街道辦兩位工作人員因在批發城督查指導時接受宴請被批評,其席間飲用了兩瓶“海之藍”白酒,加餐費共花費980元。當地紀委還批評過某位環保局局長“用公款購置高檔酒19278元,分3次以食品名義報銷,並將部分名酒和個人收受的酒品一起存放在辦公室”。

  2013年12月印發的《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下稱《規定》),明確要求黨員幹部要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對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進行了明確規範。《規定》指出,工作餐應當供應家常菜,不得提供魚翅、燕窩等高檔菜餚和用野生保護動物製作的菜餚,不得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不得使用私人會所、高消費餐飲場所。

  據媒體報道,在五糧液的生產地四川宜賓,300餘家餐飲酒店前台均設置了“廉潔提示牌”,並附舉報電話,提醒黨員幹部“勿鋪張浪費、嚴禁私餐公請”。如若發現公職人員違規飲酒的,一律先免職再處理。

  正如《中國紀檢監察報》所指出的,“歪曲的酒文化為何難以根治?因為它曾一度成為一些地方的官場潛規則,異化為官官之間、官商之間勾兑感情、利益輸送的媒介,而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廉潔自律的為政道德等在酒水的浸泡中逐漸扭曲。”

  不同品牌的名酒價格不同,但一旦超過紀委認為的底線,就會算作違規。其實,與其糾結多少價錢是高端酒水的紅線,不如從根本上斬斷對奢靡和享受的念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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