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搶是我們的“種族天賦”嗎? 2015.8.28日
8月23日早上6點半,在河南駐馬店泌陽縣,一輛大貨車發生傾翻,20噸蘋果散落在地,很快當地村民一撥一撥地趕到現場,然而這些村民卻不是幫忙救援的,而是來哄搶蘋果的。直到當天下午兩點半,當河南電視台的記者趕到現場時,仍有數十名村民在哄搶蘋果。
僅僅兩天後,山東榮烏高速上,一兩禽類運輸車輛傾翻,車上裝有數萬只小雞。附近村民聞訊,紛紛來抓小雞,不少人開着三輪車,成車裝回小雞,也有被堵在路上的人下車抓小雞,因為人數太多,現在警察無法制止。
據不完全統計,從7月初至今,各地媒體報道的聚眾哄搶事件至少有13起,並且分佈在廣東、甘肅、山東、江西等等多個省市。新聞再次讓人沮喪的思考,聚眾哄搶是不是成了我們的“種族天賦”?參與哄搶的人為什麼管不住自己的手呢?
●農村哄搶場面巨大,曾逼得警察鳴槍
每隔一段時間,關於村民哄搶財物的新聞就會登上媒體版面,其中一些事件,如今提起來還會令人震驚。
2014年1月4日,甘肅蘭州,兩輛拉運橘子的貨車先後發生側翻,兩車橘子幾乎全部散落在路上以及匝道下方的農田裏。附近村民口耳相傳,越來越多的人聚集到事發路邊,有人開三輪車,有人提着麻袋。看到警察在現場維持秩序,村長也在一旁好言相勸,村民們只是觀望,偶有少數幾個試圖上前裝橘子的,也被民警呵退。
但到了下午,事故車輛被拖走,現場民警看着形勢得到控制,便去幫貨主搬運沒被損壞的整筐橘子。這時,在一旁圍觀的村民中,不知誰喊了一聲。突然間,一羣圍觀村民蜂擁而上,湧到匝道外的農田裏和散滿橘子的道路上,個個手裏拿着麻袋,開始使勁將橘子往自己袋子裏裝。
面對這樣的情況,民警無奈之下,只得掏出手槍,朝着天空鳴槍。聽到槍響,搶橘子的村民們停下了手,四處看了看,繼續把橘子往袋裏裝。不得已,民警們只能拿出手銬,佯裝要把搶橘子的人帶走,村民們這才開始往後退。
類似的事情還發生在福建泉州。今年7月2日,因受天文大潮影響,海邊潮位退至罕見的低位。一私人承包、500畝的油蛤養殖地裸露,遭大量村民哄搶,人數接近2000人,場面失控。事情發生後,當地政府部門採取多重措施,但第二天下午,仍有將近800人想法設法突破防線抵達養殖地,繼續搶挖油蛤。據養殖場負責人透露,200多萬的成本恐怕是血本無歸。
更戲劇化的事情發生在山東新泰。2013年1月18日,一輛載有46頭黃牛的火車在京滬高速新泰段發生事故,15頭黃牛被當場砸死,另有20餘頭黃牛逃竄到附近村落。當地村民趁機搶牛,甚至還有人當場將死亡的牛腿割下拿走。雖然有警察協助,但最終仍有3頭牛未能找回。
●城市居民同樣搶得不亦樂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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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每有哄搶的新聞出現,網友評論中都會有類似“窮山惡水出刁民”這樣的評論,指責這些人蔘與哄搶,是因為農村人窮素質低。事實上,就算是中國大城市的居民,也沒少參與哄搶。
2004年10月15日,北京德勝門廣場花壇“十一”前夕擺設的5萬盆鮮花突遭百餘人哄搶。經園林局統計,共有4000餘盆鮮花丟失,6000餘盆鮮花被毀壞。北京園林局有關人士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説:“上午我們聽説這裏有許多人哄搶鮮花,就馬上趕了過來,當時許多人已爬上了3米多高的花壇,其中包括上了年紀的老人。當時場面十分混亂。我們喊哄搶者下來,可根本沒人聽。直到十幾分鍾後城管隊員趕來勸阻,混亂的場面才得以控制。”
2007年5月21日,一輛裝有336箱雞蛋的貨車,經過北京順義區一路口時,與一輛轎車相撞,發生側翻,就在事故清理時,數十名附近居民湧上來,哄搶落地的雞蛋。
不僅鄉土的北京如此,洋氣的上海也發生過同樣的事情。2013年,上海一位農民工剛從銀行取出18000元工資,不小心跌倒,手中錢被風吹起,路人和司機在馬路上瘋搶,等警察到時只剩三千元;2011年6月7日晚,上海,鄧超、孫儷在上海麗思卡爾頓酒店舉行婚禮。孫儷經紀人郭思發紅包,記者哄搶,更有兩名記者扭打在一起,引現場大混亂。
另一個直轄市天津發生過更匪夷所思的“哄搶”。2015年7月22日,天津河東區鳳亭路上,一輛送奶的麪包車起火。火剛被撲滅,就有四五名市民圍上來哄搶沒有燒燬的瓶裝奶。其中一對男女竟然搶了上百瓶,他倆將鮮奶倒進路邊排水井,把奶瓶拿走,女子説奶瓶能當廢品賣。僅僅半個小時,“倖存”瓶裝奶就被搶空了。
●哄搶不是中國人的“種族天賦”,外國人一樣停不下來
如果光將原因歸咎於中國人素質低、沒道德,卻也並不公正。用搜索引擎隨便一搜,全世界各地同樣經常發生各種各樣的哄搶事件。既有發達國家諸如美、德等國,也有發展中國家如阿根廷、尼日利亞等國。單説中國人素質低,道德滑坡,顯然解釋不了為何在看似國民素質較高的其他國家同樣會發生類似事件。
2007年3月,在英國伯明翰,一夥盜賊在盜取一個現金箱時觸動了安全防盜裝置,使得箱子裏所有的紙幣都染上了粉紅色的染料。由於意識到無法再安全地使用這批紙幣,這夥盜賊把裝着一沓沓20英鎊紙幣的現金箱從車窗扔了出去。數萬英鎊的紙幣撒得馬路上到處都是。路過的行人紛紛抓起紙幣,往自己的包裏和口袋裏塞。
2010年7月,意大利東南部城市福賈一輛運鈔車發生側翻,近200萬歐元的硬幣散落一地。一名目擊者在接受當地媒體採訪時表示:“我簡直不敢相信我所看到的一切,人們停下車來不顧生命危險前去撿拾硬幣,沒人進行阻攔,而且沒有人被快速駛過的車輛撞傷,這真是令人難以置信!”
●是什麼原因誘發了哄搶?
在不同地區、不同人羣中都發生過同樣的哄搶,地域、素質、學識都不能簡單説是誘發哄搶的理由,而且很多遭到哄搶的貨物並不貴重,甚至很多人搶回家也沒什麼用,可是為什麼還有這麼多人來搶?
美國政治學家威爾遜和犯罪學家凱琳曾觀察總結出十分有名的“破窗理論”,認為環境可以對一個人產生強烈的暗示性和誘導性。當貨物整整齊齊擺放在車上,一切秩序井然的時候,恐怕只有江洋大盜或者閒的蛋疼的人會去攔路打劫。但車禍後貨物散落地上,秩序不受控制以後,只要有膽大者去試探搬走貨物,加劇混亂的秩序,更多的人趁火打劫就完全放開手腳了。
這時候,帶頭人就特別重要。2013年11月,合肥天鵝湖南岸,幾對新人為拍攝婚紗照買來近百隻白鴿做配景,拍攝完畢後將這些鴿子放生。這時,有市民開始抓鴿子,一位剛逮到鴿子的市民説:“這是菜鴿,可以吃”。很快,近百隻白鴿便所剩無幾。
在明知一件事情是違法或犯罪的時候,一個人可能不會去做。但是假設在一羣人之中,已經有人帶頭做了,且當時只能看到得益而沒有產生相應後果時,人們就會受非理性控制。福建漳州曾有一輛運酸奶的貨車發生側翻,記者前去採訪,一位大叔看記者不參與哄搶,就説:“你不搶就是個傻子。”
為什麼一個人不會去做的事情,一羣人就有膽量做?勒龐在《烏合之眾》裏認為:“這不過是因為我們從原始時代繼承了野蠻和破壞性的本能,它蟄伏在我們每個人身上。孤立的個人在生活中滿足這種本能是很危險的,但是,當他加入到一個不負責任的羣體時,因為很清楚不會受到懲罰,他便會徹底放縱這種本能。”
●法律對於哄搶真的是“法不責眾”嗎?
在現實生活中,一個人去搶財物存在很大的法律風險,但當人羣一擁而上,誰也分不清楚誰,在混亂的環境下最後是否需要承擔後果,承擔多大的後果,確實涉及概率和運氣問題。一般人自然會覺得抱一箱葡萄,拿一打雞蛋並不是多麼大不了的事情。
但法律上對聚眾哄搶這件事一點也不含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條規定:聚眾哄搶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對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聚眾哄搶公私財物4000元以上不滿4萬元,屬於“數額較大”的情形;4萬元以上,屬於“數額巨大”的情形。
確實也曾有人因為參與哄搶而被判刑。2007年12月7日,一輛貨車在大廣高速公路四川遂川縣路段翻車,貨物散落。村民龔某、嚴某不顧值勤民警勸阻,公然在貨物堆中搶佔貨物。龔某搶得電磁爐3台,其中1台已破損,另2台價值640元;村民嚴某搶得電磁爐1台、電熱壺2把及蒸鍋1個,價值680元。經鑑定,此次事故中被哄搶貨物總價值為14543元。之後,遂川法院以聚眾哄搶罪,判處龔某有期徒刑8個月,嚴某有期徒刑6個月。
除了《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也規定,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法律上,從來沒有規定過“法不責眾”。但是在過往的案例中,最終的結果大多是警方將幾個領頭的、不聽勸阻的哄搶者行政拘留。比如甘肅蘭州搶橘子,事後有4人因對無視貨主勸阻、不聽民警制止而被處以5至10日行政拘留。為什麼那麼多人又逃脱了處罰?
首先,這種哄搶多數都是自發來的,有組織者和首要分子的不多,就算是有人帶頭,搶點水果、雞蛋什麼的,也很難達到4000元“聚眾哄搶罪”的案值,所以大多數都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理。
其次,這類事件發生時,現場往往警力不足,執法難度大。2012年12月,網友“鄭州孩兒”發了一條微博:“車翻了,來的人不是救援的,是搶東西的。”微博中的圖片顯示,數十人正彎着腰,撿拾車廂中和地上的胡蘿蔔。後來據媒體報道,“鄭州孩兒”是河南的一位警察,接到該貨車司機報警稱有人搶胡蘿蔔,他就趕了過去:“(搶胡蘿蔔的)人實在太多,我一個人的力量太渺小了,根本制止不住,沒辦法才發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