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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進行人臉採集,一健身中心被罰!

由 鹹春葉 發佈於 綜合

現代快報訊(記者 季雨)人臉識別作為一項新技術,在現實生活中被廣泛地應用。但人臉識別技術也隱藏着巨大風險,可能引發金融交易詐騙、個人隱私泄露等一系列的問題。近日,江蘇宿遷網警在“淨網2020”專項行動中,對一健身中心進行網絡安全檢查時,就發現了問題。

△違規的健身中心

4月22日,宿遷市公安局宿豫分局網安大隊民警對宿豫一健身中心進行網絡安全檢查時,發現其收集會員個人信息時沒有主動告知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範圍;對個人信息(人臉信息)的處理及保存沒有按照規定採用加密等技術措施處置。5月7日,宿豫公安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二款、第六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對其處警告處罰並責令期限改正。

問題一:人臉信息是否受到法律的特殊保護?

根據國家標準《信息安全技術 個人信息安全規範》(GB/T 35273-2017)的附錄B中規定,面部識別特徵屬於個人敏感信息。《信息安全技術公共及商用服務信息系統個人信息保護指南》的第5.2.3條規定:處理個人信息前要徵得個人信息主體的同意,包括默許同意或明示同意。收集個人一般信息時,可認為個人信息主體默許同意,如果個人信息主體明確反對,要停止收集或刪除個人信息;收集個人敏感信息時,要得到個人信息主體的明示同意。所以,人臉信息作為個人敏感信息受到法律特殊的保護,當一些機構收集你的人臉信息時,必須經過你本人的明示同意,你也可以拒絕這種信息收集行為。

問題二:如何保護自己的人臉信息?

1.減少自誤操作等帶來的安全隱患。比如智能攝像頭將數據向雲端上傳時需要網絡傳輸,這個過程可能會出現數據泄露。所以要及時關閉個人電腦上的智能攝像頭。

2.在金融交易時涉及人臉信息採集的,應提前閲讀用户人臉信息使用的方式,謹慎給予授權。

3.當人臉信息被非法採集時,應注意收集證據,並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請民事侵權訴訟。

(圖片來源:宿遷網警巡查執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