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新聞網—南寧晚報訊(記者 周志英)今年2月以來,西鄉塘區人民西路世貿商城頻頻發生入室盜竊案件。蹊蹺的是,這個賊不走“尋常路”,放着iPad、電腦等貴重物品不偷,每次只偷手機。隨着案件的告破,這背後的真相也水落石出:原來,這賊是盯上了手機裏的支付寶,得手後頻頻盜刷,數額高達20餘萬元。記者昨日瞭解到,目前嫌疑人已被警方執行逮捕。
入室盜竊 小區多户住户被偷走手機
家住世貿商城的莫小姐,於3月2日凌晨遭遇了入室盜竊。她當天清晨醒來時,順手去拿手機,發現自己的iPhone 7手機不翼而飛。她在屋裏轉了一圈,沒有發現其他物品被盜,唯獨自己的手機不見了。
莫小姐當即向警方報了案。無獨有偶,在她之前,該小區已陸續發生了多起類似盜竊案。令受害人感到蹊蹺的是,這個神秘的竊賊,放着屋裏的高檔電腦、電器不偷,每次只偷走屋主的手機。
家住該小區的另一名受害人伍女士回憶説,有一天夜裏她睡得迷迷糊糊,被一陣急促的敲門聲吵醒,驚得她一身冷汗。開門一看,她的挎包就掛在門把上,包內的物品唯獨少了手機。
這一連串盜竊案件,讓業主們人心惶惶。這個竊賊是誰?為何每次只偷手機?
遭遇盜刷 手機支付寶被刷20餘萬元
西鄉塘警方立案調查後發現,6户報警的業主家中,房門均沒有被撬痕跡,陽台、窗户也沒有安裝防盜網,其中3户屋主的手機支付寶遭遇盜刷。而這些被盜刷的支付寶賬號,均是以電話號碼為賬户名。
“我們通過追查得知,受害人的支付寶被人通過蘇寧、京東等網購平台刷爆,涉案金額高達20餘萬元。”辦案民警黃治宇介紹説。損失最為慘重的是莫小姐,手機被盜後,支付寶裏的十幾萬元被迅速刷光,“等我反應過來時,支付寶客服告知賬户內已沒有錢了”。
這下,大家都明白了,這賊偷手機,原來是衝着手機裏的錢來的。
弄明白了其中原委,但要抓到這個竊賊,也並非易事。辦案民警根據案件特徵立即將這些案件串並,並對小區電梯內的監控錄像及小區出入口的監控視頻仔細甄別,希望能發現有價值的破案線索。但幾天下來,案件調查並無進展。
為尋求突破口,民警對受害人支付寶賬號在蘇寧、京東網上消費的情況進行比對,查到了受害人的支付寶賬號在蘇寧、京東網上購買了蘋果手機,併發貨到南寧良慶區。民警當即與京東快遞聯繫,遺憾的是,蘋果手機還是被人捷足先登取走了。“來取包裹的人戴着口罩,看不清長什麼樣。”快遞員的話,讓案件偵破再次陷入困境。
鄰居作案 通過攀爬陽台窗户入室
究竟還有哪些疑點被忽略了?直到警方提出一個大膽的假設。“小區電梯監控並沒有發現嫌疑人的身影,且受害人的手機被盜後,嫌疑人立即在凌晨就將受害人支付寶裏的錢在網上消費了,且被盜房間都沒有安裝防盜網。這個人,很有可能就住在這個小區。”辦案民警大膽地設想,接下來對案發小區的入住人員一一甄別。
果然,這個假設讓案件調查迎來轉折。居住在該棟大樓的年輕男子覃某有過前科,其形跡可疑,進入警方視線。3月6日,民警在世貿商城A座將覃某抓獲,並查獲一批被盜的手機。
通過覃某,警方還將取貨的莫某、購贓的陳某抓獲。因為破案及時,受害人的損失被陸續追回。至此,該起系列入室盜竊案成功告破。
落網後,覃某交代了這6起入室盜竊案均為他所犯,因住在同一棟,他通過攀爬陽台、窗户入室,所以這也是為什麼受害人的家房門沒有被撬痕跡,電梯監控也沒拍到他的原因。而因為攀爬,覃某隻能帶走輕便的物品,因此即便是高檔電腦,也只能“無動於衷”。
而覃某偷手機的目的很明確,那就是奔着手機裏的支付寶賬户而來。他無法將支付寶裏的錢套現,就連夜網購,購入大量名牌手機,以達到盜刷目的。
目前, 覃某已被警方執行逮捕,案件仍在進一步處理中。
■案件起底
盜刷他人支付寶 他憑啥屢屢得手
據辦案民警黃治宇介紹,覃某實施盜竊的整個步驟裏,有兩個細節很關鍵:一個是受害人的支付寶賬户剛好是被盜手機的手機號碼;另一個細節很關鍵但也常常被忽略,那就是手機卡本身沒有設置PIN碼。
PIN碼是SIM卡的個人識別密碼,是保護SIM卡的一種安全措施。如果啓用了開機PIN碼,那麼每次開機後就要輸入4位數PIN碼,能防止別人盜用SIM卡。
“因為忽略了這個細節,導致手機卡放到別的手機上一樣可以照常使用,這就給了竊賊可乘之機。”黃治宇提醒市民,除注意日常防盜外,在使用手機時不妨設置一個PIN碼,並啓用PIN碼對SIM卡進行保護。
原標題:男子帶男童店內行竊 一分鐘摸走一部手機
陳先生在海口市城西路開了一家五金店,24號看店的時候,一眨眼的功夫,放在桌子上充電的手機不見了。陳先生查看店裏的監控視頻後,大為震驚。他怎麼也想不到,竟是一個小男孩趁人不備,把手機拿走了。
監控視頻顯示,4月24號早上8點35分左右,一名身穿黃色上衣的中年男子,騎着一輛無牌電動車,來到五金店門口,車上還載有兩個小男孩。小的年約3歲,大的年約7歲。中年男子將電動車停好後,先將車上的小男孩抱下放在路邊,再與大男孩一起走進店鋪。之後,男子與店鋪人員溝通,而大男孩則站在店鋪裏面,一邊觀察前面的動靜,一邊將手機裝進褲兜裏。
大男孩得手後,便向外走去,與中年男子一同走出店鋪,整個過程只用了1分多鐘。
陳先生告訴記者,在外面等待的小男孩被一名中年女子帶走了,而大男孩則是中年男子騎電動車帶走的。男子整個過程中都故意躲避攝像頭,而大男孩也多次遮擋臉部,陳先生懷疑,他們不是第一次盜竊。記者瞭解到,陳先生丟失的是一部華為手機,購買時的價格為1500元。雖然手機價格並不高,但卻給他的生活帶來了很多不便。
陳先生説,自己開店十多年了,第一次遇到這樣的情況。目前,他已經向轄區城西派出所報了案。警方受理此事,並介入調查。
新聞鏈接:教唆孩子盜竊可從重懲處 多方需合力保護未成年人
也許孩子弄不懂“拿”和“偷”的區別,但是大人不能默許甚至教唆孩子這麼做,因為孩子伸手,偷走的不是一部手機、一個錢包,而是自己的未來。那麼,唆使兒童盜竊該承擔什麼責任?有盜竊前科的孩子,我們又該怎麼引導他重回正軌呢?咱們繼續探討。
2016年11月到2017年1月,短短三個月間,單單是我們《直播海南》就報道過多起大人帶孩子偷盜的事件,其中大多數是孕婦帶孩子到商店、農貿市場、雜貨店,趁人不備,偷走手機、錢包等財物,其中在海口市長流鎮農貿市場,一名孕婦帶一個七八歲的小女孩,偷走了店主的錢包,裏面裝有三萬五千多元。而瓊海警方破獲一起孕婦團伙盜竊的案件。來自湖南道縣的四名孕婦組成一個盜竊團,帶着同一名女孩在海南多市縣行竊。其中一名孕婦曾某花落網,被取保候審。而被教唆行竊的女孩叫小欣,還不到七歲,在兩個多月的時間裏,已經偷竊了十七八次。更讓人震驚的是,小欣稱,自己的父母知道她偷東西,那些孕婦阿姨還會跟父母分錢,如果她不偷的話,就會捱打或捱餓。
另外,據媒體報道,湖南道縣6個鄉鎮,都有父母將未成年兒女出租給懷孕婦女,帶到外地實施盜竊的情況,租金長租五萬元一年,短租一兩百元一天。雖然我國刑法規定,14歲以下的兒童不承擔刑事責任,但是對於教唆兒童犯罪的成年人卻有明確的規定。
律師表示,如果是父母唆使未成年子女犯罪,除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外,法院可以依法撤銷其監護權,指定當地民政部門等行使監護權。同時,心理專家也指出,成年人教唆未成年人盜竊,很可能影響孩子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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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7)
“嘀嘀……”伴隨着一陣手機尖叫聲,民警快速衝進了一家手機店,一起朋友之間設局作案的盜竊手機案件成功告破。
事情的原委還要2月19日的一起警情説起。
2月19日下午,三名男青年匆匆走進林州市公安局開元派出所值班室,其中一名男子郝某報警稱:元月份剛買的手機昨晚被盜了。另外兩名男子郭某、石某是陪同郝某來報警的的朋友。
民警當即對警情展開調查。經詢問得知:郝某、郭某、石某是曾在一起打工的工友,2月18日晚,郝某巧遇郭某、石某二人,節後重逢親熱異常,遂相約去某歌廳K歌狂嗨,唱歌期間郝某手機丟失。民警趕赴歌廳進行調查,通過走訪工作人員、調取監控錄像等,排除了外人進入包間盜竊的可能。民警的偵查視線匯聚到了郭某、石某身上,面對調查,郭某、石某故作鎮定、矢口否認,郝某也一再表示不可能。
面對僵局,開元派出所副所長劉爽與民警任偉毫不氣餒,二人對案件線索再次進行梳理分析研判後調整思路重新展開偵查。經過民警反覆提示引導,郝某回想起被盜的VIVO X9i手機設置了防盜定位報警功能,民警迅速藉助該功能對被盜手機進行定位。在獲取手機大致方位後,派出所調集全所警力趕赴現場展開排查布控。民警到達現場後啓動該手機被盜報警功能,藉助手機不間斷的警鈴聲,覆蓋整個區域的民警順利在某手機店發現被盜手機,經詢問手機店負責人,查明系郭某等二人以800元價格將手機賣至該手機店。
面對證據,郭某、石某二人也低下了頭。原來,在唱歌期間,郝某2799元剛買的VIVO X9i手機讓沒有手機的郭某豔羨不已,石某見狀遂頓生歹念:“郭某,你喜歡郝某手機?這樣,一會唱歌時你負責灌郝某喝酒,等他喝多了,餘下的事你就交給我。”於是,在郭某、石某的輪番勸酒下,郝某很快喝多了,搖搖晃晃就去上洗手間了,石某、郭某趁機將郝某放在包間桌子上的手機偷走。當天晚上,郭某、石某還留醉酒的郝某在家中住宿過夜。等第二天郝某醉酒醒來,發現手機找不到了,郭某、石某還“熱心”跑前跑後幫助尋找,尋找未果,又陪郝某到公安機關報警,豈不知聰明反被聰明誤,一頭撞進了法網。
至此,案件真相大白,由於郭某、石某二人真誠悔悟,郝某對二人的偷盜行為表示了諒解,林州市公安局對涉嫌盜竊犯罪的郭某、石某依法取保候審,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懲處。
(2017-02-22)
一名外地男子在鎮江的商場偷了一部手機,民警見其形跡可疑遂進行跟蹤,並上前盤查,沒想到,該男子看到警察後就將手機丟在了地上,跟它“劃清關係”。就在此時,地上的手機響了,來電人是失主,對方表示自己的手機剛剛被盜……
警方介紹,今年2月,鎮江某廣場發生多起扒竊手機案件,鎮江潤州公安分局責令七里甸派出所和潤州巡特警大隊組織便衣民警偵破。
2月13日下午3時許,便衣民警在廣場內部巡邏時,發現一名中年男子眼神不對——正常人逛街時時盯着商户商品看,而這名男子的眼神老是盯着逛街羣眾的口袋和挎包看,並時不時往別人身邊靠,同時眼神不停往旁邊“掃描”,行跡十分可疑,很可能是扒竊嫌疑人。
便衣民警於是對此人進行跟蹤觀察。一個多小時後,在中庭一個搞促銷的攤位處,該男子左顧右盼後擠進人羣,在人羣中兩分鐘後,他迅速從人羣中擠出,往廣場4號門出口方向快步離開。
該男子看到警察,立即把手伸進自己的上衣右側口袋,掏出一個蘋果手機,將手機丟在了旁邊的地上。民警對其盤查詢問時,他拒不承認這部手機是他丟在地上的,也不承認偷了手機。
正在這時,這部手機接到了一個電話,民警接聽後,發現是手機的主人打來的,對方稱自己的手機剛剛在廣場中庭被盜。因該男子涉嫌盜竊,民警依法將他傳喚至七里甸派出所接受詢問。目前,李某已被刑事拘留,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文章來源:新民網)
(2017-02-17)
北京的李先生過年在老家內蒙古過春節,1月30日下午3時許,李先生的手機響起,他拿起一看是家中網絡攝像頭傳來的畫面,被當場驚呆:一名女子正在他房中翻東西。
據豐台警方@豐台警事 消息,1月30日下午3時許,嫌疑人周某(女,42歲,山西臨汾人)溜進豐台科技園某小區居民家中行竊,整個過程被事主李先生安裝的網絡攝像頭拍了下來,實時傳到了綁定的手機上。
視頻顯示,事發時是下午3時30分左右,房間內空無一人,而這時,嫌疑人周某穿着居家服,手拿洗漱用具,肩上還搭着毛巾,在房間裏面轉悠半天,不時地翻動衣櫃尋找東西。
李先生沒有在京,收到提示後立即報警,並通過微信給科技園區派出所的民警傳輸了現場圖像資料。
隨後,民警趕赴現場將嫌疑人周某當場查獲,現嫌疑人周某因涉嫌盜竊罪已被豐台警方刑事拘留。
以下為網友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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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