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突變半價購物變高價消費 網友:半價團套路深
四川在線消息(記者 鄧童童)有這樣一款手機軟件,聲稱半價就能購物,包括充話費,這樣的好事你信嗎?
近日,成都某高校學生小李通過四川在線“問政四川”平台投訴一款名為“半價團”的APP,花兩次“69元”在該平台為兩個不同賬號充值,一個賬號“換”得價值100元的話費卡,另一個賬號“換”得69元購物金,通過平台每日1-3元不等現金返還,這69元本可悉數進賬,但等待過程中卻發生了變故――8月7日,半價團突然修改協議,“低於100元購物金不再享受返現”,小李感覺自己被騙了。(原帖鏈接:http://ly.scol.com.cn/thread?tid=2757692)
半價團App拼團規則
兩人半價團購僅一人實得商品 網友:套路太深
小李成為半價團用户很偶然,在學校,她經常找一位師姐幫忙充話費,每次充100元總能便宜幾元,充的次數多了,和師姐也越來越熟,“以前以為師姐有什麼內部渠道,後來才發現她是通過一個叫半價團的APP為手機充值的。”
在師姐的介紹下,小李成為了半價團的用户,“規則是這樣的,名義上我用69元充了100元話費,但實際上要求使用兩個帳號同時在平台上充值69元,其中一個賬號得到價值100的話費充值卡,另一個賬號得到69元的平台購物金。”小李解釋,這69元的平台購物金最終會全部返還給用户,每天返還1至3元不等,具體金額根據平台當日經營狀況分配。
面對如此巨大的讓利,小李絲毫沒有猶豫,“我當時想着另外69元反正最終也會慢慢返還,而且金額也不多。”她給自己和家人充了兩個月的話費,花費了幾百元錢,每天登陸APP,激活賬號獲得購物金返現。
好景不長,8月第2周,小李發現登陸賬號提取購物金時出現了異常,嘗試幾日不見好轉,幾經周折才發現平台已於8月7日發佈協議修改公告:100元以下購物金不再享受現金補貼,但不影響消費。“我立即嘗試與客服溝通,對方卻稱購物金可用於平台商城消費”,小李立即進入商城瀏覽,卻發現,商品僅十餘種,且價格均高於市場售價,部分商品甚至貴至10倍,“大米20元一斤,5個人份麪條賣88元,簡直就在‘搶錢’。”
“當初成為半價團用户時,對方承諾會全部返還購物金,現在不返還,不就相當於強行侵佔用户資金?”小李有些憤怒,“我的平台購物金不多,只有200多元,但作為一個學生,還是很心痛”,她希望通過“問政四川”討回公道。
最新用户協議
消費者投入過萬不敢投訴 擔心平台關門錢“打水漂”
打開半價團APP,廣告詞“你想要的,我們一半錢就‘購’了”赫然出現,成為會員就能享受半價實惠?答案可能並不盡人意,因為除了小李,“入套者”還不少。
石先生今年5月在半價團註冊了兩個賬號,也經常通過一個賬號充值,一個賬號返現的方法達到充值半價的效果,8月7日,半價團規則更改後,石先生兩個賬户裏累計的129元也無法提現了。
網友“Winona”透露,身邊有人投入了上萬元購買加油卡,目前也被“套”了,“APP的規則將與人民幣等值的購物金描述為獎勵金,實際就是以半價名義逼迫消費者高價購物”,她認為,這樣擅自修改規則不合理也不合法,“客服説商城的商品每週一、三、五上新,但觀察一週後發現統共也就兩三週新品。”
網友“梅格妮”則表示,投入萬元被“套”的用户在不少數,最多有人投入三十餘萬元。她稱,一些資金投入較多的用户不希望將事情鬧大,擔心舉報後,公司出問題了,他們便一分錢都拿不回來了,“因為用户協議裏規定,因任何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變更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平台倒閉,提現立即終止,用户購物金未提現和消費,我方將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8月7日前購物金提現方式
宜賓市翠屏區工商局:事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8月8日,因公司註冊地在宜賓,石先生向宜賓市工商行政部門投訴,希望相關部門能介入調查,讓商家退還用户賬户上未能提現的購物金。8月16日,宜賓市翠屏區工商局回覆稱,約談公司負責人和APP技術人員後,對方表示購物金是平台贈予消費者的積分,用於商城消費、補貼和提現,但不同時間段平台政策不同,如有變動,公司會在3日內通過APP、網站和微信公眾號通知。對此,宜賓市翠屏區工商局表示,“因雙方有用户協議規定,參加活動時用户已知道協議規則,商家表示暫時不能繼續返現。”
8月17日,記者致電宜賓市工商局想進一步瞭解調查情況,對方表示收到投訴後已轉交至公司註冊地轄區工商局調查,即宜賓市翠屏區工商局。聯繫該局辦公室主任汪先生,對方表示目前“事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結果暫不便告知”。
隨後,記者嘗試聯繫半價團APP開發公司四川會購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公佈的幾個電話號碼卻均無法接通,給QQ客服留言,在漫長的排隊等待後,客服“紫羅蘭”答覆,公司系正規公司,合法經營,問及購物金提現相關事宜,他確認:“目前低於100元的賬户不再享有每日購物金提取到餘額的福利,但購物金可以在商城進行消費。”
對於調查結果和半價團最終處理意見,四川在線將會持續跟進報道。
購物金商城僅有的幾種商品
律師:“強制消費”不合法 用户協議須前後統一
那麼,電子商務用户協議是否可隨意更改?如此不退還所謂的“購物金”是否侵害了消費者利益?消費者權益該如何保障?
8月18日,記者就此諮詢了四川英濟律師事務所陳逢逢律師。陳逢逢稱:根據網友反映情況,APP公司與消費者在前一時間段的政策應該是有明確的協議約定。但是根據APP公司“不同時間階段平台政策不同”,即使APP公司制定的協議對前一時間段的消費者有提醒或讓消費者同意和確認,但前一時間段的消費者對後一時間段的政策具體是什麼是不知情的,對於不知情或還未出台的政策,APP公司不能強制或誤導要求消費者同意。如果消費者不同意後一時段的政策,APP公司應退回消費者的剩餘現金。
“強制消費”是否合法?陳逢逢律師表示,APP公司這種行為是利用不同時段的不同政策,誤導消費者向平台充錢後變換規則和政策,導致消費者不能消費、限制消費或不能返現,從而獲取利益,嚴重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涉嫌欺詐,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該依法對其進行規範和管理,讓其制定統一的政策,依法規範運營。
近幾年,瞄準“貪圖小利”的消費心理,一些平台打着低價幌子,利用複雜的優惠方式,誘導消費者“入局”,最終“高價”進行消費的模式,不少消費者對這類騙局一時辨認不清,容易被“套”。陳逢逢提醒消費者:要樹立正確的消費觀,不要輕易相信天上掉餡餅,對過分“價廉物美”的消費模式要持謹慎態度,保持正確的消費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