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指數熔斷或實施引發關注

由 申屠仲舒 發佈於 綜合

  指數熔斷或實施引發關注

  證監會:證金仍將維穩 研製實施指數熔斷機制

  9月6日週日晚間,中國證監會負責人以答新華社記者問的形式發表談話,表示要把穩定市場、修復市場和建設市場有機結合起來。負責人稱,目前股市泡沫和風險已得到相當程度的釋放。今後當市場劇烈異常波動、可能引發系統性風險時,證金公司仍將繼續以多種形式發揮維穩作用。

指數熔斷或實施引發關注

  證監會負責人晚間答記者問時表示,證監會將研究制定實施指數熔斷機制。監會表示,要彌補監管漏洞,完善市場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實施指數熔斷機制方案,嚴格管理和限制程序化交易,抑制股指期貨過度投機,規範股票融資業務。規範證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貨公司的業務活動,完善風險控制指標體系。

  證監會負責人表示,股市漲跌有其自身運行規律,一般情況下政府不干預,但在股市發生劇烈異常波動、可能引發系統性風險時,政府絕不會坐視不管,將及時果斷採取多種措施穩定股市。

  以下為答問全文:

  新華社記者提問:關於如何看待這一個時期股市的波動。

  證監會負責人:股票市場有波動是必然現象,但近幾個月來我國股市出現了異常波動,經歷了快速上漲和下跌的變化過程,股市過快、過大上漲併產生泡沫,隨之而來的回落和調整是不可避免的。但股市快速回落甚至出現恐慌性下跌,槓桿融資在助漲後加速助跌,部分金融產品觸及止損線強制平倉,現貨、期貨市場交互下跌,市場流動性風險和金融系統性風險凸顯,面對這種局面,各有關方面統一行動,協同配合,迅速果斷地採取多種措施,維護股市穩定,避免了可能發生的系統風險。

  目前股市泡沫和風險已經得到相當程度的釋放,市場交易基本正常,流動性已、較為充裕,市場內在穩定性增強。

  記者:如何理解市場內在穩定性增強?

  證監會負責人:所謂市場內在穩定性增強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市場估值中樞明顯下移。

  二是槓桿融資風險得到相當程度的釋放。

  三是助漲助跌的規制性因素得到有效抑制。

  四是投資者流動性狀況良好。

  記者:下一階段證監會在維護股市穩定和改革發展上有何打算。

  證監會負責人:下一步我們要繼續把穩定市場防範系統性風險作為首要任務。把穩定市場、修復市場、建設市場有機結合起來。着力培育公開透明、長期穩定、健康發展的資本市場。股市漲跌有其自身運行規律,一般情況下政府不干預,但在股市發生劇烈異常波動,可能引發系統性風險時,政府絕不會坐視不管,將及時、果斷採取多種措施穩定股市。前一階段,中國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入市購買股票,對於維護股市穩定、防範系統性風險發揮了積極作用,今後對市場發生劇烈異常波動,可能引發系統性風險時,中國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仍將繼續以多種形式發揮維穩作用。

  這輪股市異常波動,進一步暴露了我國股票市場不成熟,制度不健全,監管不適應及上市公司和投資者結構不合理,短期投機炒作過多等問題。解決這些問題,根本上要靠深化改革、健全法制、完善監督。當前和今後一段時間,我們要抓緊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要從中國實際出發,借鑑境外成熟市場經驗,研究市場頂層設計,堅持服務實體經濟,完善市場結構,培育發展機構投資者,實施鼓勵長期投資政策。

  第二,有序推進市場改革開放,堅持市場化、法制化取向,積極穩妥實施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着力促進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加快上市公司併購重組的市場化改革,規範大股東和實際控制人股份轉售制度,推進上市公司股份回購制度建設。認真落實上市公司分紅制度,優化投資者回報機制。

  第三,彌補監管漏洞,完善市場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實施指數熔斷機制方案,嚴格管理和限制程序化交易,抑制股指期貨過度投機、規範股票融資業務、規範證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貨公司的業務活動,完善風險控制指標體系。

  第四,夯實市場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各類賬户和信息系統管理,加大數據整合與共享,建立健全風險預警體系和跨市場實時監控體系。

  記者:近一段時間證監會在查處違法違規行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證監會負責人:今年4月以來,我會部署開展了2015證監法網專項執法行動,集中力量對市場反應強烈,危害嚴重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嚴厲查處。這項工作開展以來,已集中部署查處六批案件共計76起,已下達行政處罰決定71起,市場禁入決定7起,罰沒款2億元。已送達行政處罰告知書44起,擬罰沒款11.8億元。已向社會公開發布案件部署核查情況處理動態15次。

  今年6月以來,我會及時調整系統監管執法資源,對各類異常交易行為開展全面核查,發現線索立即轉入立案稽查,並根據需要協調公安機關及時介入,集中向公安機關移送了22起案件,嚴肅查處場外配資中的違法違規案件和股市謠言案件。

  目前正在部署查處第七批案件,重點查處涉嫌操縱市場的重大案件。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是證監會必須履行好的法定職責,我們將堅持嚴格執法,高效執法,堅決查處和遏制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着力維護市場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切實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

  編者附:

  什麼是指數熔斷機制:

  熔斷機制(CircuitBreaker),是指對某一合約在達到漲跌停板之前,設置一個熔斷價格,使合約買賣報價在一段時間內只能在這一價格範圍內交易的機制。國外熔斷制度有“熔而斷”和“熔而不斷”兩種表現形式。“熔而斷”是當價格觸及熔斷點後,在隨後的一段時間內停止交易;“熔而不斷”是當價格觸及熔斷點後,在隨後的一段時間內繼續交易,但報價限制在熔斷點之內。

  在股票交易中“熔斷機制”是指當價格波幅觸及所規定的水平時,交易隨之停止一段時間的機制。例如美股“熔斷機制”是在標準普爾500指數下跌5%,暫時停盤15分鐘;當暴跌10%時,暫時停盤1小時;當暴跌20%時,關閉股市1天。

  指數熔斷機制的作用:

  熔斷機制對於股指期貨,乃至整個期貨市場的風險控制都是非常有效的。熔斷制度對於股指期貨的作用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1、對股指期貨市場的交易風險提供預警作用,有效防止了風險的突發性和風險發生的嚴重性。從我國股指期貨熔斷機制的設計來看,在市場波動達到10%的漲跌停板之前,引入了一個6%的熔斷點,即股指期貨的指數點升跌幅達到6%,即在此後的10分鐘交易裏指數報價不能超出熔斷點之外,這不僅給股指期貨的交易者提出了一種警示,也為期貨交易的各級風險管理提出了一種警示。這時,包括對期貨股指期貨的交易者、代理會員、結算會員和交易所都有一種強烈的提示,使他們都意識到後面的交易將是一種什麼狀態,並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從而使交易風險不會在無任何徵兆的情況下突然發生。

  2、為控制交易風險贏得思考時間和操作時間。由於在市場波動達到6%的熔斷點時,會有10分鐘的熔斷點內交易,這足以讓交易者有充裕的時間考慮風險管理的辦法和在恢復交易之後將體現自己操作意願的交易指令下達到交易所內供計算主機撮合成交。

  3、有利於消除陳舊價格導致期貨市場流動性下降。在出現股指期貨異常波動的單邊行情中,由於大量的買盤(或賣盤)的堵塞會延遲行情的正常顯示,從而產生陳舊性價格,這時人們所看到的價格實際上是上一個時刻的價格,按此價格申報交易必不能成交;不成交指令不斷地大量進入交易系統將造成更嚴重的交易堵塞,使數據的顯示更加滯後。有了10分鐘的熔斷期,可以消除交易系統的指令堵塞現象,消除陳舊性價格,保證交易的暢通。

  4、為逐步化解交易風險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當異常波動的極端行情出現時,沒有熔斷機制的市場會橫衝直撞,通常情況下需要數月甚至一年的波幅在頃刻之間完成,這會打作錯方向的交易者一個觸手不及,一倍甚至數倍於交易保證金的賬户被迅速打穿,這將增加結算難度和帶來數不清的糾紛。在這種情況下,採取停市的辦法也不能奏效。一個典型的例子就是, 香港期交所在世界性股災之後的1987年10月20日宣佈停市四天,以減少股災損失,但此舉並沒有起到應有的效果,累積的市場風險如潰堤之水氾濫成災,開市之後香港的恆生指數又下跌了33%,多數會員因保證金穿倉而無法履約,違約事件頻頻發生, 交易所幾乎破產。當股指期貨交易引入熔斷機制之後,就能做到分階段逐步化解交易風險,而不至於一步到位、措手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