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曾經"優秀縣委書記"被判九年 他是如何倒下的

由 由振山 發佈於 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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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自成

  他的名字與明末農民起義軍領袖李自成相同,從政以來素以膽子大聞名,但他最終因不講規矩、“任性”用權,而陷入腐敗深淵

  “女兒和妻子,這樣的打擊能否經得起?這一切,都是我的錯,我的罪……”

  這是湖南省懷化市政府原副市長李自成落馬後,對自己的腐敗行為作出的深深懺悔。

  他的名字與明末農民起義軍領袖李自成相同,從政以來素以膽子大聞名。李自成在沅陵縣、漵浦縣兩地做過7年的縣委書記,曾有“能吏”之名。2009年,李自成還作為湖南省19名優秀縣委書記代表之一,被提拔為副廳級,是當時懷化唯一的一名副廳級縣委書記。

  但他最終因不講規矩,“任性”用權,而陷入腐敗深淵。2017年4月27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懷化市政府原副市長李自成受賄案作出二審判決,李自成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00萬元。

  同案被判的還有李自成的女兒李某楚(化名),她同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20萬元。

  那麼,“能吏”李自成又是如何一步步陷入腐敗深淵?其女兒又是如何捲入受賄案?隨着李自成、李某楚受賄案的二審宣判,這對父女受賄案的案情也慢慢地浮出了水面。

  “政績工程”撈錢

  利用職務之便,為開發商的項目打招呼,然後,再收取開發商的“好處費”,這是李自成受賄的方式之一。

  知情人士向法治週末記者透露,李自成在漵浦縣任職期間,大搞政績工程。對一些建設項目,他甚至直接指定承包人,並要求降低土地評估價格。

  2009年下半年,經人介紹,時任漵浦縣委書記的李自成認識了湖南某建設集團公司總經理曹某某夫婦。漵浦縣政府通過招商引資,引進曹某某夫婦投資建設人民公園項目。該項目採取BT模式。曹某某夫婦為感謝李自成在其取得漵浦人民公園項目及迎賓西路土地配置中對湖南某建設集團公司的關照,2011年春節期間,曹某某到懷化華天酒店宴請李自成一家人時,以拜年為名送給李自成10萬元現金。

  因為修建工程,而與李自成結識的還有開發商楊某。2010年9月21日,楊某在漵浦縣與他人合夥成立湖南某投資置業有限公司,負責承建漵浦景觀攔河壩(也稱“桔頌壩”)工程。由於景觀攔河壩的建設採取的也是BT模式,楊某向李自成提出參與漵浦迎賓西路的土地配置。之後,在李自成的“關照”下,楊某成功競拍到了迎賓西路3號宗地。為了感謝李自成的“關照”,2011年春節前,楊某在李自成赴長沙出差時,在李自成住宿的長沙海逸大酒店內送給其20萬元現金。李自成將該20萬元帶回懷化後交給其妻子謝某。

  邵陽籍商人劉某丙認識李自成後,也尋找機會讓李自成為自己的工程“打招呼”。

  2006年上半年,沅陵縣官莊集鎮開始建設,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時任沅陵縣委書記的李自成組織城建、規劃、國土等部門到現場進行調研,召開協調會,解決項目開發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在李自成的支持下,官莊集項目建設進展順利。2008年,官莊集鎮項目建設基本完工。2008年年初,劉某丙為感謝李自成在官莊集鎮項目上的支持,在沅陵縣武裝部送給李自成10萬元現金。後李自成將此10萬元退還給劉某丙,劉某丙便提議將這10萬元作為李自成的投資,按照3分/月給李自成計算利息。2008年8月左右,沅陵官莊集鎮項目完工,劉某丙準備離開沅陵之前,計劃將10萬元及按照3分/月計算的投資利息送給李自成。

  2008年9月11日,劉某丙叫其朋友通過銀行轉賬給李自成妻弟謝某丙信用社賬户上轉入11.8萬元,後謝某丙把這11.8萬元轉交給了李自成。

  “政績觀出現偏差。擔任縣委書記後,頭腦中想搞大項目、大活動,產生大影響,留下大名聲,不從實際出發,脱離現實,急功近利。”案發後,對於自己曾經的“政績觀”,李自成作了深刻的反思。

  下屬借錢行賄

  法治週末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李自成在漵浦縣任縣委書記期間,還善於通過用人權,組成自己可以掌控的“小圈子”,在關鍵部門都安插上自己的心腹。

  2011年下半年,時任漵浦縣經信局局長張某丁到時任漵浦縣委書記李自成的辦公室彙報工作。李自成就張某丁的崗位調整問題跟其進行交流。張某丁提出因在經信局工作時間過長,希望能夠調整工作崗位,李自成沒有明確表態。

  張某丁為了能夠在日後的政府換屆中得到提拔,2012年春節到李自成家裏利用拜年的機會,送給李自成20萬元現金,李自成收下了。

  2012年9月,漵浦縣結合鄉鎮換屆,研究人事調整。在書記辦公會議上,李自成推薦張某丁擔任漵浦縣政府辦公室主任。時任縣長認為張某丁年齡大,不支持張某丁擔任政府辦主任。經過討論,時任民政局局長的賀某文調整到政府辦主任。經李自成提議,張某丁調整到民政局擔任局長。2012年10月,張某丁被任命為漵浦縣民政局局長。

  在這樣的選人用人背景下,漵浦縣有的鄉鎮幹部在得到升遷後,甚至借錢向李自成行賄,表示感謝。

  李某乙時任漵浦縣湫水灣鄉黨委書記,他向李自成彙報工作時表示想在換屆年調到江口鎮黨委書記或者其他二類鄉鎮任黨委書記,李自成沒有表態。之後,李某乙被調任盧峯鎮黨委書記,為了感謝李自成的提拔,並考慮到李自成要到懷化市任副市長以後還可以得到提拔,2012年11月,李某乙借款5萬元,準備湊齊20萬元送給李自成。李某乙在送禮途中付了6500元貨款外,將餘下的19.35萬元送給了李自成。之後,李自成回送了他一塊歐米茄女式手錶、一盒石斛和一盒岳陽君山茶葉。

  雕塑工程拿回扣

  除了通過與項目開發商的權錢交易、利用人事權收受賄賂外,李自成甚至還將貪婪之手伸向了給革命烈士的塑像工程。

  漵浦縣是革命烈士向警予的故鄉,2010年年初,為紀念向警予誕辰115週年,漵浦縣委決定對向警予銅像進行更換。

  時任漵浦縣委書記的李自成將這一信息告知在廣州美術學院讀書的女兒李某楚,李某楚和其當時的男友唐某某認為有利可圖,即找人承攬該工程。

  2010年4月,李某楚通過同學找到廣州桂藝雕塑工程部法定代表人魏某某,表示可以幫助承攬到這個項目。魏某某決定承攬該雕塑工程業務。李自成得知李文楚聯繫了魏某某後,就安排縣委相關部門與魏某某聯繫向警予銅像雕塑製作事宜。

  通過李自成與漵浦縣向警予紀念館等單位的接觸、考察、洽談,李自成在接待魏某某一行時,明確告知漵浦縣相關部門負責人,向警予銅像重塑工程交給魏某某做。魏某某表示要感謝李自成,李自成讓他跟李某楚聯繫。

  2010年5月7日,魏某某以廣州市海珠區桂藝雕塑工程部的名義與漵浦縣文化局簽訂了《雕塑工程協議書》,約定工程總造價為148萬元。協議簽訂後,魏某某考慮到李某楚是漵浦縣委書記的女兒,沒有李某楚出面這單業務就不能拿得到,以後業務開展、工程驗收、工程款支付等方面還需李自成關照,魏某某決定以設計費的名義給李某楚40萬元回扣。

  事後魏某某從按進度撥付的工程款中陸續提出現金支付給李某楚36萬元,李某楚事後告訴了李自成。

  案發後,李某楚交代,她在廣州美術學院學的美術學專業,選修了雕塑課程。憑當時的學歷和所學的專業,其沒有勝任雕塑工程的能力,其只是想通過這個項目賺點零花錢。

  燈下烤舊“借條”

  法治週末記者翻閲李自成的刑事判決書發現,李自成收受最大的一筆的賄賂款(200萬元),則來自漵浦縣某有限責任公司實際控制人李某甲。

  2010年6月,李自成的女兒李某楚大學畢業前夕,李自成到珠海看望漵浦籍老闆李某甲時,將女兒李某楚介紹給李某甲認識,後來,李自成向李某甲透露李某楚想在廣州創業,李某甲表示願意支持李文楚創業。

  之後,李某楚製作了創業方案,經李自成等人修改,交給李某甲。2010年10月,李某甲詢問到李某楚的銀行賬號後,安排其表弟嚴某匯200萬元給李某楚,並告訴李某楚這是給她的創業資金。李某楚收到該筆匯款後,於2011年3月用其註冊了兩家公司。

  2012年3月,李某楚將這200萬元轉到浙江義烏某電子有限公司,後轉到了她人的個人賬户,用於經營活動,至今沒有歸還。

  2015年5月21日,李自成和妻子謝某因涉嫌嚴重違紀被湖南省紀委“兩規”後,為應付組織調查,李某楚趕到北京找到李某甲,由李某楚向李某甲補了一張200萬元的假借條。為了將這張假借條做得像真借條一樣,還把借條放燈下烤,把紙張烤得舊一點。

  對於這200萬元,李自成曾上訴稱,收受李某甲200萬元,本質上不具有權錢交易的特徵,不構成受賄。

  法院審理後認為,李某甲個人確實沒有向李自成提出過具體請託事項,但李某甲實際控股的公司,在李自成時任漵浦縣委書記職務的行政管轄區域之內,對該公司在經營過程中遇到的一些困難,比如該公司的產品銷售、經營用電、貸款問題、修路問題等,李自成均親自或者安排有關人員予以儘量幫助解決。2012年10月,李自成收受李某甲200萬元與其職務行為具有關聯性,故應當認定為受賄。

  悔拖累妻女

  知情人士向法治週末記者透露,李自成在沅陵、漵浦兩地做過7年的縣委書記。

  媒體披露,李自成在被提拔為副廳級時信誓旦旦地稱,縣委書記要敢作敢為、開明清廉、守住底線。“懷化500多萬人,縣委書記就那麼幾個,自己能夠站在這個崗位上,是莫大的光榮。”

  但李自成“説一套做一套”的行為,引起了內部人士的反感。2014年11月,多名公職人員實名向湖南省紀委反映李自成插手工程項目、借女兒婚嫁之機斂財等問題。湖南省紀委對其立案調查後,李自成的違紀違法問題逐漸浮出水面。

  法院審理查明,李自成在擔任湖南省沅陵縣縣長、縣委書記、漵浦縣委書記、懷化市副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沅陵縣和漵浦縣工程建設、土地出讓、企業經營、幹部調整提拔等方面為相關單位或者個人謀取利益,於2008年至2014年期間,單獨或者夥同其女兒被告人李某楚收受他人財物共計470.15萬元人民幣。

  “在擔任縣長、縣委書記之後,隨着權力增大,地位提高,我逐漸開始放鬆、放任自己。從收受土特產、到煙酒、到紅包禮金、到受賄,膽子越來越大,次數越來越頻繁,利慾薰心、變本加厲。”案發後,對於自己一步步墮落的原因,李自成曾作了深刻的剖析,根本原因,是思想上出了問題,在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上出了問題,最終走上違法違紀的邪路。

  對自己的貪腐行為,李自成也作出了深深的懺悔。“兩歲多的小外孫,我在被接受紀律審查的前一天,還在陪他玩耍,現在怎麼辦?特別是女兒和妻子,這樣的打擊能否經得起?這一切,都是我的錯,我的罪。”(文中部分當事人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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