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沒收平板銷燬 追究責任誰來負責?

  學校沒收平板銷燬,追究責任誰來負責?“學生入校嚴禁攜帶、使用手機和電腦,若發現一律沒收銷燬。”這是一條“老規矩”,但真這樣做,校方有權嗎?因為把一台價值2298元的平板電腦帶到學校玩耍被老師沒收,這學期開學時,綦江的徐先生專程找到小孩所在的學校,但沒想到,電腦真的被學校銷燬了!

學校沒收平板銷燬 追究責任誰來負責?

  投訴 2000多元平板被學校銷燬

  昨日,徐先生向重慶晨報公眾服務熱線投訴稱,今年2月,因為小孩的平板電腦被學校沒收,徐先生專程找到了學校瞭解情況。

  徐先生稱,他的小孩就讀於綦江石角中學,事情發生在2015年9月。2013年時,他給小孩購買了一台價值2298元的三星平板電腦,結果,小孩把電腦拿到學校去玩,被老師發現後沒收了。

  平板電腦究竟為何被沒收?從孩子的隻言片語,徐先生得知,是因為在學校玩電腦。孩子住校,平時只能依靠老師嚴厲管教,再加上現在很多孩子沉溺網絡不能自拔,學校下達“禁機令”,對於家長們來説,是堅決支持的。想到事情已經過去很長一段時間,徐先生希望學校將電腦歸還家長。


  但讓人沒有想到的是,找到學校後,校方卻明確表示,電腦已經被銷燬了!

學校沒收平板銷燬 追究責任誰來負責?

  “學校為什麼沒有通知家長?”徐先生質疑,電腦畢竟是私人物品,學校有權這樣做嗎?

  背景 這個規定“由來已久”

  記者搜索發現,“學生入校嚴禁攜帶、使用手機電腦”的規定,業已算是“老規矩”,如此要求的學校比比皆是,有的學校甚至出台“史上最嚴厲”校規,將沒收的手機、電腦在學校的升旗儀式上當眾銷燬。

  針對徐先生的質疑,綦江石角中學相關負責人介紹,他們學校也有“學生入校嚴禁攜帶、使用手機和電腦,若發現一律沒收銷燬”的規定。而且,這樣的規定“由來已久”。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規定?一來是為了給學生們營造濃烈的學習氛圍;二來,學校有足夠的條件,滿足學生們的通訊等需求。

  而為了“禁機令”,學校也是煞費苦心。這位負責人介紹,“我們收繳以後,會通知家長把手機、電腦領回去,但是經常有家長禁不住孩子哭鬧,又把手機電腦拿出來。反反覆覆多次,也給學校的管理帶來困擾。”

  更為嚴重的是,學校甚至曾經出現過學生不睡覺玩手機、下載成人影片、利用手機等通訊工具考試作弊等情況。

  回應 學校也覺得“欠妥”正在協商

  不過,學校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也承認,儘管這樣的規定“由來已久”,但在接手處理類似事件時,他們也覺得這種做法欠妥當,從法律意義上講,學校無權這樣做。

  針對徐先生小孩的情況,學校負責人介紹,事情發生在2015年,當時,是由於小孩在寢室玩電腦被老師發現後沒收。老師收繳後,將電腦交安保處處理,隨後,對電腦進行了銷燬處理。

  “我們也覺得這個事情不恰當,所以專門購買了一台針對學生使用的學習機,希望進行賠償。”學校負責人介紹,昨日上午,學校和徐先生也就此進行了溝通。購買的學習機價值數百元,學習機更加適合小孩使用,而徐先生的平板電腦購買多年已經老舊。

  徐先生認為,學校既然損壞物品,那麼理當賠償。


  觀點

  大多數家長 支持“禁機令”

  記者隨機採訪十餘位家長髮現,為了方便家長聯繫,孩子現在配備手機已成必然,而手機上紛繁複雜的各種功能,也讓不少家長為之擔心,畢竟孩子自控能力有限,特別是住校的學生,脱離家長的管理之後更像脱繮野馬,只能依靠學校嚴格管理。對於“禁機令”,大多數家長持支持態度。但怎樣合情、合理、合法管理學生們使用手機,的確是個值得探討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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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家長認為,不要給孩子配手機,實在需要的話,不要為孩子配備功能太多的手機,只要能接電話能發信息就可以了。

  也有的家長認為,學校稱禁止帶手機是校規,但學校畢竟是教書育人的地方,如果將沒收的手機、電腦,通過侵權的方式進行處理,那麼,學校又如何教會學生尊重法律?

  學校無權銷燬學生的電腦

  物權法規定,所有權人對自己的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重慶碩誠律師事務所安廣泉律師認為,作為一種教育行為,學校可以在管理上對學生使用手機、電腦等電子產品進行勸導,但無權進行銷燬。而銷燬學生手機、電腦更是一種民事侵權行為,損壞物品理應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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