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黃興國自"最長代理市委書記"後再破一項紀錄

由 無英 發佈於 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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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年!

  從一審開庭到公開宣判,不到兩個月的時間,黃興國的案子終於“落聽”。

  隨着石家莊市中院的宣判,十八大以來,過堂的7箇中央委員已經全部宣判。

  政知圈發現,自從“最長代理市委書記”以後,黃興國再次破了一項紀錄。

  斂財4003萬餘元 獲刑12年

  9月25日,河北省石家莊市中院對天津市委原代理書記、天津市原市長黃興國的案子公開宣判——犯受賄罪,獲刑1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萬。

  法院查明:

  1994年至2016年,黃興國利用擔任浙江台州地委書記、台州市委書記、浙江省政府秘書長、副省長、浙江省委常委、寧波市委書記、天津市委副書記、天津副市長、天津市委代理書記、天津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取得項目用地、職務晉升等事項上謀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直接或通過他人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4003萬餘元。

  法院查明的結果,與檢察院的指控一致。

  分析來看,上面這段話中,要點有三:

  其一,受賄時間跨度很長。

  從1994年至2016年,黃興國從浙江台州地委書記任上一路收錢收到了天津,前後長達22年。

  其二,受賄主要集中在兩個事項——項目用地和職務晉升。

  其三,收錢,共收了4003萬。

  與很多獲刑的貪官一致,法院審理認為,黃興國有從輕處罰的情節,其中有一個是,“檢舉揭發他人違紀線索,經查證屬實”。

  影響

  黃興國的案子,進展迅速

  從2016年9月10日落馬被查,到今年9月25日一審宣判,黃興國的案子,走了差不多整一年。從落馬、被雙開、檢方公訴、一審開庭再到公開宣判,每一步都備受關注。

  不過,今年1月4日黃興國被雙開時的通報,是個坊間關注的小高潮,這與當時官方通報的內容有關,比如“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陽奉陰違”、“打探涉及本人的問題線索”、“封官許願,任人唯親”、“為其子謀取私利”、“違規安排出訪隨行人員”等,每一個問題都引人遐想。

  政知圈注意到,官方通報對黃興國的定性是:

  “身為中央委員,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國家法律,政治上蜕變,經濟上貪婪,生活上腐化,其違紀行為性質十分惡劣、情節特別嚴重、影響極壞,嚴重破壞了天津的政治生態,損害了黨的事業和形象,應予嚴肅處理。”

  不過,雖然黃興國案子已經落聽,但對天津的影響還在持續。

  就在本月,黃興國“圈裏人”——天津市紅橋區原區委書記張泉芬(正廳級)被檢方立案偵查。也是在本月,《天津日報》用兩個整版披露了天津10個區和4個單位黨組織的整改情況,其中10個區整改的共同點之一,就是針對“肅清黃興國流毒不力”。

  落馬的書記們

  回到本次宣判

  政知君注意到,十八大以來,至少有7個在任或原任省級書記落馬,如果算上週永康(1999年至2002年擔任四川省委書記)是有8位。

  除周永康外分別是:蘇榮、白恩培、周本順、王珉、黃興國、王三運、孫政才。

  目前,上述7人中,共有5人宣判:

  蘇榮:2014年6月14日落馬,受賄1.16億餘元,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

  白恩培:2014年8月29日落馬,受賄2.46億餘元,一審被判死緩,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周本順:2015年7月24日落馬,受賄4001萬餘元,一審獲刑15年。

  王珉:2016年3月4日落馬,受賄1.46億餘元,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

  黃興國:2016年9月10日落馬,受賄4003萬餘元,一審獲刑12年。

  黃興國是目前獲刑的省級書記中,獲刑最少的一位。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注意到,周本順與黃興國受賄數額相近,前者獲刑15年,後者獲刑12年。

  “中央委員”

  中央委員的案子,最近幾個月有點多。

  政知君注意到,今年以來共有6位中央委員被查,分別是李立國、孫懷山、項俊波、王三運、孫政才和楊煥寧。

  僅今年7月,就有3位中央委員先後被查:

  甘肅省委原書記王三運(7月11日)、重慶市委原書記孫政才(7月24日)和國家安監局原局長楊煥寧(7月31日)。

  而本月以來,已有3位中央委員案情有了進展:

  9月22日至23日,就有兩位中央委員和一位中候補被“雙開”——9月22日,王三運被雙開;9月23日,中國保監會原主席項俊波和中央紀委駐財政部紀檢組原組長莫建成被雙開,前者是中央委員,後者是中央候補委員。

  時隔僅2天,同樣是中央委員的黃興國,一審宣判。

  據統計,十八大落馬的中央委員中,共有7人獲刑(蔣潔敏、李東生、令計劃、周本順、楊棟樑、王珉、黃興國)。

  隨着黃興國的宣判,過堂的中央委員已經全部獲刑。

  獲刑的7箇中央委員中,受賄過億的是遼寧省委原書記王珉。有2人(令計劃和王珉)均獲得無期徒刑。三人(李東生、周本順和楊棟樑)獲刑15年。

  而本次宣判的黃興國,是獲刑最少的落馬中央委員。如果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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