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雄縣三歲女孩被後媽長期虐待,渾身針眼,腦顱出血,不治身亡”的消息被各大媒體報道。我是有兩個孩子的母親,平時最見不得這樣的消息,看了消息後,我氣得牙齒髮癢......
但是靜下心來想一想,悲劇的發生到底是誰的錯?
後媽自然不用説,她是兇手,理應受到法律的懲罰。後媽接受不了她,可以跟女孩的爸爸説,如果她生母還在,可以讓她回到她生母身邊,為什麼那麼狠毒!這樣的女人豬狗不如,該殺!
她的不爭氣不愛她的混蛋爸爸,既然不能保護她,為什麼還把她留在身邊?她的爸爸應當承擔很大的責任。他不可能對這個事情毫不知情。如果他愛自己的女兒,女兒的一句話一個眼神都能知道女兒的處境。
還有就是女孩的親媽,如果她媽還活着,或許她的媽媽再嫁有了自己的家,又有了自己孩子,但是這個女孩也是她的孩子啊!經常去看看孩子,是她的權利,但是監督孩子的成長,也是她的義務。她在這個悲劇裏,難脱干係。如果女孩的生母已經不再,那麼女孩內心深處的痛苦只有她一個人清楚了。
從整個家庭來看,女孩是不幸的,她有生父生母,卻沒有愛她的父母。長期受虐待,還是堅持要活着,她在跟命運抗爭。但是最終還是沒有躲過她生母的魔爪。
我們應該感到悲傷,她帶着痛苦去了。我們應該感到憤怒,因為仍然有很多這樣的壞人還活着。反過來,思考這個女孩,或許這樣才是真正的解脱!
女孩走好,天堂裏沒有你這樣的後媽,更沒有這樣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