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治霧霾首創量化問責 治污不力哪些領導將擔責?

京津冀治霧霾首創量化問責 治污不力哪些領導將擔責?

  2017年1月4日清晨,北京市大興區天宮院,行人戴着口罩在霧霾中行走。新京報記者 尹亞飛 攝

  京津冀治霧霾首創量化問責

  大氣污染不降反升,黨政領導要擔責;擬選8-10城進行中央環保專項督察

  近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攻堅方案》)及六個配套方案發布。

  “1+6”方案首提“雙降”目標: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28城市PM2.5平均濃度、重污染天數均同比下降15%以上。六配套方案還提出“量化問責”,明確提出治污不達標最高可問責地市級市委書記。

  昨日,環保部召開新聞發佈會方案進行解讀。據環保部介紹,這是首次針對京津冀秋冬季污染制定專門方案。

  首提“雙降15%”目標

  2017年是《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大氣十條》)第一階段目標收官之年,但近年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秋冬季霧霾頻發,“大氣十條”實施四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氣發生情況基本保持不變。

  為解決這一問題,近日,環保部會同發改委、財政部等10部委和京津冀晉魯豫6省(市)政府共同設計推出“1+6”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方案體系。攻堅方案首次提出“雙降15%”的目標,即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用6個月時間使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2+26”個城市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15%以上,重污染天數同比下降15%以上;並同時出台強化督查、巡查、專項督察、量化問責、信息公開和宣傳報道6方面配套方案。

  在昨日的環保部新聞發佈會上,環保部大氣司司長劉炳江介紹“1+6”方案時表示,以往的大氣治理行動方案原則性設定較多,大尺度設置的目標較多,這次行動方案把具體任務細化到市、縣、鎮、鄉,精準定位是這次攻堅方案的一個明顯特點。

  配套方案設“量化問責”

  值得關注的是,配套方案之一的“攻堅行動量化問責規定”創新性提出量化問責概念,把“散亂污”企業整治不力,電代煤和氣代煤工作不實、燃煤小鍋爐“清零”不到位、重點行業錯峯生產不落實等四方面問題作為量化問責重點對象,並計劃選擇8-10個城市進行中央環保專項督察。

  此外,根據強化督查、攻堅行動巡查以及專項督察方案,環保部計劃於今年9月至2018年3月底開展15輪次強化督查,主要任務是督促各地政府及相關部門落實“大氣十條”等;今年9月15日至2018年1月4日開展8輪次巡查,主要目標任務是核查環境問題整改情況,對完成整改問題開展“回頭看”。此外還將在綜合性環保督察基礎上選擇10個左右問題最突出市(區)開展機動式、點穴式專項督察。

  環保部環境監察局局長田為勇表示,督查按照執法情況瞭解企業的違法違規情況,巡查要查企業到底改沒改,瞭解各部門怎麼落實,“巡查既查企業,也督政府”。

  田為勇介紹,今年京津冀強化督查從全國抽調5600多人,巡查人員全部從環保部機關和直屬單位抽調,共1240人,每人蔘加兩次,也就是一共2480人次的巡查。

  ■ 釋疑

  治污不力哪些領導將擔責?

  為有效調動各級黨委和政府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此次“1+6”攻堅方案創新性推出“量化問責”措施,將問責事項分為“任務型”和“結果型”。

  “任務型”問責中第一種是指未按要求完成交辦問題整改的,發現2個、4個、6個問題的將分別問責副縣(區)長、縣(區)長、縣(區)委書記;第二種是通過強化督查或巡查再發現有新問題的,發現5個、10個、15個問題的將分別問責副縣(區)長、縣(區)長、縣(區)委書記。地市級層面,行政區域內被問責的縣(區)達到2個、3個、4個的將分別問責副市長、市長、市委書記。

  “結果型”問責是指根據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完成情況進行排名,排名後三位且改善目標比例低於60%的問責副市長,低於30%的問責市長,PM2.5平均濃度不降反升可問責市委書記。

  國家環保督察辦公室副主任劉長根昨天表示,量化問責關注的重點是縣區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的落實情況,同時延伸到地市級黨委政府及有關單位的落實情況,不允許應付,不允許懈怠,不允許不作為亂作為。“你不幹活,可能就會攤上事情,只要你不落實責任,就會被問責。”

  “量化實際上是促進工作抓實抓細,方案佈置下去後,什麼問題、什麼情形、問責到什麼程度,都有明確要求。環保部在督查,地方也要舉一反三,一層層把任務壓下去。”劉長根説。

  今年秋冬季污染形勢如何?

  秋冬即將來臨,今年秋冬季會像去年一樣重污染頻發嗎?劉炳江對此表示,今年佈置的減排量接近去年3倍,氣象條件如果稍微有利一點,今年秋冬季空氣質量應該好於去年。

  劉炳江介紹,大氣污染跟污染排放、氣象條件有緊密關係。污染排放方面,今年佈置的減排量接近去年3倍,比如去年完成了80萬户的煤改電、煤改氣,今年的指標是300萬户;去年關停了不到1萬户燃煤小鍋爐,今年是4.4萬户。

  “從氣候條件來説,自2013年實施‘大氣十條’以來,京津冀地區經歷連續暖冬,氣象條件不利。以北京為例,新中國成立以來到2012年共發生了5次持續一週左右的靜穩天氣,但2013年一年就發生了7次,2016年6次,今年上半年已經發生了4次。”劉炳江説。

  劉炳江介紹,環保和氣象部門9月初會舉行大規模氣象會商,屆時會有更加準確的判斷,“減排量放在那,如果天氣稍微有利點兒,我相信今年空氣質量應該會比去年好一些。”

  對於今年年底北京市PM2.5年均濃度達到60微克/立方米左右的目標,劉炳江信心滿滿,他認為,只要秋冬季氣象條件不是太差,應該沒問題。

  劉炳江説,等今年結束後還會制定“大氣十條”二期,繼續進行大氣污染治理,“只要空氣質量不改善,人民羣眾不滿意,就一直得繼續幹。”

  是否會出現光化學污染?

  針對今年以來全國臭氧污染受到關注的情況,劉炳江表示,中國現在不會、將來也極少可能會發生光化學煙霧事件。

  劉炳江介紹,根據2016年總體情況,我國338個城市中,71%的城市在臭氧空氣質量達標線上下晃動,出現少數天次超標也是以輕度污染為主,中度污染很少,沒有出現過臭氧嚴重污染。從發展趨勢來看,過去四年多的監測和一些試點監測的歷史數據顯示,基本處於年際波動狀態,屬於正常波動。

  “大家非常關心中國會不會發生光化學煙霧事件,中國政府也高度關注。我們組織過專家分析,世界歷史上發達國家發生的光化學煙霧事件一般臭氧濃度數值都達到600微克/立方米以上,個別城市在2000微克/立方米以上。中國的臭氧濃度遠低於此,並且正在採取一系列治理措施控制臭氧前體污染物,所以中國現在不會、將來也極少可能會發生光化學煙霧事件。”劉炳江表示。

  新京報記者 鄧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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